确认机关: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法院作出裁定
管辖: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仲裁委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确认优先: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如果仲裁机构先于法院接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法院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中止仲裁
异议的时间:当事人对仲协议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必须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否则仲裁委员会有权仲裁,之后不允许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议,也不允许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