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因违约赔偿责任可得利益计算规则
因违约赔偿的责任。要受到可得利益预见、损益相抵、减损规则、以及过失相抵规则的调整。综合计算可利益的损失。可得利益的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也就是合同履行后的可获得的收益。
民事诉讼当事人提出多个诉讼主张,是实务中很多争议,对于法定之外的的诉的合并,如何合并及合并的程序如何?实务中有很多争议。这个导图可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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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 利益 计算 规则
总体三大规则
可预见规则
原合同法113条第一款
民法典 584条
内涵
违约方在缔约时应当预见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减损规则
原合同法119条
民法典591条
协议的相对人有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
损益相抵规则
民法的基本原理
过失相抵规则
民法典592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 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 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 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计算方法公式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可得利益损失总额—行政机关不可预见的损失—减去因相对人未采取未采取恰当措施扩大的损失—相对人因违约获得的利益以及免予支付的费用 -—相对人为获得可得利益所支付的必要成本
注意违约金和定金的选择适用
证据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损失已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当事人以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请求变更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