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法
参加教师编制考试的同学们必看!公共基础知识《刑法》部分思维导图分享!下图包括刑法概述、犯罪、刑罚、分则等重要内容。掌握上述知识要点,轻松高分通过考试!
编辑于2020-03-24 21:25:52刑法
概述
概念
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原则
罪行法定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罚面前人人平等
罪责刑相适应
轻罪轻罚
重罪重罚
刑法效力范围
空间效力
属地管辖
除各国大使
在我国领域内
领路:驻外国大使馆
领空:航空器
领水:船舶
行为地、犯罪地、结果地有其一在我国
属人管辖
我国公民在外国犯罪
最高刑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不予追究
国家工作人员、军人,一律追究
保护管辖
外国人在国外对我国或公民犯罪
最低刑罚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罪地的法律认为应予以处罚
二者同时满足
普通管辖 (国际犯罪)
贩毒,劫持航空器,恐怖主义
时间效力
现行《刑法》生效时间:1997年10月1日
溯及力:从旧兼从轻原则 一般没有溯及力,只有用新法时才有溯及力
溯及力:现行《刑法》管不管过去的事 管,有溯及力;不管,没有溯及力
犯罪
概念
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并且具有应当受刑罚处罚的刑事违法性的行为
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犯罪人)
单位
双罚制,罚金+罚人
自然人
刑事责任年龄
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
14周岁以下
相应刑事责任年龄
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犯放火、爆炸,强奸、抢劫,故意杀人、故意重伤害,贩卖毒品、投放危险物质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16周岁以上
从生日的第二天开始算
刑事责任能力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间歇性精神病人正常时
限制负刑事责任
小错不断,大错不犯 从轻或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
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醉酒的人
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是咋想的,影响量刑)
故意
直接故意
明知会发生,希望发生
间接故意
明知会发生,放任、不制止
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预见+过于相信自己的能力、技术
疏忽大意的过失
应当预见没预见
犯罪客体 (侵犯的权利)
犯罪客观方面 (造成的行为、结果)
危害行为
作为
不作为
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职务或业务规定的义务
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危害结果
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关系
犯罪形态的终止
时间分类
准备阶段
准备工具,创造条件
实施阶段
已经着手实施(见面)
犯罪预备
准备阶段
意志外原因
犯罪未遂
实施阶段
意志外原因
犯罪中止
任何阶段
自身意志原因
共同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有相应行为能力、满14周岁,互相商量,都是故意)
正当防卫 (不负民事责任)
目的
制止侵害
要件
起因
现实的不法侵害
时间
不法侵害正在发生
对象
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主观
有防卫意识
限度
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构成防卫过当,以能制止侵害为限
无限防卫劝
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凶,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 (负民事责任,赔钱)
要件
起因
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时间
危险正在发生
对象
无辜第三者的利益
主观
具有避险意识
限度
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不适用人群
军人,警察,医生,护士,消防员
刑罚
概念
对犯罪人实施的刑事处罚,是一种制裁方法。
分类
主刑
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
限制自由
管制(限制出境、搬家,去相关机关汇报)
剥夺自由
拘役(在看守所,拘役所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监狱执行)
死刑
适用对象
罪行及其严重者
立即执行
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法院执行
缓期执行
两年,由最高人民法院(省级)复核
限制对象
犯罪时未满18周岁
审判、羁押期怀孕和流产的
审判时已满75周岁, 但以特别残忍方式致人死亡的除外
附加刑
剥夺财产
罚金与没收财产
剥夺政治权利
不适用外国人
剥夺居住权
驱逐出境,外国人
执行机关
司法机关
管制(社区矫正)
公安机关
拘役和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有期徒刑,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
监狱
剩余刑期在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法院
死刑立即执行,罚金与
量刑
累犯
一般累犯
前后两次都是故意犯罪,有期徒刑,间隔5年之内
特别累犯
前后两次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累犯不适用缓刑和假释
自首
一般自首
主动交代,自动投案
特殊自首
被抓后交代其他罪行
立功
犯罪分子交代他人的犯罪行为
数罪并罚
原则
吸收原则
重罪吸收轻罪
并科(相加)原则
主刑+附加刑
限制加重选择
在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有期 拘役 管制
判决宣告后的数罪
缓刑
对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刑罚执行
减刑
对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限制条件
不得少于原刑期的1/2
无期徒刑不得少于13年(从裁定减刑之日起算)
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
对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限度
有期徒刑
实际执行原判刑期的1/2以上
无期徒刑
实际执行13年以上
考验期
有期徒刑,未执行完的刑期
无期徒刑,10年
不得假释的情形
累犯
因杀人,爆炸,强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而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分则
重点罪名
1.交通肇事罪
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
②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二者同时满足
逃逸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
危险驾驶罪
最醉酒驾驶机动车
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2.非法拘留罪
①侵害他人人身自由
②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
③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按故意杀人罪
3.绑架罪
①勒索财物
②绑架他人作为人质
处无期或死刑,并没收财产
4.拐卖妇女、儿童罪
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妇女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儿童,儿童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
收买妇女、儿童罪
5.亲告罪
侮辱罪
侮辱他人人格
诽谤罪
捏告事实,毁坏他人名誉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虐待罪
①家庭成员
②对别人负有看护、监护责任的人,虐待被看护人、监护人
6.抢劫罪
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①携带凶器抢夺
②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暴力抗拒抓捕
③聚众“打砸抢”因而损坏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
7.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8.抢夺罪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抢夺
9.强奸罪
违背妇女意志、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制猥亵罪
盗窃、侮辱尸体罪:奸尸
10.敲诈勒索罪
抓住把柄要钱
与公职人员有关的犯罪
1.贪污罪(不还)
管国家钱的人
那利用职务,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挪用公款罪(想着还)
国家工作人员
①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②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③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私企:挪用资金罪
3.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
①索贿
②拿钱(办不办都构成了)
③收回扣、手续费
4.行贿罪
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5.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6.滥用职权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遭受重大损失
7.玩忽职守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遭受重大损失
刑法修正案九
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执行后,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仍要执行
废除死刑,慎杀少杀原则
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省级)
中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政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犯罪中止的有效性:阻止相应后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