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国家机构(中央和地方)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帮助有需要的朋友更好的总结和了解我国的相关国家机构。
编辑于2024-09-25 08:53:53国家机构 (中央和地方)
中央(八大机构)
权力机关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人大)
性质和地位:(“三高”) 最高权力机关、最高监督机关、最高立法机关
组成和***:地域代表制(省级)+职业代表制(军队) 总数不超 3000 名,每个少数民族都应有至少一名代表; 每届***为五年,无连选限制(Eg:申纪兰); ***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人常必须完成下届全人大代表的选举; 每年一次,由全人常召集、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可临时召集(全人常或五分之一代表提议) 工作程序:提出议案-审议议案-表决通过-公布
主要职权:(法律、人事、重大事项)
(1)法律层面: ①修改宪法—全人常或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 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②监督宪法实施; ③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2)人事层面: ①选举正副主席; ②选举中央军委主席; ③选举国监委主任(18年宪法修正案); ④选举最高法院长; ⑤选举最高检检察长; ⑥选举全人常委员; ⑦决定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人员;
选举口诀: 一主一常委 二高三主席
(3)重大事项层面: ①审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改变或撤销全人常不适当的决定; ③批准省建置(设立、撤销、更名)、设特区(无权撤销和更名); ④决定战争和平;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人常)
性质和地位:全人大的常设机关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在全人大闭会期,行使全人大部分职权; 与全人大为隶属关系,对全人大负责,受其监督;
组成和***:与全人大同为五年 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组成; (正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超两届) 常委会人员不得担任“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职务
主要职权:(法律、人事、重大事项)
(1)法律层面: ①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 ②解释法律; ③制定和修改“非基本法”; ④全人大闭会期间,对“基本法”补充和修改; ⑤撤销国务院制定; ⑥撤销省级权力机关制定;
(2)人事层面: ①全人大闭会期间,根据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 ②全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军委主席提名,决定军委其他组成人员; ③根据最高法院长提请,任免最高法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委员、军事法院院长; ④根据最高检检察长提请,任免最高检副检察长长、检察员、检察委委员、军事检察院院长; 批准省级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⑤根据国监委主任提请,任免国监委副主任、委员(18年 宪法修正案); ⑥决定驻外全权代表任免;
(3)重大事项层面: ①全人大闭会期间,审批计划和预算部分调整方案; ②监督“国务院、中央军委、国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工作(18年宪法修正案) ③决定同外国缔约和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④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 ⑤决定特赦、全国总动员或部分动员、全国或个别省进入紧急状态; ⑥全人大闭会期间,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和平状态只能全人大); 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勋荣;
行政机关
三、国务院
性质和地位:即中央人民政府, 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行政机关
组成和***:(总理/首长负责制) 总理(提名权、签署权、主持会议权)、副总理、国务委员 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等; 国务院***与全人大相同,为五年;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会议制度:(全体会议/常务会议) 全体会议—全体成员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 常务会议—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每周召开一次;
主要职权: (1)法规制定权—行政措施、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提案权—向最高权力机关提出法律草案,计划报告等; (3)领导权—对各部委和地方行政机关的领导权和监督权; (4)管理权—对国防、经济、对外等各项行政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权; (5)任免权—审定机构编制,依规管理人事任免培训等; (6)改撤权—改变或撤销各部委、各地方行政机关发布的不适当指示; (7)行政区域划分权—批准省、市、县的区域划分,市、县的建置; (8)紧急状态决定权—决定省级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司法机关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
性质和地位:最高审判机关
组织体系:(监督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高级、中级、基层)、 专门人民法院(军事、森林、铁路运输、海事等); 最高法监督地方各级法院和专门法院、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 工作原则: 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公民无任何特权、除规定外一律公开、被告人有权辩护、各民族公民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 审级制度:四级两审终审制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
性质和地位:最高法律监督机关
组织体系:(双重从属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高级、中级、基层) 专门人民检察院(军事、铁路运输等) 最高检领导各地区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上级检领导下级检; 最高检对全人大和全人常负责; 地方各级检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和上级检负责; 工作原则: 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公民无任何特权、 各民族公民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
监察机关
六、国家监察委员会(国监委)
性质和地位:最高监察机关 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团体、个人的干涉; 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组成与***:(领导关系) 县以上监委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 同全人大每届***相同为 5 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监委对全人大和全人常负责; (地方各级监察委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负责)
主要职责:监督、调查、处置; 主要措施:谈话、询问、冻结、扣押、 查封、搜查、留置(重大、逃跑、妨碍调查等)
军队
七、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军委)
性质和地位: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
组成与***:(主席负责制) 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 同全人大每届***相同为五年,无届数限制; 中央军委对全人大和全人常负责;
国家元首
八、国家主席
性质和地位:独立的国家机关,对外代表中国
任职条件:(1)政府主席由全人大选举产生; (2)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国公民; (3)正副主席每届***与全人大相同;
主要职权:①代表国家,国事活动和接受外国使节; ②根据全人常决定,宣布批准或废止条约和重要协定; ③发布法律和命令; ④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令、宣布战争状态; ⑤经全人大或全人常决定后,宣布任免职,根据全人常决定,派出或召回驻外大使; ⑥根据全人常决定,代表国家授予荣誉奖章和光荣称号
速记:代表国家、宣布大事、发布法律、代国颁奖
缺位处理:《宪法》第八十四条 (1)主席缺位,由副主席继任; (2)副主席缺位,由全人大补选; (3)正副主席都缺位,由全人大补选; (补选前暂由全人大委员长代理主席职位)
地方
县级以上(省、市、县)
人大
人常
政府
法院
检察院
监察委
乡镇
人大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