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注: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其他债权】
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注:买受人权利>优先受偿权】
3.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4.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权利优先性排序公式:1.已经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的消费者/买受人 >2.在6个月有效期内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3.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 4.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 5.普通债权/超过6个月有效期的工程价款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