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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权编主要知识,包括物权和物权法概述、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用益物权等内容。
编辑于2021-08-28 20:29:24物权法
物权和物权法概述
物权概述
概念
特征
主体特殊性
客体是特定物
优先性
支配性
排他性
物权和债权的区分
物权的分类
自物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的变动
物权公示的方法
不动产登记
动产交付
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
物权的行使
物权的确认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
物权确认请求权
内容
对物权归属的确认
对物权内容的确认
物权请求权
返还原物请求权
排除妨害
消除危险
恢复原状
所有权
所有权概述
概念
内容
占有权能
使用权能
收益权能
处分权能
种类
国家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
私人所有权
社会团体所有权
所有权的取得
征收
善意取得制度‘106‘108
构成要件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
受让人去的财产时出于善意
以合理价格有偿转让
必须实际支付对价
完成了法定的公式方法
遗失物的拾得
漂流物的拾得、埋藏物和隐藏物的发现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概述
概念
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法律特征
区分所有权是在对建筑物进行区分的基础上产生的
区分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业主
区分所有权的内容是由三项权利构成的
专有部分所有权
共有权
管理权
内容
区分所有权的客体主要是建筑物
专有权
共有权
共同管理权
相邻关系
概述
类型
因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关系
因通行产生的相邻关系
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管线所形成的相邻关系
通风采光产生的相邻关系
保护环境产生的
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等发生的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依据法律和习惯
团结互助,兼顾各方利益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公平和理
违反相邻关系的后果‘92
共有
概述
概念
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
法律特征
主体的特殊性
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
客体的特殊性
内容的特殊性
各共有人对共有物按照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共有是多个权利主体基于共同的生活、生产和经营目的,将其财产联合在一起而产生的财产形式
按份共有
概念和特征
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依其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有权依照约定管理其共有财产
享有物权请求权
有权转让其应有份额
义务
处分共有财产或对共有财产做出重大修缮
约定不明视为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
概念和特征
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
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共同共有的形式
夫妻共同共有
家庭共同共有
遗产共同共有
共有财产的分割
概念和原则
共有财产的分割请求权
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99
共有财产分割的方式
共有财产分割的效力
用益物权
概述
概念
是指权利人对他人之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117
特征
他物权
客体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内容是占有,使用和收益
子主题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权利的目的和内容不同
权利的独立性不同
权利的存续期间不同
权利的消灭原因不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
概念
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特征
主体是农业生产经营者
客体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用地
目的是在他人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农业生产主要包括种植,养殖和畜牧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承包方的权利
占有使用及收益权
自主经营权
依法流转权
承包地被国家征收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承包方的义务
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发包方的权利
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的依法由本集体适用的农村土地
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在特定情况下收回承包地
在特定情况下调整承包地
发包方义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消灭的原因
消灭的法律后果
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概念
特征
客体为国家所有的土地,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目的是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内容具有限制性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出让
划拨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
登记要件主义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层设立
内容
流转
宅基地使用权
概念
特征
主体仅限于农村居民
客体限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用途限于依法建造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
没有期限限制
流转受到严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与相关权利的区别
与土地承包经营权
与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设立
流转
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流转
我国法律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单独处分,但是可以连同房屋一并处分
宅基地经处分后,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受让主体受到限制(本集体内的村民)
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消灭
地役权
概念
是指不动产权利人为某特定不动产使用的便利,经他人同意而使用的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特征
从属性
不可分性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异同
地役权的取得
设立
转让
内容
消灭
特别法上的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概述
概念
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财产上所设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时,债权人就该财产的便价款优先受偿的一种定限物权
特征
担保物权的设定以担保主债权的实现为目的
担保物权是一种从属性的物权
担保物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一定的财产为客体
担保物权人所支配的是交换价值
担保物权是一种定限物权
担保物权人依法享有对担保标的物的变价权
担保物权的属性
从属性
不可分性
物上代位性
担保物权的分类
效力
消灭
抵押权
概述
概念
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转占有而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实现情形时,可就该财产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设定
抵押财产的条件和范围
登记
不动产抵押权和权力抵押权
登记生效主义
动产抵押权
登记对抗主义
效力
抵押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的范围
抵押权对抵押权人的效力
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人的顺位权
抵押权人的保全权
抵押权人的处分权
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
实现
条件
途径
方式
最高额抵押权的特别规定
最高额抵押权的界定
确定
浮动抵押权的特别规定
质权
概念
特征
动产质权
标的物
设定
生效要件为占有
交付行为
现实交付
简易交付
占有改定
效力
实现
权利质权
留置权
概述
成立
效力
实现
条件
程序
占有
概述
概念和特征
占有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占有的分类
占有的取得与变更
占有的效力
占有的内容
占有的保护
占有的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