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企业所得税
2020年财务管理—企业所得税归纳总结
编辑于2020-06-03 10:58:44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纳税人
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它取得收入的组织(法人性质企业)
居民企业
中国境内成立
境内境外所得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境内境外所得
非居民企业
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中国境内所得
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虽设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注: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不适用(自然人性质企业)
征税范围(8+1)
销售货物
交易活动发生地
提供劳务
劳务发生地
转让财产
不动产转让
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转让
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
租金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
特许权使用费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
接受捐赠
其它
税率
25%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
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0%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优惠税率
20%小型微利企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5%
高新技术企业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10%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计算方法
直接法:=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利润总额+纳税调增金额—纳税调减金额
收入总额
销售货物收入
特殊销售方式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托收承付
办妥托收手续
预收款
发出商品
如果超过12个月?
需安装和检验
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
若安装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
其它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售后回购
售价确认收入
回购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以旧换新
(同上)
商业折扣
折扣后
现金折扣
折扣前
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
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买一赠一
会计上属于视同
税法
按商品价格比例分摊确认收入,商品价格以公允价格计算
提供劳务收入
安装费
安装完工进度
宣传媒介
发布费
出现于公众
制作费
完工进度
软件费
为特定客户开发,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
服务费
可区分的,提供服务期间分期确认
艺术表演、招待宴会
发生时
会员费
不享受连续服务的
取得会费时确认收入
提供连续服务
会费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特许权费
提供设备和其它有形资产
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
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
提供服务时
劳务费
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
劳务活动发生时
其它收入
转让财产
固定资产
生物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
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收入—成本
债权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
利息收入
按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
租金收入
按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
若跨年且一次性支付,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分期均匀计入
特许权使用费
合同约定
接受捐赠收入
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
其他收入
资产溢价收入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
已做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账款
债务重组收入
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
补贴收入
违约金收入
汇兑收益等
应纳税所得额
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
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型收费、政府性基金
判断是否为经营行为
不征
国家鼓励
免征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
注:转让国债收入不免税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
税后利润分配形成(消除法律性重复征税)
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
定期或定额减税、免税
免征
农、林、牧、渔
减半征收
花卉、茶以及其它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
海水养殖、内养殖
三免三减半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环境保护和节能接水项目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
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
注: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不得享受优惠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
不超过500万元
免征
超过500万元部分
减半征收
加计扣除
抵免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一般扣除
成本与费用
工资薪金
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支出
不包括独生子女补贴、职工福利费、四险一金
社会保险费
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补充养老保险费
不超过工资总额5%准予扣除
补充医疗保险费
不超过工资总额5%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不得扣除
三项经费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14%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2%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8%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注: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据实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
发生额的60%与销售收入的0.5%熟低原则扣除
广告费和业余宣传费
不超过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15%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不超过收入30%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一律不得扣除
利息支出
税金
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
价外税
允许抵扣的增值税
子主题
准予扣除
除企税和增值税的其他税
“不得扣除”计入产品成本的增值税
损失
从事生产经营之前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不得计亏损
其它支出
财产保险
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余额的15%为限额
人身保险
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余额的10%为限额
特殊扣除
公益性捐赠
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
货币性
实际收到的金额
子主题
公允价值
租固定资产
经营租赁
按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融资租赁
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汇兑损失
贷款损失准备金
存款保险金
保险保障基金
不得扣除项目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
股息、红利是对被投资者税后利润的分配,本质上不是企业取得经营收入的正常的费用支出
企业所得税
本质是企业利润分配支出
税收滞纳金
行政罚款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
不包括按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它支出
企业之间的管理费
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企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
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
融资租赁方式租出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
与经营活动无关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计税基础的确定
外购
购买价款+支付相关税额+达到预定用途的其它支出
自行建造
竣工结算前发生支出
融资租入
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费用
合同未签订,以公允价值+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
盘盈
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方式取得
公允价值和支付相关税费
改建
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直线法计算折旧,准予扣除
不含净残值
当月增加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当月照提折旧
折旧最低年限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生产性生物资产
无形资产
不得计算摊销费用
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自创商誉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
计税基础的确认
外购
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它支出
自行开发
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
公允价值+支付的相关税费
直线法计算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当月增加当月提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提摊销
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长期待摊费用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
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大修理支出
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修理后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其它
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投资资产
投资期间成本不得扣除
转让或处置,投资成本准予扣除
现金取得
购买价款为成本
非现金
公允价值和支付相关税费为成本
存货
先进先出、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
不能选择后进先出发
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资产损失
特殊业务的所得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