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802),与元稹同举书判拔萃科。诗坛元白齐名
元和元年(806),罢校书郎,撰《策林》75篇,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授县尉。 代表作:《观刈麦》《长恨歌》
元和二年回朝任职,十一月授翰林学士,次年任左拾遗。娶了杨虞卿从妹为妻
元和四年(810),与元稹、李绅等倡导新乐府运动。五年,改京兆府户曹参军。他此时仍充翰林学士,草拟诏书,参与国政。他能不畏权贵近,直言上书论事。元和六年,他因母丧居家,服满,(814年)应诏回京任职。
元和十年(816),因率先上疏请急捕刺杀武元衡凶手,被贬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 在庐山建草堂,思想从"兼济天下"转向"独善其身",闲适、感伤的诗渐多。代表作:《琵琶行》
元和十三(819)年,改忠州刺史,十五年还京,累迁中书舍人。
因朝中朋党倾轧,于长庆二年(822)请求外放,先后为杭州、苏州刺史,颇得民心。白居易任满离开杭州时,元稹要求白居易交出全部的作品,变成《白氏长庆集》
文宗大和元年(827),拜秘书监,明年转刑部侍郎,四年,定居洛阳。后历太子宾客、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职。
会昌二年(842)以刑部尚书致仕。在洛阳以诗、酒、禅、琴及山水自娱,常与刘禹锡唱和,时称刘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