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注册会计师-税法-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一般销售
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含税收入
商业企业零售价
价税合并收取的金额
价外费用
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优质费等
并入销售额的包装物押金
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包含
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
消费税等价内税
不包含
销项税额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
代缴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以人民币结算
以外币结算的应折合成人民币
折合率可选择
确定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
销售额发生当天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特殊销售
1.折扣销售(商业折扣)
折扣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
2.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作为财务费用
3.销售折让
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
开具红字专票
4.以旧换新
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不得减除旧货价格
5.还本销售
不能扣除还本支出
6.以物易物
以各自发出的应税销售行为核算销售额
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用于可以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
新增
以各自换出运输工具舱位确认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7.包装物押金
含税金额
一年以内未超合同期限且单独核算
不作销售处理
一年以内但超过合同期限且单独核算
作销售处理
一年以上
一般作销售处理
酒类
黄酒、啤酒除外
按一般货物适用的规定
收到就作销售处理
8.直销
向直销员或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9.贷款服务
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结息当日计收的全部利息收入
计入结息日所属期的销售额
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10.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收取的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手续费、佣金、酬金
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
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费
按差额确定销售额
1.金融商品买卖差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
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的,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买入价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以及孳生的送、转股
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孳生的送、转股
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同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而IPO形成的限售股以及孳生的送、转股
新增
股票上市首日开盘价为买入价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孳生的送、转股
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
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经纪政府和事业
扣除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融资租赁要辨析,扣除、税率皆有异
融资租赁服务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
扣二息(借款利息、债券利息)一税(车购税)、不扣本金
融资性售后回租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
扣本金和二息(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4.航运代票建付费
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后的余额
合法有效凭证
支付给境内
发票或行程单
支付给境外
签收单据
对签收单据有疑议
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5.客运场站扣运费
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
试点纳税人
6.旅游不算食住行、签证门票接团费
试点纳税人
扣除代收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鉴证费、门票费、接团费后的余额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建筑简易扣分包
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8.房开政府土地价
扣除受让土地时支付的土地价款
征地和拆迁补偿费
土地前期开发费
土地出让收益
转让不动产差额扣除的有关规定
凭发票进行差额扣除
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
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
老项目先减除后分离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1+5%)-契税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5%
新项目先分离后减除
扣除凭证
发票
境内
签收单据
境外
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完税凭证
缴纳的税款
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
视同销售的销售额
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
不能随意跨越次序
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销售价格
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销售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不涉及消费税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10%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应征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