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税制概述及增值税
《中国税制》第一二章节知识总结,税制概览及增值税相关计算,条例及注意事项。
编辑于2021-01-02 17:00:48税制
税法概述
有关概念
税收
概念
特征
税收制度
广义
狭义
税法
概念
特点
义务性
综合性
特征
税收法律关系
概念
特征4
构成
权利主体
征税主体
纳税主体
确立原则
权利双方关系
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权利客体
是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存在的载体
内容
权利—义务
税务机关
权利
义务
纳税人
权利
义务
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事实
保护
实质(目的)
依据
方法
税法构成要素
总则
立法依据、目的、适用原则
纳税人
负税人
扣缴义务人
委托代征人
税务代理人
征税对象
分类5
税目
设置方法
列举
概括
计税依据
从价
从量
税源
税率
比例税率
单一比例税率
差别比例税率
幅度比例税率
特点
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
特点
定额税率
地区差别定额
幅度定额
分类分级定额
特点
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
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
纳税环节
分类
一次课征制
两次课征制
多次课征制
确定原则3
纳税期限
按期课税
按次课税
减税、免税
起征点
免征额
罚则
税种分类
增值税
概述
概念
增值税
以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服务的增值额为课税对 象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额
指企业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
类型3
生产型
是指按“扣税法”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
增值额 = 商品销售收入总额—外购生产资料中劳动对象消耗部分= 国民生产总值指标
消费型
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允许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
增值额=商品销售收入全额—(外购劳动对象价值+固定资产投资额)
收入型
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只允许将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所应分摊的那部分税金扣除
增值额 = 商品销售收入总额—(外购劳动对象价值+折旧额)(C)= 国民收入(V+M)
增值税的优缺点
优点4
实行道道(每个环节)课征,但不重复征税,促进专 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减少税收的扭曲,较好体现税收的中性作用
征税普遍,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便于出口退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局限性2
征管复杂,征收的成本费用高
需要严格完整的会计核算制度
征税范围
基本规定 6
销售货物:工业产品销售、商业批发、零售
进口货物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劳务)
提供应税服务:营改增
销售不动产
转让无形资产
特殊项目2
货物期货、罚没拍卖
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行为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对外投资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混合销售行为
指一项销售行为即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应税劳务、服务提供的行为,两者之间密切相连,且从同一受让方取得价款
销售货物 or 销售服务
税务处理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所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征税;
▲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征税
兼营业务行为
销售货物 and 销售服务
税务处理
分开核算,分别按各自税率征收;
不能分开的,从高适应税率征收
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从事上述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分企业性 质、规模、中外籍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一律改为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
税率
基本税率:13%
销售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 口货物;
低税率:9%; 6%
9%
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 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农产品,公用事业产品,精神文明产品,支农产品
6%
现代服务业服务、增值电信服务、金融、生 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
征收率
3%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销售额*税率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
含义
销售额应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和服务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计价外费用
逾期包装物押金
含税销售额
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1+税率)
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认
打折销售
折扣销售
如销售额和折扣额须开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可以折扣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销售额(为促销)
销售折扣
促使加速还款,是一种理财费用,折扣额不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加速融资)
销售折让
销售货物有问题,可以折让后的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为信誉、减少损失)
以旧换新
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额确定计税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物的收购额(金银首饰除外)
还本销售
按销售货物的全部价格确定计税销售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以物易物
双方都应做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其他情况销售额的确认
视同销售
自产自用、销售价格明显偏低
委托加工
按同类产品或受托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 辅助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
销售额: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 + 成本利润率 )
销项税额
指纳税人根据实现的计税销售额和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出来,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计算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定
见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进项税额
纳税人因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凭票抵扣2
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完税证明
计算抵扣1
购进免税的农产品: 进项税额 = 买价*扣除率9%
如果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生产13%税率产品的,扣除率可以按10% 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5
能抵扣的,必须是外购的,且要用于增值税产品的生产上
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应税服务(设计服务、建筑服务)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
纳税人应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或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起360 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通过方可做进项抵扣
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
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税款。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 * 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商品由于出口国出口时己按国际惯例给予了出口退税, 因而进口不存在抵扣税款的问题
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 消费税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税率
出口退税
有关概念及原则
出口免税
是指对出口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国内的流转税
出口退税
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己经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进出口商品征税的原则
产地原则
对产地在本国领土内的一切商品征税
消费地原则
对在本国境内消费的一切商品征税,大部分 部分国家实行
出口退税涉及的税种
增值税
消费税
接受出口退税的单位
是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不是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
具体包括:
国营外贸企业、工贸联合公司、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
代理出口企业;
外轮供应公司、对外修理修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公司-特许退税
出口退税的税率
不一定等于增值税税率
按出口产品实际负担率来制定退税率
适时调整
出口退税的形式3
出口免税并退税
大部分出口是这种形式
出口免税不退税
购进免税货物出口的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的
出口不免税不退税
属禁止或限制出口的
出口退税的计算
当出口货物即免税又退税时,才涉 及计算
免、抵、退法
适用自营和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
(1)免 征出口销售(生产企业出厂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剔 :2部分(因为退税率小于税率)
不能足额退税
当期不予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外销货物销售额×(税率-退税率)
涉及销售免税货物需要调整进项税额的部分
(3)抵税
对出口货物计算应当免征或者退还所耗用的原材料、 零部件等己纳的增值税税款,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的增值税 款
当期应纳税额
(4)退税
在当期内,由于应当抵顶的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而未抵顶完时,对未抵顶完的税额予以退税
当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时,可能涉及退税问题
退税额=当期销售额*退税率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纳税额负数)≤当期免抵 退税额(按退税率计算的)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纳税额负数)> 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免退税”法
(先征后退法):适用收购出口的外贸企业
出口退税违章处罚
征收管理
筹划
到岸价格
包括: 货价; 输出国所征收的出口关税; 运抵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包装费、保险费等
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代垫款项等。是含税收入。 但不包括: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下述两条件的代垫运费: ▲ 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