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公基公文考点归纳
事业编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一章的考点整理归纳,包括公文的特点、稿本、格式、种类、行文规则等。有需要的同学可以点击下图查看。
编辑于2021-03-03 00:25:00公文
特点
公务性
公共事务
规范性
格式规范
语言规范
准确(第一表达要素)
简洁
庄重
严谨
文体规范
注意:没有描写和抒情
叙述
议论
说明
法定性:作者法定,一般指发文机关
程序性:收发有序
权威性:强制性
时效性:作用有期限、内用有时代性
稿本
文稿
草稿:无效力
定稿(负责人已经审批签发):有效力
文本
正本:有效力
副本
仅复印无效力
复印盖章(复印机关的章):有效力
特殊形式(有效力)
试行本
暂行本
修订本
格式
版头
份号:6位3号阿拉伯数字(如000001),涉密公文应当标注
密级与保密期限
秘密(最高10年):一般保密
机密(最高20年):重要保密
绝密(最高30年):最重要保密
紧急程度(3号黑体):特级、加急
电报的紧急程度:特提、特级、加急、平级
发文机关标志
全称、规范化简称+“文件”(“文件”两字可省略)
联合行文可以并用联合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居中、小标宋体、红色(红头文件)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序号;举例: 鲁政〔2021〕1号
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两行居中,注意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
联合行文只写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签发人(上行文要写)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居右空一字编排,组成:“签发人”三字(3号仿宋)+冒号+签发人姓名(3号楷体)组成(机关单位负责人)
联合行文时签发人不能省略,按照发文机关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编排,一行排两个
主体
标题
发文机关+事由+文种(2号小标宋体,唯独文种不能省略)
完整标题中只能有一个介词“关于”
标题中一定不能使用逗号,仅事由部分出现并列可用顿号
主送机关
对公文负有办理和答复责任的机关
全称、规范化简称、统称,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
统称排列原则:先高后低、先外后内(同级)、党政军群
主送机关过多应移至版记(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正文
3号仿宋字体;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用“一、”“(一)”“1.”“(1)”标注
开头语
时间式:近期、最近
原因式:由于、随着、鉴于
目的式:为了、为
根据式:根据、依照、遵照
引文式:你单位“标题+发文字号”收悉
附件说明
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相当于附件的目录,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
举例 附件:1.xxxxx(只有一个附件时不用排序,且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发文机关署名
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
成文日期
署会议通过或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右空四字编排,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举例:2021年3月1日
印章
红色圆章,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骑年盖月)
电报、纪要、普发性公文可不盖章
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用来说明文件发放、传达范围等
附件: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正文一起装订
版记
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割线以上的部分
抄送机关
只需对公文执行或者知晓即可
4号仿宋,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
印发机关:4号仿宋,通常是发文机关的办公厅(省级)或办公室(市级)
印发日期:4号仿宋,印发日期通常在成文日期之后
页码
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
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
种类(15种)
决议: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无会议无决议)
决定: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不适当决定
命令
强制性色彩最浓厚
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军事工作立法条例》
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如禁酒令、禁塑令
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多在军警中使用
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不能惩):嘉奖令
发文机关一般为国务院、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及各直属机构
嘉奖的对象往往是在特别重大任务重中有特别卓越表现的
公报
公布重要决定或重大事项,多见诸报端,具有新闻性、报道性
如会议公报、联合公报、重大事件的统计结果公报
公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如宣布全国哀悼活动、发布招考公告、军演公告
主要是告知重要消息,除特例外不涉及强制性的执行要求
通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告知未发生事项
有直接的、具体的约束力,即禁止你做什么,
通知
“公文之王”、“公文中的轻骑兵”
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转发谁的都可以
批转是先批准后转发,所以只能上级批转下级
侧重于未来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即要求你做什么
通报
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已发生的事)
具有鲜明的宣传教育性、说理性、警示性
报告: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单向性,领导可回可不回)
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必须事前请示,而且具有期复性)
双向性,有来有回,而且必须一文一事
批复: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被动行文,下级不写请示上级不能批复)
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意见: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行文具有多向性
议案: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或人常提请审议事项
纪要: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属于纪录性质公文(不用盖章)
行文规则
基本规则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越级应同时抄送给被越过的机关
可越级情况
事出突然特别紧急
多次请示上级未得到答复
上上级指定越级上报事项
上下级有争议无法办理的事宜
检举直接上级(不需要抄送)
上行文规则
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向上级转报下级的请示时要提出倾向性意见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公文一般由下级机关报送给上级机关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一个机关行文时,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下行文规则
重要的下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只有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要求
党委、政府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行文
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特殊规则
同级机关可联合行文,上下级不可以联合行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拟制、办理和管理
拟制
起草、审核(发文机关的办公厅(室))、签发
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副职)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正职)签发
联合行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办理
发文
复核、登记、印制、核发
收文
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
拟办(初步拟定)、批办(领导批示)、注办(做标注)
整理归档
有价值的归档
没价值的经批准销毁(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公文管理
县级以上单位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管理公文,绝密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
绝密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汇编本视同原件管理,按最高密级标注
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新机关应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