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会计法律制度思维导图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的知识框架详细版。
心理学的分类,包含基础心理学:实验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发展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内容,可收藏。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的思维导图详细版。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费用结算流程
租赁费仓储费结算
E其它费用
F1开票注意事项
F2结算费用特别注意事项
洛嘉基地文件存档管理类目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会计法律制度
概述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核算与监督
会计核算
是会计工作基本职能之一,是会计工作重要环节
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依法建账
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最基本的质量要求
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资本,基金的增减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会计年度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半年度,季度,月度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
外汇企业可以选用外币,财务会计报告要折算成人民币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
保管
会计账簿
种类
总账
订本账
活页账
明细账
日记账
其他辅助账簿
基本要求
更正方法
结账
财务会计报告
构成
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相关附表
会计报表附注
财务情况说明书
对外提供
按要求,按期及时提供
单位领导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账务核对和财产清查
账务核对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账证相符
账账相符
账实相符
财产清查
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
定期或不定期,部分或全面
会计档案管理
概念
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不属于会计档案
归档
归档范围
其他会计资料
归档要求
依法规范归档
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年度终了后,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最长不超过3年
出纳人员不得监管会计档案
移交和利用
移交
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纸质档案应保持原卷的封装
电子档案应将电子会计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
利用
一般不得外借
特殊外界要办理手续,保持完整性,并及时归还
保管期限
10年
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对账单
纳税申报表
30年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
其他辅助性账簿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永久
年度财务报告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鉴定和销毁
定期鉴定,形成鉴定意见书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共同进行
仍需保存
重新划定保管期限
期满,无价值的
销毁
编制销毁清册
相关人员签署意见
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监销,电子档案多信息系统管理机构
有未了事件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
特殊情况下
公司分立后原单位存在,原单位管,不存在,各方协商
公司合并,由合并的后的单位管
会计监督
内部监督
政府监督
社会监督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
代理记账
会计岗位设置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
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亲属不得任会计主管负责人
会计主管负责人亲属不得担任出纳工作
会计人员
9个具体工作
一般要求
会计机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专业资格或者从业3年以上经历
禁入规定
详见第五节法律责任
会计职称与专业技术资格
总会计师
主管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
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法律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
内容相互渗透,相互吸收
作用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会计职业道德是重要补充,会计法律是最低要求
区别
他律性与自律性
客观性与内在的精神世界
具体明确正式的成文规定与没有具体的规定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与社会道德评价
以法律法规为评价标准与以道德为评价标准
主要内容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廉洁自律
客观公正
坚持准则
提高技能
参与管理
强化服务
违反制度的法律责任
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
单位
三千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
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
二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
国家工作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者,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
五千以上十万以下罚款
主管和直接责任人
三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
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隐匿或故意销毁
单位,主管负责人,国家工作人员,会计人员处罚同伪造变造
构成犯罪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处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授意指使强令别人伪造变造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的
不构成犯罪的,五千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
国家工作人员,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抵制违反规定的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处分
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恢复荣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触犯法律,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