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政治学概论】国家权力与国家形式
【体系位置】政治学与行政学 » 政治学概论 » 2.国家权力与国家形式 【内 容】①国家权力;②国家政权组织形式;③国家结构形式;④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形式; 【参考教材】政治学概论 第2版 马工程教材 高等教育出版社 【适用范围】本科学习;考研 个人总结难免有疏漏和错误,欢迎指正交流,我会修改后更新;可以导出PDF或图片、或根据需要修改使用。
编辑于2023-08-29 15:10:55 湖北省【内 容】①阶级与国家;②国家权力与国家形式;③国家机构;④政治民主;⑤政党与政党制度;⑥政治参与;⑦政治文化;⑧政治发展;⑨民族与宗教;⑩国际政治与世界格局; 【参考教材】政治学概论 第2版 马工程教材 高等教育出版社 【适用范围】本科学习;考研 个人总结难免有疏漏和错误,欢迎指正交流,我会修改后更新;可以导出PDF或图片、或根据需要修改使用。
【内 容】①认识新媒体;②新媒体的技术动力与技术变迁;③新媒体信息传播模式的演变;④新媒体用户;⑤新媒体中的数字信息形式及其加工;⑥新媒体信息的组织;⑦新媒体信息的可视化传播;⑧新媒体中的主要社会化媒体形式;⑨社会化媒体的应用策略;⑩新媒体与社会发展的互动; 【参考教材】新媒体导论 彭兰 高等教育出版社_彭兰 著 【适用范围】本科学习;考研 个人总结难免有疏漏和错误,欢迎指正交流,我会修改后更新;可以导出PDF或图片、或根据需要修改使用。
中国近代史,是指1840年鸦片战争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个时期的历史。这是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也是中国人民追求国家独立和民族复兴的历史。 中国近代史分为前后2个阶段,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是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从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并提出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
二十届三中全会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这次全会对于中国的未来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这份思维导图就像是一把解锁未来发展方向的钥匙🔑,带你一探究竟!
【体系位置】政治学与行政学 » 政治学概论 » 10.国际政治与世界格局 【内 容】①国际政治;②时代主题与世界格局;③中国的对外政策; 【参考教材】政治学概论 第2版 马工程教材 高等教育出版社 【适用范围】本科学习;考研 个人总结难免有疏漏和错误,欢迎指正交流,我会修改后更新;可以导出PDF或图片、或根据需要修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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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①阶级与国家;②国家权力与国家形式;③国家机构;④政治民主;⑤政党与政党制度;⑥政治参与;⑦政治文化;⑧政治发展;⑨民族与宗教;⑩国际政治与世界格局; 【参考教材】政治学概论 第2版 马工程教材 高等教育出版社 【适用范围】本科学习;考研 个人总结难免有疏漏和错误,欢迎指正交流,我会修改后更新;可以导出PDF或图片、或根据需要修改使用。
【内 容】①认识新媒体;②新媒体的技术动力与技术变迁;③新媒体信息传播模式的演变;④新媒体用户;⑤新媒体中的数字信息形式及其加工;⑥新媒体信息的组织;⑦新媒体信息的可视化传播;⑧新媒体中的主要社会化媒体形式;⑨社会化媒体的应用策略;⑩新媒体与社会发展的互动; 【参考教材】新媒体导论 彭兰 高等教育出版社_彭兰 著 【适用范围】本科学习;考研 个人总结难免有疏漏和错误,欢迎指正交流,我会修改后更新;可以导出PDF或图片、或根据需要修改使用。
中国近代史,是指1840年鸦片战争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个时期的历史。这是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也是中国人民追求国家独立和民族复兴的历史。 中国近代史分为前后2个阶段,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是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从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并提出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
二十届三中全会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这次全会对于中国的未来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这份思维导图就像是一把解锁未来发展方向的钥匙🔑,带你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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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力与国家形式
国家权力
一、国家权力的涵义
国家权力是按照统治阶级意志,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管辖政治和社会公共事务,对内对外正式代表国家并以国家机构保障实施的权力
国家权力是统治阶级实现政治统治的工具,代表的是以国家意志为表现形式的统治阶级的意志,阶级性是国家权力的本质规定性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权力的论述:
国家权力是根源于社会经济基础的政治权力
国家权力是占据政治统治地位的阶级力量
国家权力是承担着社会管理职能的公共权力
二、国家权力的特征
主权性:主权是国家权力的基本属性,也是一个独立国家不可缺少的要件;在国家内部,主权是指最高统治权和决定权,即国家权力意志具有最高地位和效力,任何其他意志都不能与国家权力意志相抵触。
强制性:国家权力之所以对社会成员具有约束力,就在于它是一种强制性力量,这是国家权力有能力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
普遍性:国家权力对全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力,这就是说,它不仅对被统治阶级成员具有约束力,而且对统治阶级内部成员也具有约束力
三、国家权力的结构
国家结构的构成权力
国家结构的构成权力包括两种权力,一是按照国家权力的功能分工划分的不同功能性权力,另一种是按照国家权力层级配置划分的不同层级的权力
国家功能性权力通常分为三个组成部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国家层级性权力主要是国家权力在中央与地方层级上的配置,由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构成
国家权力的横向结构
国家权力的横向结构,是国家功能性权力相互关系和运行原则的结构性构成;国家权力的横向结构在国家政权组织原则和组织形式上的体现,就是国家的政体。
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原则
资本主义国家通常以“三权分立”作为政权组织原则,其主要做法是按照不同功能将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并由三个相应的机构来掌管;三权分立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政治发展的产物。
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原则通常体现为:
由不同的机关分别掌握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每一个机关在行使其权力时,都不能离开其他机关的协助
每一个机关都拥有防止、抵御其他机关侵犯其权力的法律手段
社会主义国家 政权组织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实行民主集中制目的是要保证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原则
除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外,对国家的元首权、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和武装力量的领导权,也都有明确的划分
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法律和做出其他决定,均经过充分协商讨论,并以投票表决等方式通过;国家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集中行使权力
按照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的职权
国家权力的纵向结构
国家权力的纵向结构是国家层级权力相互关系及其运行原则的结构性构成;国家权力的纵向结构,在组织和机构方面体现为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的相互关系结构。
纵向权力的划分和配置:通过适当的方式和程序,将国家权力分别配置给中央政权机关和地方政权机关
纵向权力的协调和制约:使中央和地方政权机关所拥有的权力在运行过程中以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相互协调和制约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一、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政体的涵义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实现阶级统治所采用的一定的政权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组织国家政权机关的形式
从权力配置和国家机关设置的角度看,政体主要体现为国家最高统治权力的行使方式及其组成形式
政体与国体
任何国家都是国体与政体的辩证统一;国体规定着哪个阶级占据统治地位,政体规定着统治阶级以什么样的形式来组织政权实现统治。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是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
国体反映着国家的阶级属性, 构成国家的阶级内容
国体是政体的本质和归宿,政体都是依附于一定的国体,为一定的国体服务的
政体反映国体,一定的国体要通过一定的政体形式来表现
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国体相同的国家可以采取具体形式不同的政体,同一个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政体的具体形式也会有所不同
政体的选择
影响政体的因素:政体的基本原则是由国家的阶级性质决定的,国体对政体的决定作用是根本性的;一个国家采取何种政体还受到政治力量对比的制约;具体历史条件、文化传统和民族构成、民族习惯、民族心理以及国际环境等因素,也都会影响政体形式的选择。
政体选择的多样性:由于一国的政治力量对比和具体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实际的政体是多种多样的,没有哪一种政体是可以普遍适用的;相同性质的国家完全可能选择不同的政体。
政体选择的自主性:一个国家采用何种政体,最终是由那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来决定和选择的
政体的灵活性和变异性:国体在相当长的时期里都会是比较稳定的,而政体的灵活性要大得多;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虽然其国体并没有改变,但其政体形式却可能发生变更。
政体的分类
最早划分政体类型的是希罗多德,他根据执政者人数把不同政体划分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
亚里士多德第一次较为系统地研究了政体问题,并提出了政体划分标准
统治者是为城邦谋利益还是为自己谋利益;
统治者人数的多寡
近代以来,资产阶级思想家在批判封建专制统治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对政体问题的研究,并探讨了政体的划分标准;西方学者确定国家政体分类标准并且进行政体分类,通产仅仅限于技术性层面。
马克思主义在对国家政体进行分类时,联系特定国家的国体即国家的阶级统治性质来进行,由此不仅显示国家政体的类型,而且揭示特定政体形式的阶级属性
最高国家权力的归属,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集体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产生方式及任期
中央国家权力机关的设置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力分配、地位和相互关系
二、不同类型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剥削阶级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君主制:君主制是指由一名君主实际上或名义上掌握最高国家权力的政体类型
共和制:共和制政体的总体特征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社会主义国家一般采取民主共和制的政权组织形式,但是这种民主共和制与资本主义国家民主共和制有着本质区别
公社制
苏维埃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涵义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为了处理中央与地方、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而对国家权力进行的纵向划分与配置
一个国家的地理特征、民族构成、历史传统、文化联系、国民情感等都会成为影响一个国家选择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
二、国家结构形式的基本类型
单一制
单一制是将国土按地域划分成若干行政单位、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
中央集权型单一制:法国
地方分权型单一制:英国
复合制
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一般特征是由若干个国家或地区作为成员单位通过协议组成联合体
联邦制:联邦权力被视为联邦成员权力的让与,联邦与其成员之间是契约与合作的关系
邦联制:主权国家之间的特殊联盟关系
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形式
一、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中国采用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按照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结合中国实际而创立的新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他一切国家机关,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实行合理分工、协调一致,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的原则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
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由我国的社会政治发展和国家性质决定的
中国社会政治发展的历史表明,中国只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采取三权分立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我国的政权性质,最适合于人民当家作主和管理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有力地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又有效地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国家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中国是统一、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全国人大批准省级地方的建置,国务院批准省级地方的区划并批准省以下地方的建置和区划,全国人大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省、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但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自治区人大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既要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也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
我国单一制国家的特色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这种单一制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单一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的行政区划分为一般行政地方和民族自治地方两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三、特别行政区制度
国家主权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政府
国家只有一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个中央人民政府,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一国两制并没有改变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的基本形式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法律,不仅特别行政区要遵守,全国都要遵守,中央政府和全国各地方都不允许干预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实行的高度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