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2居民医保
这是一篇关于2022居民医保的思维导图。
编辑于2021-11-07 21:37:132022年度居民医保申报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8日到11月15日
禅城区户籍居民
申报地点
1/城镇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2/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3/变更扣费账户的城镇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基本医保缴费标准1879元/人,其中个人缴费596元/人,财政补助1283元/人。普通居民个人缴费596元/人;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财政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注意事项
(一)2021年度扣费成功的参保人,继续参保且不需变更资料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只需确保扣费账户可正常使用并有足额存款缴纳医保费即可。不继续参保的,须在本次申报期内办理停保手续。 (二)2021年度扣费失败的参保人,如需参加2022年度基本医保,需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 (三)符合条件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统一由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丧失困难群体参保资格的人员,如需以普通居民身份继续参保,须在申报期内按所属户籍到规定地点办理参保手续。 (四)本市内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注意:2022年度市外居民医保已缴费的还需撤销缴费记录才能在本区参保)。 (五)税务部门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医保费,如选择在个人银行账户扣缴医保费,请于2021年11月21日前在扣费账户存足金额备扣;如选择自行缴纳医保费,请在规定的扣费期内通过微信“粤省事”、“粤税通”小程序缴费或到税务窗口刷卡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参保权利。 (六)在本省市外有参保的(含享受退休医疗待遇人员),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本区申报参保(注意:2022年度市外居民医保已缴费的还需撤销缴费记录才能在本区参保)。 (七)关于申报资料中的“居民户口簿”:家庭户的,验原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办理人页、参保人页;集体户的,验原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参保人页,户口簿首页原件如不能提供,可只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居民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正反面。家庭户的,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可代办;集体户的,提供参保人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参保人是未成年人,由父母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出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参保人是未成年人且是集体户,或是家庭户但和父母不同户口簿,由父母代办的提供。“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由配偶代办且夫妻不同户口簿的提供。 (八)已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果需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九)已成功缴费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2021年9月底前未办过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将自动续参2022年度居民医保。继续参保且不需变更资料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不继续参保的,须在申报期内办理停保手续。 (十)已申报中途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但在2021年9月底前尚未成功缴费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需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异地务工随迁子女
参保对象
(一)其父母一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本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二)学龄前或者符合本市招生政策在中小学就读(含未满7周岁的或者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
申报地点
(一)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三)父母一方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可选择父母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参保地。
注意事项
(一)税务部门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医保费,如选择在个人银行账户中扣缴医保费,请于2021年11月21日前在扣费账户中存足金额备扣;如选择自行缴纳医保费,请在规定的扣费期内自行在微信“粤省事”、“粤税通”小程序缴费或到税务窗口刷卡缴费。 (二)参保人须按时足额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参保权利。 (三)成功参保后,保险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终止,不自动续参下一年度基本医保。如需续保,须在每年10月-11月期间(具体起止日期请留意社保局通知),重新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年度参保申报手续。 (四)随迁子女中途参保仅限于新生儿和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须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申报,按全年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达账的次月起享受待遇(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住院医保待遇)。 (五)在本省市外有参保的,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本区申报参保(注意:2022年度市外居民医保已缴费的还需撤销缴费记录才能在本区参保)。
港澳台居民
参保对象
在我市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申报地点
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的住址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注意事项
(一)税务部门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医保费,如选择在个人银行账户扣缴医保费,请于2021年11月21日前在扣费账户存足金额备扣;如选择自行缴纳医保费,请在规定的扣费期内通过微信“粤省事”、“粤税通”小程序缴费或到税务窗口刷卡缴费。 (二)参保人须按时足额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参保权利。 (三)成功参保后,保险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终止,不自动续参下一年度基本医保。如需续保,须在每年10月-11月期间(具体起止日期请留意社保局通知),重新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年度参保申报手续。 (四)在本省市外有参保的,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本区申报参保(注意:2022年度市外居民医保已缴费的还需撤销缴费记录才能在本区参保)。
禅城区内大中专院校学生办理时间:详询就读学校。
参保对象
禅城辖区内非佛山市户籍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
医保费标准
(一)大中专院校学生(旧生)保险费标准为1879元/人,其中个人缴费596元/人,财政补助1283元/人。 (二)大中专院校新生(2021年下半年入学)保险费标准为2818.5元/人(新生按一年半的缴费标准,即2021年缴费标准1879元÷2+2022年缴费标准1879元=2818.5元),其中个人缴费894元/人,财政补助1924.5元/人。 (三)低保学生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财政负担,个人无需缴费。
办理地点
就读学校,需要参保的学生请及时向就读学校咨询详细情况。
注意事项
(一)低保学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材料给学校确认。 (二)在本省市外有参保的,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本区申报参保(注意:2022年度市外居民医保已缴费的还需撤销缴费记录才能在本区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