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自由的法》
作者是当代世界法学界颇具权威性的人物。在书中,他通过宪法的道德解读,将政治道德引入宪法的核心。道德解读无疑在美国宪法生活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同时也造就了联邦最高法院所有最伟大的宪法判例,这些判例涉及了最近20多年来美国国内几乎所有的重大宪法争议,如堕胎权、纠正种族歧视措施、同性恋、安乐死和言论自由等。作者在每一个问题上的敏锐眼光、逻辑思维、有条理的阐释,都为我们提供了法律诠释的方法和视角。
维特根斯坦是当代西方最为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以其传奇的一生为世人所知晓,又以其独特的哲学为后人所称道。21世纪初,西方哲学界曾对谁是过去100年最为重要的哲学家问题做了一个问卷调查,结果在选出的哲学家中名列前茅的两位,一位是维特根斯坦,另一位是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通常认为,维特根斯坦一生提出过两种截然不同的哲学,而且这两种哲学对后来的西方哲学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直接导致了当代分析哲学的诞生。分析哲学在20世纪的英美哲学界始终占据主流,并且扩展到了英美之外几乎所有西方国家,也影响到了远在东方的中国。他的前期哲学以《逻辑哲学论》为代表,后期哲学以《哲学研究》为代表。这两本著作都已经成为西方哲学经典,对当代哲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逻辑哲学论》被公认为经典之作,虽然全书只有不到三万字,但真正读懂这本书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行政伦理学可以看做是公共行政学的一门分支学科,行政伦理研究是直接指向公共行政实践的。从学科的角度看,行政伦理研究是出于完善公共行政学的学科体系的需要;从公共行政的实践来看,行政伦理的研究则是出于健全行政体系和规范行政行为的需要。因而,行政伦理研究需要回应公共行政实践的要求,需要在公共行政实践的演进逻辑中来规划行政伦理研究的课题和确立行政伦理学发展的方向。
这是一篇关于李辛用药心法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从气机的主要方向来看:上焦多为开;中焦为升降枢纽,所以有“在气”“在血”的不同升降方向的药物;下焦为阖,故以阖收为主,分为“阖精”“阖阴”“阖气”,下焦层次,中焦层次,上焦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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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宪法的解读方式
1.1. 主要有原旨主义解读和多数至上主义解读,但是德沃金都不认同
1.2. 原旨主义解读
针对一条宪法条文,如果诠释产生了分歧,那就要回归立法者的意图,制宪者的初衷
转向历史,是为了寻找立宪者所说,而不是猜测他们的背后还有什么隐藏的意图
1.3. 多数至上主义解读
多数人制定法律,强迫所有人遵守
最高法院只是缓解了多数人暴政的烈度,但却没有改变多数人说了算的本质
2. 从道德角度解读法律
2.1. 德沃金与两种解读的分歧
与原旨主义的分歧
比如平等保护条款,也就是14条修正案中所说的,“保障每位美国公民不被各州政府剥夺,依法享有的公民权”
原旨主义——应该弄清楚当初制宪者所说的平等保护是什么意思,再按这个去判案子
德沃金认为应该先将平等保护作为一项道德原则来加以接受,然后再由法官去定义什么叫平等保护?如此一来,平等这个词才能与时俱进
司法保守派和司法能动派
司法保守派认为,随着时代的变化,等到平等不再符合社会实际,再来来修改宪法
司法能动派认为应该按照法官自己的理解去主动去定义“平等”
德沃金的立场是为司法能动辩护
解决问题的路径
多数即正义不可行
卢梭的路径
如说同意,每个人都有权投票,但是你得按照公意,也就是你心里认为什么是正确的来投票
如果你从一己私利出发去投票,那只能叫众意。从众意出发,不能算有效的公众政治参与
德沃金提出的路径——合宪性民主
德沃金认为,如果一个政治共同体不由多数人组成,或某条法律不反映多数人的意愿,那就不能说人民在自我统治
在政治共同体中也要需要获得道德成员的资格, 当社会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愿景和愿望加以蔑视时,这个社会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公正的
宪政民主与多数人暴政的区别——多数人暴政就是多数人是压榨少数人的利益,宪政民主是多数人保护少数人的利益
德沃金政治学的核心论点:政府不仅仅关心和尊重人民,而且还必须平等的关心和尊重人民
自然法学与功利主义法学
自然法学
自然法是神的法,是中国人的天理
与自然契合的正确理性
功利主义法学
目的:最大多数人的幸福
社群主义
必须剥夺个人自由,以实现集体利益
自由主义
个人权利置于最高地位
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
德沃金的主张
哈特
基本权利,个人财产权,应该多多少少动摇一下
德沃金
平等
平等的尊重
多数人的投票结果
平等的关怀
考虑资源的适配程度
功利主义法学,把法律面前权利平等作为手段,以追求社会效用的最大化,而德沃金把法律作为手段,实现平等的结果
3. 平等是善,还是权利?
3.1. 德沃金对善的理解
康德式的,是一项道德义务
3.2. 平等是善,还是权利
平等是善本身?
群体内部各成员一视同仁,不好讲,对错善恶
平等是权利?
权利的来源
法律授予
德沃金认为,平等作为一种政治道德,是高于和先于法律的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仅仅是为了实现平等
所以平等不可能来自于法律
当事人合意
平等并不是一项天赋的权利
德沃金本人也反对:平等,是一项天赋人权
通过理性推导
康德用理性推出来的普遍立法,人是目的与意志自律,里面并没有平等
德沃金本人也对此非常绝望,平等无法通过理性推导
平等的尊重和平等的关怀,作为一个政治哲学领域的主张,引入法学领域德沃金是失败的
3.3. 德沃金的代价
当德沃金法律的目的和目标设为平等时,所付出的代价就是个人的自由
自由主义的核心在于无论实现何种个人自由,都必须要平等的尊重各种群体
德沃金的雄心壮志是想弄出一个弥合所有矛盾的通知大理论来,他本人也以刺猬自居
4. 德沃金对堕胎权怎么看?
4.1. 德沃金的态度
首先,作为一个权力优先论者,德沃君当然支持堕胎
其次,德沃金也支持给予堕胎权以一定的限制
随着孕期的增加,对胎儿的保护权利也应该增加
但是第三德沃金在支持堕胎权的同时,也支持州对堕胎的限制
4.2. 德沃金的论证
从宪法第一修正案出发,“政府无权从宗教处制定法律法规”
证明对堕胎的厌恶基本来自于基督教信仰,就可以对限制和禁止政府颁布有关堕胎的法律
但是,他同样同意州有权限制堕胎
左派立场 ,政府有权采取适当强迫的方式来保护大多数人认可的价值
在善优先论和权利优先论两边捣鼓
除此以外,德沃金一直不肯承认自由与平等的不兼容性
他主张自由与其他价值的冲突都是虚构出来的
自由的新基础是平等的尊重和平等的关怀
4.3. 对德沃金的评价
德沃金两头说话,说明他对能达成共识理解的迫切心情
然而,在这里,不存在又要既要的想选择只能二选一
律师与法官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过,只是言辞而已,他们能得到什么,最终能得到什么?还得取决于整个社会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