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一章导论
聚焦初级会计《经济法》,根据东奥2019教材归纳整理第一章总论的重要知识点。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民事争议纠纷、行政争议纠纷。标注疑难要点和各种小提示,帮助你更好地学习备考!
编辑于2019-03-30 08:34:55第一章 总论
法律基础
法的本质和特征|考点1
法-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法-特征:行为规则,社会规范
国家意志性
国家强制性
规范性
为人们提供行为模式,
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了和义务来分配利益
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预知自己和他人行为的法律后果
对所有成员都适用
法的形式考点2
主要形式
法律的制定
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
一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
法的适用规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女士优先)
新法优于旧法(小孩优先)
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
小男孩和老奶奶同时出现,找爹(制定出这个法律的人)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旧不一致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旧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旧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同一阶段法规定不一致
两个小男孩打架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两个邻家小男孩打架,年龄小的家长先出面)
应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就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
应适用部门规章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国务院不能否定人大立法(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制定,因此就算国务院同意了,也要由人大常务委员会同意才行)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堂兄弟打架:爷爷说的算)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分类|考点3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
根本法和普通法
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高低
实体法和程序法
法的内容
一般法和特别法
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同一地位范围不一样)
国际法和国内法
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
公法和私法
法律责任考点4
民事责任
可由当事人主动承担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通常都与钱有关)...
行政责任
行政主体依法给予
行政处罚[对这个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
税务行政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
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最严厉
由人民法院依刑事法依法给予[刑事责任定罪量刑的权限只掌握在人民法院的手里
主刑
管制
有自由(3M-2Y)
拘役
在看守所无自由(1M-6M)
有期徒刑
6M-15Y
无期徒刑:剥夺终身自由
死刑
立即执行
死缓2Y
附加刑
同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罚金
罚息(民事责任)罚款(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没收违法所得(行政责任)
驱逐出境
法律关系(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
要素:
主体
至少有两个主体
自然人(公民)
组织
法人组织
营利性法人
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其他企业法人
非营利性法人
事业单位(大学)、基金会
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非法人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国家
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客体
特征: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
物
分类1
自然物
人造物
货币及有价证券
分类2
无体物
权利,数据
有体物
天然气、电力
人身人格
姓名权、肖像权..
禁止严刑逼供,卖淫
人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人的器官从人身体分离出去后,可视为“物”成为客体
非物质财富
知识产品:发明,外观设置
荣誉产品:奖品
行为(行为结果)
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具体条件,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法律事件
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自然现象:生老病死
社会现象:爆发战争
法律行为
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
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积极行为(作为,签发票)与消极行为(不作为,竞业限制)
意思表示行为(签订合同)非表示行为(拾到遗失物)
单方行为(遗嘱)与多方行为(合同行为)
要式行为(票据行为)与非要式行为(口头合同)
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民事争议纠纷
途径的选择
横向关系:仲裁和民事诉讼[民告民]
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关系:或裁或审
申请仲裁的前提:存在有效仲裁协议
有仲裁协议的必须去委员会
没有的,不予受理
当事人在向法院起诉时,未申明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
拿出仲裁
驳回起诉
不拿出
视为放弃
裁后不得再裁再诉
诉讼有一审二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仲裁
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不能提请仲裁的: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不属于《仲裁法》
1.劳动争议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协议
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无效
内容
仲裁事项or仲裁委员会不明确,协议无效
独立性
协议独立存在,不管合同怎么变,仲裁协议的效力不变
对效力的异议
向仲裁委员会请求
向人民法院
两方选择的机构不一致时由法院独裁
仲裁程序
1.仲裁庭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决定
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方进行裁判,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
3.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仲裁不公开,可以开庭or不开庭(仲裁庭根据材料做出裁决)
仲裁和解:可以自行和解
仲裁调解:别人帮助和好。
愿意调:仲裁庭予以调解
不愿意调:作出裁决
制作调解书or裁决书[作出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书签收前,反悔来得及;签收后,生效
仲裁的作出
先服从多数意见,不行时首席决。
裁决书作出即生效
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
程序
概念: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适应范围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
婚姻、抚养等不属于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劳动争议引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诉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
合议制度:3名以上
回避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除国家机密or个人隐私or特殊规定外,应公开
无论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两审终审制度
不服地方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15D以内);由上一级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为终审
一些特殊情况只能审一次,无论是不是地方法院。书P33
终审后不得上诉,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调解制度
只要当事人自愿就要调解
调解书签订后,生效
强制执行
相关文书调解书/仲裁裁决/法律文书..和解协议不行
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住所地or财产所在地
判决和执行
判决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执行
诉讼管辖
级别管辖
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
被告住所地
原告住所地
被告不在中国居住的
下落不明的人
被监禁的
专属管辖
不动产所在地
不动产纠纷
港口所在地
港口作业纠纷
死亡所在地/遗产所在地
遗产纠纷
一般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协议管辖
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特殊地域管辖:被告住所or合同地
其他特殊地域管辖规定 书P35
选择管辖和共同管辖:有多个法院可以管辖,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
期限外:无胜诉权,有实体权
时效由法律规定,个人约定无效
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权利人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和义务人之日算起(2种条件缺一不可)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止
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时间停止计算,但时效恢复后再过6个月,诉讼时效届满
中断
发生时间:诉讼时效进行中;
时效清零,恢复后重新计算
行政争议纠纷
解决途径的选择
纵向关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民告官]
职工告单位不属于民告官
一般案件可以选择复议/刑事诉讼;议后再诉;诉后不可再议
议中不诉;诉中不议
征税行为:先议后诉
征税行为
确定各自会计要素
征收税款+滞纳金
义务人代收代缴
对征税行为不服的→申请复议→向人民法院提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法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对税务机关不服的可以直接提起复议;但不一定能提起诉讼
对其他行为不服的,或议或诉
排除事项: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可提出申诉
不服从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管辖
两个上级
对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服的
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上一级主管部门
对各级地方税务局不服的
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上一级地方税务局
一个上级
对国税、海关、外汇不服
向上一级主管部门
对各级税务局不服
向上一级税务局
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不服
向上一级人民政府
自己反省与最终裁决
∵复议机关和被申请人都是自己(国家税务总局)∴自己反省
特殊规则
对单列市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
对税务所(分局)、税务局的稽查局→所属税务局
对2个以上税务机关作出的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
对税务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
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交罚款(100元)加罚(2元)不服的
对加罚不服的(2元)→向作出处罚的税务机关申请
对全部罚款不服的(102元)→向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
程序
申请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书面申请、口头申请
子主题
不能收取费用
参加人
原则上复议不停止执行;除了
被申请人认为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
申请人申请
法律规定
停止执行
审查
书面审查,不开庭
2名复议工作人员参加;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听证程序
重大、复杂案件
应当公开(涉及机密隐私除外)
主持人由复议机构指定
复议申请的撤回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
撤回后不得以同一理由在此提出复议申请;除非能证明特殊情况
被申请人改变具体行政行为;书P45
决定
60D+30D
在受理申请之日60D之内做出复议决定,有特殊情况的只能最多延长30天;共90天。
行政复议书一经送达立即生效。
行政诉讼
不受理范围: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决定、命令);内部行政行为
附带审查: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时。
管辖
级别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做的行为提起诉讼
海关处理的案件
重大、复杂案件
地域管辖
一般情况
直接起诉的
作出行为的机关
复议的
所在地
复议机关所在地
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
跨地区
程序
起诉和受理
期限
议后再诉:收到复议决定书/复议期满(60D)之日+15D内
直接起诉
作为的行政行为
知道行政行为之日6个月内
不动产行政行为作出20Y内;其他案件5Y内
不作为的行政行为
公民申请保护合法权利的,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2M不履行的
公民在紧急情况下申请保护合法权利的,不受2M限制。
形式
向法院交起诉状;可以口头起诉
经济仲裁必须书面形式;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劳动仲裁都可以口头。
审理和判决
人民法院调解
行政赔偿;补偿
自由裁量权
上诉期
对判决不服;判决书送达15D内
对裁定书不服:裁定书送达10D内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税务局
国家级
市局
地方级
县局
市局
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是一致的,同产同消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标注
行为能力不同于权利能力
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
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完全行为能力人
X>=18
16<=X<18,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限制行为能力人
8<=X<18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行为能力人
X<8
X>=8,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
概要
年龄
精神
完全不能
不能完全
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年龄
<14岁
不付刑事责任
14<=X<16,故意杀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8中,负刑事责任
>=16 负刑事责任
特殊年龄段量刑规则
未成年人
<14岁
不付刑事责任
14<=X<18,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4<=X<16,
触犯8种罪行,负刑事责任,从轻处罚
8种以外的罪行,不负刑事责任
16<=X<18,负刑事责任,可以从轻。
老年人X>=75
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状态异常的量刑规则
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