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这是一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编辑于2025-03-18 16:50:1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总则
目的和依据
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国家秘密定义
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
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在一定时间内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
保密工作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遵循党管保密、依法管理原则
积极防范、突出重点
技管并重、创新发展
保密义务和法律保护
所有机关、组织、个人都有保密义务
危害国家秘密安全行为将受法律追究
保密工作管理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保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责任制
机关、单位负责本机关和单位保密工作
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
设置保密工作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
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
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保密宣传教育
多种形式加强保密宣传教育
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
鼓励大众传播媒介进行保密宣传教育
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
鼓励和支持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保护保密领域知识产权
保密工作经费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保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加强保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完善激励保障机制
表彰和奖励突出贡献组织和个人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国家秘密范围
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
泄露可能损害国家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安全和利益
包括国家事务重大决策、国防建设、外交外事活动等
国家秘密密级
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
机密级: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秘密级: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保密事项范围
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军事方面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确定应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
定密责任人
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指定人员
负责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机关、单位可确定各级密级
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授权机关、单位可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
特殊情况下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定密权限
派生定密
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或办理其他机关、单位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时派生定密
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需要限定必要期限
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知悉范围限定在最小范围,具体到人员或机关、单位
保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指定专人管理,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国家秘密设备、产品管理
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禁止行为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买卖、转送或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通过无保密措施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未经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其他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涉密信息系统管理
实行分级保护
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应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配备保密设施、设备
定期开展风险评估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保密管理
加强管理,建设保密自监管设施
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保密风险隐患
安全保密产品和技术装备
应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建立抽检、复检制度
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管理
编辑、出版、印制、发行应遵守国家保密规定
网络运营者应加强信息管理,配合调查处理泄露国家秘密案件
保密审查
机关、单位应依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数据处理活动安全监管
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建立安全保密防控机制和措施
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会议或其他活动保密措施
主办单位应采取保密措施,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保密要害部门和部位
机关、单位应确定保密要害部门和部位
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军事禁区和管理区保密措施
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开放
涉密业务企业事业单位管理
具备相应保密管理能力,遵守国家保密规定
取得保密资质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采购涉密货物、服务管理
遵守国家保密规定
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
涉密人员管理
分为核心、重要、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审查、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承担保密责任
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离岗离职应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实行脱密期管理
监督管理
保密规章和标准制定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保密规章和国家保密标准
保密宣传教育、检查、技术防护、违法案件调查处理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
对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保密检查和案件调查处理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
必要时进行保密技术检测
对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予以收缴
对存在泄露国家秘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责令停止使用
保密风险评估机制、监测预警制度、应急处置制度
设区的市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工作
保密协会等行业组织活动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开展活动
推动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法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情形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买卖、转送或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通过无保密措施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未经批准携带、传递出境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未采取有效保密措施传递国家秘密
未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将涉密信息系统、设备接入互联网
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涉密信息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改作其他用途
其他违反本法规定情形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发生重大泄露国家秘密案件
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
未履行解密审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
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电信主管部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取得保密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暂停涉密业务、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保密资质
未取得保密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违法从事涉密业务
责令停止涉密业务,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没收违法所得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依法给予处分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密工作规定
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
工作秘密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对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的事项适用
另行规定
本法施行日期
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