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责任阻却事由
刑法总则的责任阻却事由,希望对社友们有所帮助
编辑于2022-01-25 16:24:46责任阻却事由
责任能力的阻却
年龄与责任能力
无刑事责任能力
未满十四周岁一般不构成犯罪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
八种重罪:罪行
对第269条不构成(转化型抢劫)
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
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不适用死刑
已满75周岁的人
故意犯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审判时不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是一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恶意年龄补足制度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情节恶劣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生理与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
不负刑事责任能力:
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人
间歇性精神病人:
在精神正常时应当负刑事责任能力
注意:行为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实行犯罪的过程中犯罪的如何处理?
A-A=A罪的既遂
A-B=A罪的未遂,B罪不负刑事责任
醉酒
生理性醉酒
应当负刑事责任能力,特殊情况下酌定从宽处理
病理性醉酒
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
原因自由行为
故意的原因自由行为
过失的原因自由行为
故意陷入实施过失犯罪
过失陷入实施过失犯罪
法律认识错误
无罪认为有罪
无罪
法律概念的错误
一般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违法性认识错误
一般构成犯罪,除非其无法避免
缺乏期待可能性
我国的典型案例
重婚
盗窃后的销赃
刑修十一认为,自洗钱构成洗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