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七 主观要件
涉及故意(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区分
编辑于2020-10-20 18:16:57七 主观要件
认识错误是主观题喜欢考的难点,其中“事前故意”是高频考点
罪过形式
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
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
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有没有认识到发生危害结果
有
想不想结果发生
赞成:直接故意
弃权:间接故意
反对
本可避免:过于自信的过失
不可避免:不可抗力
无
应不应当认识到
应该认识到:疏忽大意的过失
无法认识:意外事件
认识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分
行为人如果明知危害结果必然发生,但是又“放任”,仍是直接故意。所谓放任,要求存在可能发生或可能不发生这两种结果,唯有如此,才会有发生也可以、不发生也可以的放任心理。如果只有必然发生这种结果,那么就不存在放任心理。仍然是直接故意。
在事实认识错误场合,行为人是故意而非过失。不能因为事实认识错误而否定故意
例1:甲欲杀死乙,误以为丙是乙而开枪,丙被打死。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于丙的死亡,甲是直接故意,而非间接故意。例2:甲欲杀死乙,得知乙在值班室,便放火烧值班室,实际上是丙在值班室,烧死丙,甲是直接故意,而非间接故意。
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分
区分标准
主观上是否已经预见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危害结果可能发生
过于自信是已经预见危害结果可能发生
客观行为上是否采取了避免措施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因为没有预见,所以没有采取避免措施
过于自信是已经预见,所以采取了避免措施
容易混淆之处:误将应当预见等同于已经预见
应当预见,表明行为人有预见义务和预见能力,不表明行为人已经预见。行为人即使预见能力再高,只表明应当预见,并不能推断出已经预见
应当预见是应然状态,已经预见是实然状态
判断方法
应当预见的判断
主要判断有无预见可能性
一看行为人主观认识能力和预见能力
二看客观认识条件和环境
已经预见的判断
一看行为人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有无判断、思考、权衡过程。
二看行为人客观上有无采取避免措施
有,就表明已经预见危害结果发生
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分
相同点:都没有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
区分点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
意外事件是因无法预见而没有预见
判断核心在于是否具有结果预见可能性
一看行为人主观上的认识和预见能力
二看客观上的认识条件和环境
常见错误
误将“没有预见”当作“没有预见可能性”。
过于自信的过失与不可抗力的区分
相同点:都已经预见危害结果可能发生
区分点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本来可以避免结果发生
不可抗力是根本无法避免结果发生
判断核心在于是否具有结果避免可能性
一看行为人的避免能力
二看客观上有无避免的条件和环境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分
相同点
两者都已经预见到结果可能发生
区分标准
主观上
间接故意是行为人持放任态度,结果的发生不违背行为人意志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行为人持谨慎态度,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的意志
客观上
间接故意是行为人没有采取避免措施
或者在行为人既采取加害措施又采取避免措施,则比较两种措施的效果,如果加害措施的危害后果很明显,则构成间接故意——08年四川卷瓜农给西瓜注射剧毒案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行为人一般会采取避免措施
有时避免措施与加害措施融为一体。行为人在实施加害措施时为了避免危害结果发生,认为自己会把握好分寸——加速干扰超车案
投放危险物质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