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诉普通程序
这是一个关于民诉普通程序的思维导图。民诉普通程序,作为民事诉讼中最基本且核心的程序,承载着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重要使命。该程序涵盖了从当事人起诉、法院受理、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到宣判等一系列法定诉讼阶段,每一环节都紧密相连,共同构成了民事诉讼的完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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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17之二审
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的各阶段
当事人起诉、法院立案受理、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
起诉条件
积极条件
直接利害关系
有明确的被告
具体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主管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消极条件
禁诉期
女: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妊娠6个月,男方不得离婚
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无新情况、新理由,6月内不得起诉
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不得起诉
违反主管和管辖的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有书面申请仲裁协议
其他机关处理
非本院管辖
一事不再理
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例外:(1)未实体审理的 (2)三费判决生效,新情况新理由应当受理
登记制度
符合应当等记,不符合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受理案件的法律后果
承担权利义务
审理前准备
1、送达: 2、告知 3、其他:审核材料 追加,传唤当事人,通知 4、分流机制:转入非诉或审前调解
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制作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宣判
期限:6+6(特殊院长批准)+X(上级批准)
审限:立案~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
不计:公告、鉴定、当事人和解、管辖异议和管辖争议
撤诉和缺席判决
撤诉
申请撤诉
自愿
法庭辩论总结前。终结后被告不同意的,法院可以不予以准予
方式:书面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和他人利益
缺陷判决
对象:原告、被告、有独三、无独三
情形
非必须到庭的被告
被告反诉,反诉的被告;本诉按撤诉处理
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和有独三
无诉讼能力的法定代理人
必要共同诉讼的部分原告
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
延期审理、诉讼终止、诉讼终结
延期审理
有正当理由
临时提出回避
新证人证据,重新鉴定、勘验、补充调查
延期审理用决定
诉讼中止
一方当事人死亡,等待继承人表明参加诉讼
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不可抗拒
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另一案为审结
诉讼终结
原告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
被告死亡,无遗产,无应当承担义务人
离婚、抚养、收养、扶养、赡养
当事人死亡时间(诉前死vs诉中死)→案件类型(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民事裁判与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
判决
裁定
撤销仲裁裁决、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不予以执行公正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中止或者终结诉、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保全与先予执行。
决定
回避、拘留、罚款,延期审理、申请法院顺延期限、诉讼费用、'法院自行启动再审
文书救济机制
可原级复议的裁定、决定
保全、先予执行、回避
可上级复议的裁定、决定
执行管辖异议、执行行为异议、驳回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案外人申请不予仲裁裁决,拘留、罚款
可上诉裁定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
可上诉又可再审的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