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税种
关于税种的思维导图,有增值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编辑于2023-06-05 20:30:07税种
增值税
征税范围
一般
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电力、热力、气体等;有偿转让
销售劳务
受托加工、修理修配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增值电信服务)
建筑服务:有形动产修理(加工修理修配);建筑物的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修缮服务);打井、拆除建筑物、园林绿化等工程作业(其他建筑服务);建筑施工设备出租并配备操作人员(建筑服务)
金融服务
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金融产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现代服务
水路运输的光租、航空运输的干租,属于经营租赁
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转让
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转让补充耕地指标,税率6%
销售不动产
转让建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的土地使用权
特殊
不缴纳:财政补,不挂钩;罚没物,都上缴;单用卡,预充值;无偿运,为公益:存款利息、保险赔付、资产重组过程中,实物资产和债务一并转让给他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视同销售,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货物移送用于销售(设在同一县市除外)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
非应税项目
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给员工提供劳务、服务的,不缴纳增值税
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
投资
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无偿赠送给股东或投资者
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
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混合销售: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且具备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其他——按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特殊的:纳税人属于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
纳税人
划分: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累计
登记: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资格登记手续,未办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税率与征收率
税率:13%、9%、6%、零税率
货物类、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类9%,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3%
6%: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含转让补充耕地指标,你喊转让土地使用权)
出口货物
征收率:3%、5%
3%减按2%: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过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销售旧货
应纳税额
一般计算:销项-进项
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简易计算:销售额*征收率
扣缴义务人:接收方支付价款/(1+税率)*税率
销售额
一般: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消费税等价内税金
特殊
折扣方式
商业折扣(折扣销售):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销项税额
现金折扣(销售折扣):按照总价款入账
销售折让: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
以旧换新
一般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到的价款
金银首饰是差价,其他是新货的零售价
还本销售
货物的销售价格,不能扣除还本支出
以物易物
以各自发出的应税销售行为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中,双方均以各自换出运输工具舱位确认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包装物押金
属于含税金额,计入销售额计税时,适用所包装货物的税率
一年以上且未超出合同规定期限:单独核算
一年以内且超出合同规定期限:单独核算,做销售处理
一年以上:做销售处理
酒类,收到就做销售处理(黄金、啤酒除外)
直销
有直销员: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企业到直销员是直销企业销售额,直销员到消费者是直销员销售额)
无直销员:全部价款+价外费用(直销企业销售额)
贷款服务
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
银行提供贷款服务,结息日当日计收的全部利息收入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按差额确定
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卖出价扣除买入价
相抵后出现负数,可以结转下一纳税期相抵,年末仍为负数,不得转入下一纳税年度
无偿转让,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限售股解禁后对外转让,按照实际成本和规定的买入价孰高
经纪代理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余额为销售额,不开专用发票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质售后回租业务
融资租赁: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
融资性质售后回租业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
其他
视同销售的销售额
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销售价格
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销售价格
组成计税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10%,若需要缴纳消费税,还需加上消费税税额
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般:凭票抵扣
计算抵扣
购进农产品:卖价*扣除率
扣除率:9%
烟叶:10%的价外补贴,税率20%,扣除率10%
收费公路通行费:桥、闸:发票注明的金额/(1+5%)*5%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航空、铁路:9%,公路、水路:3%
实耗核定抵扣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货物税率就是扣除率(13%、9%),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扣除率9%
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1+9%)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100%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资管产品:3%(运营不抵扣,其他增值业务6%可抵扣)
进口环节
进口抗癌、罕见病药品3%,不适用征收率:13%、9%
组成计税价=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非应税消费品不涉及此项)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税率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出口退税
税率:13%、9%、10%、6%、零税率
小规模、外贸企业:征收率
特定应税行为计征办法
转让不动产
一般:差价5%预缴,全价9%计销项
2016.4.30前:差价5%预缴,全价5%计销项
小规模:自建:全价5%预缴,全价5%计税、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差价5%预缴,差价5%计税
个人转让:5%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一般:2%预征收率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3%
小规模:3%;(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5%;应预缴税款3%
一般计税法9%,简易计税法5%
消费税
税目和税率
税目
税率
烟
每标准条200支:0.6/1元,每标准箱5万支:150/250元
酒
甲类:250元/吨
乙类:220元/吨
3000元以上甲类,以下乙类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小汽车
计税依据
从价
包装物
销售: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
收取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
收取押金
酒类:收取时直接并入销售额计税
其他:逾期并入销售额计税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价外费用)/(1+增值税的税率或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13%,小规模纳税人3%
从量
混合
卷烟:批发:11%加0.005元/支
白酒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
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特殊
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
非独立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投资入股、消费资料、抵偿债务等,按同类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应纳税额
生产销售
直接对外销售
自产自用:不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
进口
已纳扣除
特殊环节应纳
卷烟: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金银首饰
生产销售:从高征收
零售:按金银首饰征收
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税率10%,汽车生产企业将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10%)加总计算;销售给4S店的,只计算生产环节消费税
城市建设税
税率
市区:7%
县城、镇:5%
其他:1%
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
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
应纳税额的计算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额*适用税率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烟叶税
征税范围:烤烟叶、晾晒烟叶
税率:20%
应纳税额的计算:烟叶收购价款*(1+10%)*税率
关税
税率:13%、20%、50%
完税价格
未超过单次5000元,关税税率为0,但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款的70%征收
船舶吨税
非机动驳船按照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
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占用基本农田的,加按150%征收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学校的免征耕地占用税
印花税
车船税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
车辆购置税
税率:10%
土地增值税
契税
90平方米住宅第一、二套:1%、1.5%,2%
房产税
税率与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
税率
1.2%:自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
12%:出租非居住的房产
4%:个人出租住房;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
个人出租住房:增值税按1.5%,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10%
环境保护税
资源税
税目和征税对象
选矿、原矿、原矿或选矿
计税依据
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税收优惠
低丰度油气田开采,减征20%
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减征30%
稠油、高凝油减征40%
在开采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税
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
企业所得税
税率
基本:25%
低税率:20%(实际减按10%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
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扣除项目及标准
工资、薪金支出:据实扣除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超过不得扣除 公会经费:不超过总额2%,超过不得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总额8%,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社会保险费和其他保险费:五险一金可扣
利息费用: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可据实扣除;向非金融企业借款,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可据实扣除
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利息,符合规定可以扣除
借款费用:合理的不需资本化的借款费用,12个月以上
汇兑损失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出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超过部分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可扣除
租赁费:经营租赁均匀扣,融资租赁提折旧
劳动保护费:合理的可以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一般年度利润12%,超过部分3年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目标脱贫100%
有关资产的费用:转让发生的,折旧费、摊销费,准予扣除
总机构分摊的费用:提供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资产损失:资产当期发生的盘亏、毁损净损失,准予扣除
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准予扣除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的余额的18%,其他企业是收入金额的5%
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有习惯性居住场所、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
满足一个即可,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工资薪金全额,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稿酬收入的56%
收入额:基本减除费用60000元/年,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每月400元,技能教育3600元,同一学历教育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大病医疗:80000元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每月1500元,户籍超100万人,扣1100元,不超100万人,800元;赡养老人:年满60周岁,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扣除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扣除
预扣预缴
劳务报酬: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每次收入-800)*20% 超过4000元 ,每次收入*(1-20%)*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每次收入-800)*70%*20% 超过4000元 ,每次收入*(1-20%)*20%*70%
特许权使用费: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每次收入-800)*20% 超过4000元 ,每次收入*(1-20%)*20%
实习生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计算
非居民个人所得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每月收入-5000;劳务报酬收入的80%;特许权使用费的80%;稿酬收入的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