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债权人的代位权
该内容对《合同法》中的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相关知识点做了全面的总结,并附有相关法条和司法解释。
该内容详细讲述了民法中有关代理权的相关知识汇总,系统性整理知识点,帮助大家对代理权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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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代位权
概念
债务人怠于行使对债权人的权利
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侵害
债权人为了保全其债权
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特点
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是一项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项权能
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不是对于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请求权,不能就收取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
成立要件
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力
债务人已陷于迟延
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行使
主体
债权人
行为类型
保存行为,实行行为,极少数有益的处分行为
期限限制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时效限制
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时效限制
效力
对债权人的效力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不得请求次债务人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
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对债务人的效力
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之后,债务人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权利处分,即不得为抛弃、免除、让与或其他足以使代位权行使丧失其效力的行为
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代位权诉讼
对次债务人的效力
代位权的行使对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不应有任何影响。次债务人的一切抗辩权均得对债权人行使。
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涉及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
《合伙企业法》第41条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1条——第22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