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19年二级造价师管理基础知识导图第七章
2019年二级造价师管理基础知识导图第七章
编辑于2020-07-07 09:13:07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
第一节、建设项目招标投
一、 招标投标的既念
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二、建设工程招标范围(重点)
(1)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范围
①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②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2)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范围
①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②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3) 不属于上述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③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④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⑤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4)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属于必须招标的范围: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5)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②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③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④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⑤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 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招标方式和招标工作的组织
(一)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二)招标工作的组织
一种是招标人自行组织,另一种是招标代理机构组织
四、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
(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
1.招标准备
(1)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 工程建设项目
(3) 自行组织招标
①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 ②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 ③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④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⑤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4) 委托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2.招投标程序
(1) 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内容
(2) 资格审查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3) 发放招标文件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4) 踏勘现场及答疑
(5) 投标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6) 开标、评标
(7) 定标
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
(8)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岀之日起三十日内
(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程序与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基本相同。
五、 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重点)
招标文件是指导整个招标投标工作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
(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当未进行资格预审时,招标文件中应包括招标公告。当进行资格预审时,招标文件中应包括投标邀请书,该邀请书可代替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以明确投标人已具备了在某具体项目某具体标段的投标资格。其他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等。
(2)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主要包括对于项目概况的介绍和招标过程的各种具体要求
(3)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包括本工程拟采用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以及各种合同附件的格式。
(4) 投标文件格式
(5)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如按照规定应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项目,其最高投标限价也应在招标时一并公布。
(6) 技术条款
(7) 设计图纸
(8) 评标标准和方法
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9) 投标辅助材料
(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1.招标文件的组成
2.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
一、 工程量清单的概念及组成
(一)工程量清单的概念概念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和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①工程计价文件封面。 ②工程计价文件扉页。 ③工程计价文件总说明。 ④工程计价汇总表。 ⑤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 ⑥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⑦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⑧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⑨税金计价表。 ⑩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二、 工程量清单编制
编制依据
(一) 分部分项工程费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出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 材料费、机械费和综合费构成。
(二)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项目编码
各级编码代表的含义如下: ①第一级表加专业工程代码(1一2位)。 ②第二级表示附录分类顺序码(3—4位)。 ③第三级表示分部工程顺序码(5-6位)。 ④第四级表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7-9位)。 ⑤第五级表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10—12位)。
2.项目名称
①当在拟建工程的施工图纸中有体现,并且在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也有相对应的项目时,则根据附录中的规定直接列项,计算工程量,确定其项目编码。 ②当在拟建工程的施工图纸中有体现,但在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没有相对应的项目,并且在附录项目的“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中也没有提示时,则必须编制针对这些分项工程的补充项目,在清单中单独列项并在清单的编制说明中注明。
3.项目特征
①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应按附录中的规定,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 ②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XX图集或XX图号的方式。
4.计量单位
①以t为单位,应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②以m3、m2\ m、kg为单位,应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③以“个” “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5.工程数量的计算
①计算口径一致
②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③按图纸计算
④按一定顺序计算
6.补充项目
①补充项目的编码应按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规定确定。
②在工程量清单中应附补充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
③将编制的补充项目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三)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 生活、安全等方面的费用
(1) 夜间施工增加费
(2) 二次搬运费
(3) 冬雨期施工增加费
(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5) 工程定位复测费
(6) 临时保护设施费
(7) 赶工措施费
(8) 其他措施项目费
编制依据
①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 ②常规施工方案。 ③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④拟定的招标文件。 ⑤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不可竞争费的编制
1.安全文明施工费
①环境保护费 ②文明施工费 ③安全施工费 ④临时设施费
2.工程排污费
(五)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1.暂列金额
2.暂估价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六)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
(七)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编制
(1) 工程概况
(2) 工程招标及分包范围
(3)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 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八) 招标工程量清单汇总
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和盖章,形成完整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
第三节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方
一、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
(一) 最高投标限价的规定
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结合工程常规施工方案编制的,体现工程所在地平均造价水平的工程价格,是限定招标工程投标的最高造价。
(二)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原则
权威性
完整性
一致性
合理性
—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最高投标限价
(三)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依据
(四)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方法
1.最高投标限价计价程序
2.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编制
首先计算出相应的工程量;其次确定其人工、材料、机具台班单价同时在确定管理费率和利润率的基础上确定综合费,最后计算出所组价定额项目的合价;然后将定额项目合价相加除以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得到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3.措施项目费的编制
其计费基础为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4.不可竞争费的编制
安全文明施工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X安全文明施工费定额费率
5.其他项目费的编制
1.暂列金额
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10%。
2.暂估价
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计算,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的材料单价,其单价参考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累计金额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10%。
3.计日工
材料应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计算
4.总承包服务费
当建设方仅要求总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施工现场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服务时,按发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 %计算。
当建设方要求总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既进行施工现场协调和统一管理,又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合服务时,按发包专业的工程估算造价的3%计算。
建设方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按供应材料、设备估值的1%计算。
6.税金的编制
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X税率
(五)最高投标限价的管理(重点)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编制最高投标 限价,并应当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超过公布的 最高投标限价,则其投标应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 价咨询人编制。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最高投标 限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最高投标限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对所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18版)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立即对最高投标限价进行复查,组织投诉人、被投诉人或其委托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人等单位人员对投诉问题逐一核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投诉的10天内完成复查,当最高投标限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误差大于土3% 时,应责成招标人改正。当重新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时,若重新公布之日起至原投标截止期不足15天的应延长投标截止期。
招标人应将最高投标限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二、 投标报价的编制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报出的,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总价
(一)投标报价的前期工作
1.研究招标文件
2.工程现场调查
(1)自然条件调查
(2)施工条件调查
(3)其他条件调查
(二)询价与工程量复核
1.询价
2.复核工程量
子主题
(三)投标报价的编制原则与依据
1.编制原则
①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③投标报价要以招标文件中设定的发承包双方责任划分,作为考虑投标报价费用项目和费用计算的基础
④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
⑤报价计算方法要科学严谨,简明适用。
2.编制依据
(四)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和内容
(1)确定综合单价时的注意事项
①以项目特征描述为依据
②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的处理
③考虑合理的风险
a.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采取的方式是承包人承担5% 以内的材料、工程设备价格风险,10%以内的施工机具使用费风险。
b.政策性调整,以及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
c.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2)综合单价确定的步骤和方法
①确定计算基础
②分析每一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
③计算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与清单单位的含量
④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具使用费的计算
⑤计算综合费。综合费由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构成
(3)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的内容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编制
①暂列金额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
②专业工程暂估价
③计日工
④总承包服务费
税金项目计价表的编制
投标报价的汇总
(五)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内容
2.投标文件编制时应遵循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
正本一份,副本份数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有效期
①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递交,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
②。投标有效期。一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90天,大型项目120天左右。
(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①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②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③费用承担与保密责任
第四节中标价和合同价款的约
一、 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而且该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是独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及标准
(1)初步评审标准四方面
①形式评审标准
②资格评审标准
③响应性评审标准
④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2)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同时,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 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 经初步评审后否决投标的情况
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②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③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④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⑤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对报价是否低于工程成本的异议,评标委员会可以参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⑥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⑦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二)详细评审标准与方法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
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
(2) 详细评审标准及规定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主要的量化因素包括单价遗漏和付款条件等,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删减、补充或细化量化因素和标准。
2.综合评估法
(1)详细评审中的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 投标报价、其他评分因素
(2)投标报价偏差率的计算
(3)详细评审过程
二、 中标人的确定
(一)评标报告的内容及提交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 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二)公示中标候选人
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三)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提交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应当不超过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四)中标通知及签约准备
1.发岀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
2.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有现金、支票、汇票、履约担保书和 银行保函等形式,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招标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 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中标后的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 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三、 合同价款的约定
(一)签约合同价与中标价的关系
(二)合同价款约定的规定和内容
1.合同签订的时间及规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合同价款类型的选择
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建设规模较小, 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3.合同价款约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