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事法律行为
这是一个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思维导图,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这些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这是一个关于2️⃣物权的客体的思维导图,该思维导图通过分类和定义,详细解释了物权客体中的各种物的概念和分类方式。
这是一个关于犯罪的思维导图,主要介绍了犯罪的基本特征和分类,本脑图有助于帮助您熟悉知识要点,加强记忆。有需要的同学,可以收藏下哟。
这是一个关于物权法绪论思维导图,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物权法概述、中国物权法的制定以及物权的概念。,为理解物权法提供了一个结构化的框架。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自考合同法整理
思修笔记
7️⃣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其意思表示的内容引起民事法律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行为。
概述
特征
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人的行为
设权性
以意思表示为中心,()同时还需要书面形式,上级部门批准等
辨析
意义
分类
意思表示主体数量
单方行为
只需要一个人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
遗嘱,合同解除权,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债务免除,所有物抛弃。
双方(多方)
基于双方或三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契约(结婚离婚,买卖合同,合伙协议。)
决议行为
多个当事人对于同一个权利义务关系内容,依一定表决程序予以通过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东会决议
对当事人行为能力要求
有偿行为
要求较高,承担责任重
无偿行为(纯获利益)
赠予人对于赠与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增与物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除非赠与人民之保证无瑕疵,否则不承担责任。
成立条件
诺成性行为(不要物行为)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实践性行为(要物行为)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成立形式选择
要式行为
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式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要式行为
没有法定约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形式要求,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成立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
成立
事实问题,客观判断。客观上是否存在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件
一般
当事人
意思表示
当事人主观上有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愿
特殊
要物
要式
附条件
成立形式
书面
口头
积极行为推定(作为)
沉默(不作为)
单纯的沉默不构成意思表示。
例外:法律有规定(试用期满是用人为作表示的,视为购买)/当事人有约定/存在交易习惯。
生效
法律问题,价值上判断。当事人所预想的权利和义务能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得到法律认可。
主体适格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
处分能力
内容合法
规范(法理上)
任意性规范
强制性规范
管理性
为了维护特定当事人的利益
效力性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只有违反此才为无效或是法律中确定写违反无效的)
具体
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违反公序良俗。
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内容具有可能性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不真实
不一致
故意
真意保留
表意人故意隐匿其真实意思,而表示与其真意不同的意思表示。
有效
虚伪表示
当事人相互串通,不表示自己的真实意思,而虚构伪造实施其他的意思表示。
无效,不对抗善意第三人
隐藏行为(脱法行为)
是否有效,应使用关于该行为的具体规定
无意
重大误解
可撤销
不自由
欺诈
故意隐匿事实虚构事实使他人陷入错误境地并基于错误认识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第3人欺诈,相对人不知情,就不可撤销
胁迫
以他人的人身财产权进行胁迫,达到违背他人意愿
暴利(显失公平)
趁人之危/缺乏判断能力+显失公平=可撤销
缺失生效要件
无效
自始,当然,绝对无效
合同成立成立时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受害一方有撤销权
一裁终结(法院/仲裁)
可放弃(明确表示/行为)
有时效(除重大误解90天外,1年,最后时效5年,)
一经撤销,即签订之时起无效。(效力追溯自行为成立之时)
效力待定
未生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追认有效,拒绝追认无效,未追认效力待定
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中附加一定条件,把条件成就与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终止的依据。
赋予动机与法律效力
条件要求
条件必须是在行为尚未发生时的事实。
可能性
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
条件成就
效力后果
不正当行为
区分:附负担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间
附期限
在民事法律行为中附加一定的期限以期限届满与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或失效的依据。
一定会到来
始期+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