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安全生产技术第一章第四节木工机械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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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3-07-02 13:32:49 安徽第四节 木工机械安全技术
一、木材加工危险因素
1、机械危险--主要包括刀具的切割伤害(概率最高)、木料的反弹冲击伤害、锯条断裂或刨刀片飞出以及木屑碎片抛射飞出物伤人等。
2、木材的生物效应危险--取决于木材种类、接触时间或操作者自身的体质条件。可引起皮肤症状、视力失调、对呼吸道黏膜的刺激和病变、过敏病状等。
3、化学危害--在木材的存储防腐、加工和成品的表面修饰粘接都需要采取化学手段。其中有些会引起中毒、皮炎或损害呼吸道黏膜。
4、木粉尘伤害--可导致呼吸道疾病,严重的可表现为肺叶纤维化症状,家具加工行业鼻癌和鼻窦腺癌比例较高。
5、火灾和爆炸危险--木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切削废料等都是易燃物,悬浮状态的木粉尘和某些化学品是易爆物。火灾危险存在于木材加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
6、噪声和振动危害--木工机械是高噪声和高振动机械。
二、木工机械安全技术措施
(一)稳定性--机床的结构应具备将其固定在地面、台面或其他稳定结构上的措施。
(二)操控装置--在木工机械的每一操作位置上应装有使机床相应的危险运动件停止的停止操纵装置。使刀具主轴在小于10s的足够短的时间内停止运动;是否设置急停装置,
(三)工作台和导向板--对于手推工件进给的机床,工件的加工必须通过工作台、导向板等来支撑和定位。工作台应能保证工件的安全进给,导向板应能保证工件进给的正确位置;工作台和导向板应有光滑的表面,缺陷和凹坑尽量少;用手推动的移动工作台必须采取防止脱落的措施。
(四)刀具及刀具总成体--刀具和刀具主轴应使用与其功能相适应的材料制造,能承受最高许用转速的应力、切削应力和制动过程的应力;刀具的总成体及其在机床上的固定应确保当启动、运转和制动时不会松脱,应进行平衡试验并标记最高许用工作转速;手动进给机床应严格限制刀片相对刀体的伸出量。在安装、调整刀具时,可能引起转动而造成伤害的刀具主轴应进行防护。
(五)安全防护装置
(1)功能安全可靠。
(2)木工机械的刀轴与电器应有安全联控装置,在装卸或更换刀具及维修时,能切断电源并保持断开位置,以防止误触电源开关或突然供电启动机械,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3)存在工件抛射风险的机床,应设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4)传动装置(如带和带轮、链和链轮、变速齿轮等)有可能造成危险的,应尽量设置于箱体内,否则对其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5))配置必要的手用工具。
(六)非机械危险的防护
(1)降噪与减振。应安装消声、降噪装置;在噪声源内表面的周围,使用吸音材料;改进气流特性。采取减振措施降低机床的振动,将工作台或工作台唇板开孔或开槽,阻断振动的传递;对振幅、功率大的设备设计减振基础等措施。
(2)有害物排放。应考虑安装吸尘通风装置和采集系统,以便木屑、粉尘和气体的排放,保证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3mg/m3。
三、木工平刨床安全技术
介绍:手工推压木料从高速运转的刀轴上方通过,是木工平刨床最大的危险。常见伤害是刨刀切割手事故,防止切割的关键是工作台加工区和刨刀轴的安全。
作业平台
1、安装后的工作台面离地面高度应为750∽800mm;
2、开口量应尽量小,使刀轴外露区域小,从而降低危险;但开口应兼顾加工安全、排屑降噪的需要。在零切削位置时的工作台唇板与切削圆之间的径向距离应保持为(3±2)mm。
刨刀轴
1.刀轴必须是装配式圆柱形结构,严禁使用方形刀轴。刀体上的装刀梯形槽应上底在外,下底靠近圆心,组装后的刀槽应为封闭型或半封闭型。通过刀具零件的结构和形状可靠固定,保证夹紧后在运转中不得松动或刀片发生径向滑移。刀轴必须是装配式圆柱形结构,严禁使用方形刀轴。
2、通过刀具零件的结构和形状可靠固定,保证夹紧后在运转中不得松动或刀片发生径向滑移。
3、组装后的刨刀片径向伸出量不得大于1.1mm
4、组装后的刀轴须经强度试验和离心试验,试验后的刀片不得有卷刃、崩刃或显著磨钝现象;压刀条相对于刀体的滑移量不超过规定要求。
5、刀轴的驱动装置所有外露旋转件都必须有牢固可靠的防护罩,并在罩上标出单向转动的明显标志;须设有制动装置,在切断电源后,保证刀轴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转动。
加工区安全防护装置
平刨床操作危险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其基本功能是遮盖刀轴防止切手。可采用护指键式、护罩或护板等形式,控制方式有机械式、光电式、电磁式、电感应式等。平刨床遮盖式安全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如下:
(1)非工作状态下,护指键(或防护罩)必须在工作台面全宽度上盖住刀轴。(2)刨削时仅打开与工件等宽的相应刀轴部分,其余的刀轴部分仍被遮盖。未打开的护指键或护罩部分必须能自锁或被锁紧。
(3)应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整体护罩或全部护指键应承受IkN径向压力,发生径向位移时,位移后与刀刃的剩余间隙要大于0.5mm。
(4)安全装置闭合灵敏,从接到闭合指令开始到护指键或防护罩关闭为止,闭合时间不得大于80ms。爪形护指键式的相邻键间距应小于8mm。
(5)装置不得涂耀眼颜色,不得反射光泽。
四、带锯机安全技术
(一)带锯条的安全要求
1、带锯条的锯齿应锋利,齿深不得超过锯宽的1/4,锯条厚度应与匹配的带锯轮相适应。避免小轮选用大厚度锯条,造成断裂伤人。
2、锯条焊接应牢固平整,接头不得超过3个,两接头之间长度应为总长的1/5以上,接头厚度应与锯条厚度基本一致。
3、严格控制带锯条的横向裂纹,裂纹超长应切断重新焊接。
(二)操控机构的要求
1、启动按钮应设置在能够确认锯条位置状态、便于调整锯条的位置上。
2、启动按钮应灵敏、可靠,不应因接触振动等原因而产生误动作。
3、上锯轮机动升降机构应与锯机启动操纵机构联锁;下锯轮应装有能对运转进行有效制动的装置。
4、必须设置急停控制按钮。
(三)带锯机安全防护装置
1、锯轮防护。锯轮防护罩的结构和所用材料应保证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上锯轮内衬应有缓冲材料;(注意是防护罩内衬)上锯轮处于任何位置,防护罩均应能罩住锯轮3/4以上表面;上锯轮处于最高位置时,其上端与防护罩内衬表面应有不小于100mm的足够间隔;
(2)锯齿防护罩。切削边的锯齿防护罩应保证非工作锯齿不外露。可采用多种形式的防护罩:固定式防护罩,将不参加工作的锯条封闭起来;活动式防护罩,罩体可以侧向打开,方便调节锯条;高度可调式防护罩,可根据锯切木料的厚度,调节防护罩的防护高度。防护罩的结构和所用材料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四)除屑、降噪、减振
机床应设置有效的排屑口、吸尘器;
锯轮应设置除屑装置,以清除锯轮外缘面上的锯屑、树脂及其他粘着物;
在下锯轮有可能卷入木屑、树皮等部位,应设有防止卷入的装置。
应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在空运转条件下,机床噪声最大声压级不得超过90dB
五、圆据机安全技术
介绍:锯片的切割伤害、木材的反弹抛射打击伤害是主要危险,手动进料圆锯机必须装有分料刀;自动进料圆锯机须装有止逆器、压料装置和侧向防护挡板,送料辊应设防护罩。圆锯机应满足以下所述要求。
(一)锯片与锯轴
圆锯机所使用圆锯片的横向稳定性和锯齿的足够刚度是主要的安全指标:
1、锯轴的额定转速不得超过圆锯片的最大允许转速。
2、锯片与法兰盘应与锯轴的旋转中心线垂直,防止锯片旋转时的摆动;锯片与法兰盘应与锯轴同心,防止产生不平衡离心力。
3、普通圆锯片使用前应进行压料或拨料并经过刃磨,适张度处理和平衡检查调整。
4、圆锯片连续断裂2齿或出现裂纹时应停止使用,圆锯片有裂纹不允许修复使用。若更换锯片时必须锁定主轴,应提供主轴锁定装置。
(二)安全防护装置
注:圆锯片需要部分暴露,可采用自关闭式或可调式防护装置。
1、刀具的防护
(1)安全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正确的几何尺寸,其防护功能必须可靠,罩体表面应光滑,不得有锐边尖角和毛刺。
(2)安全防护罩应采用部分封闭式结构,要便于锯片的更换和锯机的调整维修。
(3)防护罩的安装必须稳固可靠、位置正确,其支承连接部分的强度不得低于防护罩的强度,固定后的安全防护罩应能承受意外的冲击或其他作用力。
2、分料刀
分料刀:是设置在出料端减少木材对锯片的挤压并防止木材反弹的装置。不同尺寸的锯片应采用相应规格的分料刀。分料刀的安全要求如下:
(1)应采用优质碳素钢45或同等机械性能的其他钢材制造。
(2)应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其强度和刚度,受力后不会被压弯或偏离正常的工作位置。其宽度应介于锯身厚度与锯料宽度之间,在全长上厚度要一致。
(3)分料刀的引导边应是楔形的,以便于导入。其圆弧半径不应小于圆锯片半径。
(4)应能在锯片平面上作上下和前后方向的调整,分料刀顶部应不低于锯片圆周上的最高点;与锯片最靠近点与锯片的距离不超过3mm,其他各点与锯片的距离不得超过8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