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党的八大 逐步系统地制定完备的法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
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正式写入宪法
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新征程
十九大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