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8世纪的美国总体上处于欧洲的殖民统治时期,缺乏独立统一的中央政府,
此时美国的教育尚未建立起相应的教育制度,更缺乏统一的教育安排,美国这一时期的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仅仅是社会的一种自发行为
1636哈佛学院的建立标志着美国第一所高等学府的开办,也标志着美国学校教育的开始,
哈佛学院仿照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继承了欧洲大陆学院的传统,强调为宗教利益服务,表现出浓厚的出世特征
1642和1647马萨诸塞州颁布了强迫教育法令,
要求家长和师傅对自己的孩子或学徒进行教育,
要求各乡镇居民共同出资兴办初等学校和中等学校,否则处以罚款
于是在各殖民地出现了一些公办的初等读写学校(乡镇学校)
中等学校主要是拉丁文法学校,是贵族学校,学生主要学习拉丁文等古典学科
18世纪中叶,由于殖民地政治的需要及生产、商业的发展,大学才逐步坚持宗教目的与世俗利益兼顾的办学方向,
加强了行政官员和法律、医学等少数专业人才的培养
18世纪后叶,出现了实科学校,以实科知识的学习为主,
使得美国中等教育从完全古典的升学预备性的文法学校向实际生活迈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