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自考本科思修法基知识总结
汉语言文学专业自考本科必备知识点,下图详细梳理思修法基相关要点,没有整理复习资料的同学,可以直接拿去背诵。
编辑于2020-10-03 06:10:0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绪论
新时期青年历史使命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时代新人要求: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强的本领才干、为国为民的担当精神
价值
外部客观事物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
价值观
人们对什么是价值、怎样评判价值、如何创造价值等问题的根本认识和观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国家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个人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灵魂、举什么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主题、走什么路) 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精髓) 社会主义荣辱观(基础)
思想
人生
人的本质
社会属性是人的根本属性 人的本质是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人的本质是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发展的
人性自私论误区
人生观
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等问题的总看法和总观点
人生目的
指人生实践活动的总目标,人生观的核心
人生态度
指人们通过生活实践形成的对人生问题的一种稳定的心理倾向和精神状态
人生价值
人生道路若干关系
人与自然
个人生理与心理
个人与他人
个人与社会
理想信念
思想性与实践性;时代性与阶级性;多样性与共同性
概念及作用
类型
马克思科学理想信念
确立践行理想信念
爱国主义
科学内涵
优良传统
时代价值
时代要求
民族精神
怎样做爱国者?
道德修养
道德
起源
道德产生于人类的历史发展和人们的社会实践中。
历史前提:劳动;客观条件:社会关系;主观条件: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本质
经济关系的产物,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道德是一种特殊社会意识形态
功能
调节功能:最主要功能,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际活动
认识功能:道德反映社会现实特别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功效和能力
社会作用
影响经济基础形成、巩固和发展; 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 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有重大影响; 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保障人们正常的生活和交往; 能够保护或破坏一定阶级的政治统治。
中国革命道德
内容: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革命利益放在首位; 树立社会新风,建立新型人际关系;修身自律,保持节操。
当代价值:有利于加强和巩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有利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 有利于培育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借鉴人类道德文明
平等对待不同的道德文明,尊重包括自己在内的各种道德传统; 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应当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要求,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服务。 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市场经济优势的发挥,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的积极作用。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提供道德价值导向。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保证和促进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
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之一。 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内容相互渗透,相互联系,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法律的基础。 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二者同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服务。 社会主义德治和社会主义法治紧密结合,相得益彰。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德治的制度前提,社会主义德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支柱。
中华传统美德
爱国奉献,以天下为己任; 勤劳勇敢,追求自由解放; 求真务实,敬重诚实守信; 乐群贵和,强调人际和谐; 励志自强,崇尚精神境界; 德性修养,重视躬行慎独。
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丰富源泉。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既是道德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 从人类道德历史发展的规律看,任何道德体系都不能凭空产生,不同时代道德之间的连续性与共同性,决定了不同时代的道德之间存在一定的继承关系。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能增加我们的文化自信和价值自信,增强民族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一定要坚持正确立场。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这样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要求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反映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和幸福,其本质要求就是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体现着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统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既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又要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集体主义原则作为社会主义调节社会、集体和个人之间的道德关系的基本原则,应当而且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倡导和实施。 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要形成国家统一的大市场,法规政策是统一的,运行机制是有序的,这就必须倡导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相结合,国家、集体利益高于小团体和个人利益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基本内涵: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 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强调重视、保障、发展个人的正当利益和自觉创造精神; 要求发扬融入集体合力的丰富个性和自觉创新精神。
以诚实守信为重点
诚实守信是为人之本,成事之基。 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 诚实守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
道德品质
社会公德
公共生活
含义:社会公德是公民在社会交往和社会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
特点:基础性,全民性,相对稳定性
主要内容: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遵守社会公德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 ……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 ……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和基础性工程
职业道德
含义:从业人员在职业生活中应该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特点:规范性和专业性;可操作性和准强制性;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
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重要任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重要手段:是形成良好社会道德风貌 重要途径:是提高从业者素质 必要条件: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
提高职业素质的途径: 努力学习,提高职业道德意识;勤于实践,提高践行职业道德能力;
家庭美德
男女恋爱的道德要求:真诚负责、平等互尊、文明相爱
内容: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建设的意义: 对个人来说: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是幸福人生的重要内容;严肃对待两性关系,提高个人生活情趣和道德情操,能净化美化心灵,提升人生境界,增加人生价值。 对社会来说: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提高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个人品德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形成良好个人品德的意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目标;是夯实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础;是个体精神境界提升和全面发展的要求。
形成因素:受历史和现实的社会关系的制约;依赖个人的社会实践。 形成过程:包含心理、思想、行为多种因素的相应发展。
个人品德的修养方法:认真学习,提高道德认识;勤于实践,加强道德行为训练;严格要求,完善道德品质。
法律基础
弘扬法治精神
法治
以民主为前提,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确保权力正当运行为重点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
法治思维
含义:以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仰为基础,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
基本内容: 法律至上:法治思维是法本位思维,法律至上是最直观的题中之义。法律至上是指国家或社会的所有规范中,法律是地位最高、效力最广、强制力最大的规范。 权力制约:法治思维强调法大于权,权受制于法。权力制约是指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规制和约束。 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法治思维的价值追求。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公平分配和占有。 权利保障:是法治思维目的所在,主要指公民权利的法理保障,具体包括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障和司法保障。
培养途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律权威
含义: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是法律应有的尊严和生命。
来源: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维护法律权威重要意义: 维护法律权威,就是维护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就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就是维护个人幸福与平安。
维护法律权威基本要求:信奉法律、遵守法律、服从法律、维护法律
依法治国
重大意义
总目标
基本原则
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法学基础理论
法
广义的法指整体,狭义的法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概念: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作用
法律规范
概念: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逻辑结构:假定、处理、制裁
种类
法律关系
概念: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在人们之间形成的以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特征
构成
法律事实
概念: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构成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本质
法的渊源
法律体系
法的制定
法的实施
法律监督
基本法律制度
宪法
基本特征
基本原则
国家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特别行政区制度
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混合所有制经济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基本义务
国家机构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国家主席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实体法
民商法
行政法
经济法
社会法
刑法
程序法
诉讼程序法
非诉讼程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