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六章 证券法
CPA经济法必考考点之证券法,分享了证券市场概述、股票的发行、股票的上市与交易、债券的发行与交易、证券欺诈的知识。
编辑于2023-07-08 17:49:50 湖北省第六章 证券法律制度
第一节 证券市场概述
一、
二、 《证券法》的适用范围
股票、债券、可转债、存托凭证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只有上市交易时,才适用
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不适用
股票和债券的区别
权益性 vs 债务性
风险较高 vs 较低
稀释控制权 vs不稀释控制权
三、 非公开发行
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四、 证券公开发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特定对象;但人数>200(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五、 证券市场的分类
(一)以市场行为和功能为标准
一级市场(发行市场)
政府或公司首次发售证券
二级市场(流通市场)
可以通过交易所自由交易
(二)结合挂牌条件、交易方式和信息披露严苛程度标准

1.交易所市场(场内市场)
一板二板
2.集中交易的公开型场外市场
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
定位:服务中小微企业;主要面对机构投资者
3.非集中交易的场外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
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转让,私募市场
不得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 不得采取集中交易; 不得超过200人; 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
六、 强制信息披露制度
(一)首次信息披露
1. 预先披露:上市前的招股说明书
非正式文件
财务报表和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6个月
发行人及其董监高书面确认;保荐人签字
2. 上市后的上市公告书
董监高书面确认
(二)持续信息披露
1. 定期报告
中期报告:8月31日前
年度报告:4月20日前
2. 临时报告
重大事件
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重大投资行为: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
重要合同、重大债务、重要亏损、重大诉讼、外部环境重大变化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经理发生变动, 董事长/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重大股东变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股权结构重要变动:分配股利、增资减资
(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1. 同时披露;方式严格
2. 时间要求
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
及时: 2 个交易日内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
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
例外:市场已经对重大事项做反应
3. 责任
董监高:知悉时履行报告义务;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审核报告
七、 投资者保护制度
(一)证券公司的适当性义务
证券公司应充分了解风险、主动告知风险、提供相匹配服务
投资者应提供真实信息,否则证券公司可拒绝投资
(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时,证券公司应当自证。不能证明应该承担赔偿
(三)投资者保护机构
1.征集代理权
①上市公司董事会②独立董事③持有 1%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④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
机构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2.证券纠纷调解
普通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证券公司不得拒绝
3.证券支持诉讼
4.股东派生诉讼
代为诉讼中,投资者保护机构持提起诉讼不受《公司法》中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的限制(180 天+1%)
5.代表人诉讼
普通投资者主动登记才能加入,受 50 名以上 投资者委托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则被默认加入
(四)先行赔付制度
第二节 股票的发行
一、 上市公司分类
公众:股东人数>200,或股票公开转让
非公众:股东人数<=200,且股票非公开转让
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
程序:注册制,证券的发行由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
条件
主板IPO条件
持续经营时间:3 年以上
经营稳定性:最近 3 年主营业务、董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控人没有发生变更
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 12 个月内稳定
盈利能力要求
最近三年净利润>3000万
最近三年现金流>5000万/营业收入>3亿
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 20%
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总股本不少于 3000 万
持续盈利能力
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董监高不得
尚在禁入期
三罚一责(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12个月内受到公开谴责)
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发行人不得
三年内:擅自公开发行、受到行政处罚、申请文件有虚假信息
本次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科创板IPO条件
经营稳定性:最近 2 年
无盈利能力要求
无董监高12月内不受公开谴责的要求
三、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一)公开发行
发行方式: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
定价方式
1. 直接定价
2000 万股以下
2. 网下询价
一般是向机构投资者询问
(二)定向增发
四、 优先股发行与交易
1. 优先于普通股分配利润,但不享有表决权
2. 发行主体
上市公司(可公开发行股票)
非上市公众公司(不可公开发行股票,但股东人数>200)
3. 发行条件
上市公司:最近 3 年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优先股 1 年的股息
已发行的优先股<公司普通股的50%,且筹资金额<发行前净资产的50%
上市公司同一次发行的优先股,条款应当相同。每次优先股发行完毕前,不得再次发行优先股。
4.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优先股

5. 表决权限制
除以下情况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与优先股相关
一次或者累计减资超过 10%
分类表决
普通股2/3+优先股2/3
6. 表决权恢复
累计三年/连续2年未按约定制度优先股股息
第三节 股票的上市与交易
一、股票上市
向交易所提出申请
二、股票上市的条件(以上交所主板为例)
公开发行
运行良好/持续经营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 年不存在5类经济领域犯罪
股本>5000万元
公开发行比例
一般:超过25%
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超过10%
最近三年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三、股票终止上市
(一)主动退市
1) 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退市
条件
1.总体股东2/3+中小股东2/3
中小股东:除了①董监高;②单独或者合计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充分披露
3.提交退市申请
15 个交易日内
4.交易所受理
5 个交易日内
主动退市没有退市整理期; 主动退市后,公司可以选择在其他交易场所
2) 要约收购导致退市
会使股本过于集中,流动性下降,使之不再具有上市条件
3) 主体资格消灭
(二)强制退市
1. 类型
(1)重大违法类
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
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2)因不满足条件
• 交易指标: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 • 财务指标:最近二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2. 强制退市程序
第四节 债券的发行与交易
一、 债券的公开发行
(一)基本要求
最近 3 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 1 年的利息
资金用途
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
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定
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负面要求
对已发行的债券有违约,并处于继续状态
改变资金用途
(二)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都可以参与的条件
近三年无债权违约
最近 3 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的1.5倍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规模不少于250亿元
三年类累计公开发行债券不少于3期,规模不少于100亿
(三)公开发行的注册程序
1.向交易所申报(2月内)
2.证监会注册(3月内)
交易场所
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
交易所 2 个月内出具审核意见。
二、 债券的非公开发行
无注册要求,但应向证券业协会备案
交易场所
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证券公司柜台
转让限制
三、 信息披露
资金用途
重大事件
四、 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
资信评级机构
受托管理
债券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能履行职责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
五、 可转换债券
第五节 证券欺诈
一、虚假陈述
(1)虚假记载
(2)误导性陈述
(3)重大遗漏
(4)未按照规定
二、内幕交易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知情人员和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泄露,或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监高等
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
按照事先订立的书面合同
三、特定主体短线交易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6个月内买进买出,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包销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