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AA公司水厂运行管理办法
AA公司水厂运行管理办法,本办法中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其最新版本或替代版本均适用本办法。
编辑于2023-05-31 19:12:57 天津市AA公司水厂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AA公司净水、直饮水、污水厂(站)(以下简称“水厂”)管理,确保净水、直饮水厂(站)安全、稳定、优质供水,污水厂(站)工艺系统合理、有效、可靠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根据《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2009)、《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GB19304-2003)和《城镇污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AA公司(以下简称“AA公司”)所属的净水、直饮水、污水处理生产场所的安全、稳定运行管理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运行协调部负责水处理场所日常运行管理以及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年度净水、直饮水、污水产量计划的下达、调整,每日、月度供排水量统计汇总工作
第四条 工程技术部负责技术、设备、水质及环保管理工作;负责水处理过程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检查、日常考核工作
第五条 安全监察部负责水处理过程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检查、日常考核工作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水厂人员配置;负责水泵工、污水处理工、化验员等运行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
第七条 经营管理部负责水厂运行所需物资采购、储备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运行费用使用管理;负责水厂运行所需物资调配工作
第八条 各水厂负责水处理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制定各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运行记录;负责检查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执行情况;负责厂级水质检验工作
第三章 准备工作
第九条 水厂设施设备安装完毕,调试运行正常
1.净水厂(站)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直饮水厂(站)出水水质符合《饮用水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饮用桶<瓶>装水)
3.污水厂(站)出水水质符合相应的标准,标准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_224-2018)、《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污水厂投运1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不低于60%、投运3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不低于75%,地方环保局环评验收合格,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第十条 水厂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度、规程,按照AA公司统一要求制作上墙,包括交接班管理制度、班前会管理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配电管理制度、水质化验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净水厂<站>、污水厂<站>、直饮水<厂>站)、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污水厂<站>)、提升泵房管理制度(净水厂<站>)、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
第十一条 水厂简介、水厂平面图、工艺流程图(标明厂区供排水及消防管网)、配电系统图、自控系统图、消防器材配置图、消防疏散图等,按照AA公司统一要求制作上墙,在操作设施设备所在场所醒目位置
第十二条 水厂运行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净水、直饮水厂(站)运行管理、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应取得健康证
第十三条 水厂供排水水量每年年初生产计划已分解,生产运行所需物资(备品备件、药品药剂等)准备齐全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十四条 净水厂(站)运行管理
1.以地表水或地下水作为水源时,水源水水质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和《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
2.出厂水、管网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3.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和净化工序水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详见 净水厂(站)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检验方法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化验样品的水样保存、容器类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
4.水厂使用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水处理药剂应有生产许可证、省级以上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化验报告,并执行索证及验收制度,验收通过投入使用
5.每批净水药剂及材料在进厂时、久存后和投入使用前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抽检(详见主要净水药剂及材料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检验合格投入使用
6.净水处理系统各工艺配置在线连续测定仪,监测水质、水位、水量、压力等主要运行参数,根据监测数据调整控制供水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详见 净水厂<站>运行管理明细表)
7.及时、准确、工整、清晰填写生产运行记录,生产运行记录主要包括:运行记录、水源水质在线监测记录、水源巡视记录、药品领用记录、供水量统计表、水质化验记录、设施设备(含管网)维护保养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设备切换记录、设备缺陷记录、设备“三率”统计表、设备履历表、安全阀手动试验报告、故障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领导值班记录、管理人员下现场记录、来客登记表/进入要害场所登记表
第十五条 直饮水厂(站)运行管理
1.以生活饮用水作为水源时,水源水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2.出厂水、管网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管道直饮用水质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直饮用桶(瓶)装水灌装水水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
3.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和净化工序水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详见 直饮水厂(站)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检验方法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化验样品的水样保存、容器类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
4.以下四种情况之一,按国家现行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 (1)新建、改建、扩建管道直饮水工程; (2)原水水质发生变化; (3)改变水处理工艺; (4)停产30d后重新恢复生产
5.直饮水系统各工艺配置在线连续测定仪,监测水质、水位、水量、压力等主要运行参数,根据监测数据调整控制供水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详见 直饮水厂<站>运行管理明细表)
6.及时、准确、工整、清晰填写生产运行记录,生产运行记录主要包括:运行记录、水箱清洗记录、滤芯更换记录、膜的清洗及更换记录、交接班记录、水质化验记录、药品使用记录、灌装设备运行记录、直饮用桶(瓶)水送水记录、直饮用桶(瓶)水需求电话接听记录、进入灌装车间人员记录、巡回检查记录、供水量统计表、设备缺陷记录、设备“三率”统计表、设备设施(含管网)维护保养记录、设备履历表、安全阀手动试验报告、故障事故记录、领导值班记录、管理人员下现场记录、来客登记表/进入要害场所登记表
第十六条 污水厂(站)运行管理
1.来水水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 )
2.出厂水水质达到国家、地方环保部门和公司要求的水质标准
3.水源水、出厂水和净化工序水质及污泥检验项目和频率详见 污水厂<站>水质、污泥检验项目和频率,检验方法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CJ/T51)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CJ/T221),化验样品的水样保存、容器类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
4. 污水处理系统各工艺配置在线连续测定仪,监测水质、水位、水量、压力等主要运行参数,根据监测数据调整控制供水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详见 污水厂<站>运行管理明细表)
5.及时、准确、清楚、工整填写生产运行记录,生产运行记录主要包括:运行记录、进出口水质在线监测运行记录、药品使用记录、巡回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水质化验记录、设备切换记录、设备缺陷记录、设备“三率”统计表、设备设施(含管网)维护保养记录、设备履历表、生产报表(台账)、安全阀手动试验报告(技术监督局提供)、故障事故记录、领导值班记录、管理人员下现场记录、来客登记表/进入要害场所登记表
第十七条 水厂应收集、整理各类档案资料,主要档案资料包括生产运行记录、水厂技术资料(竣工图样、质量证明书、设备出厂合格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等)、安装改造修理技术资料(监督检验证书)、供排水管网系统图、配电系统图、工艺流程图、厂区平面图、设备布置图、技术文件清单、设备履历表、浊度仪校验报告、压力表使用台帐及校验报告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八条 按照《AA公司组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运行协调部监督、检查水厂生产、供排水过程、水厂生产(督办)任务完成工作;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考核水处理过程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工作;工程技术部负责水厂水质、设施设备及环保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考核污水厂劳动保护、职业培训、考勤管理等工作;经营管理部监督检查、考核水厂生产运行费用使用工作
第十九条 按照公司与第三方(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安全监察部、相关水厂监督检查、考核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中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其最新版本或替代版本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AA公司运行协调部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AA公司水厂运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