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这是一篇关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思维导图
编辑于2022-03-03 09:20:09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原始取得:国家或法律给的(除继承、转让,其余全是原始取得)
继受取得:上家给的(继承和转让)
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只适用于物权(没有债权)
善意取得的一般条件(不可缺少的条件)
无权处分,却有有权处分的外观(占有或权证)
合同等价有偿(送的、未付钱等都不算)
受让人为善意(有善意不等于就能善意取得,需要满足三要件)
需不知情,但还不够
像有权处分
符合交易习惯
已交付、登记(现实交付、观念交付、指示交付。禁止以占有改定交付)
房:登记
电脑:交付
车:交付(不看登记)
遗失物的善意取得
遗失物仅限动产,绝不会有不动产
留置权人不承担返还义务
甲---乙---丙(修理):不能要
甲---乙---丙(受让):自知道或应当知道2年内可以要
原则上是无偿要,但两种情况除外,要给费用
拍卖所得
受让人从有资格经营人那里买来的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时效
甲丢---乙捡:3年诉讼时效
甲丢---乙捡---丙受让
非善意:3年诉讼时效
善意:2年内要,从要了第二天起算3年诉讼时效
善意取得法律后果
动产上原所有权:消灭
质权、抵押权
受让人不知道,消灭,不认
受让人知道,成为所有权的负担
中间人:侵权、违约、不当得利(两个和三个,权力竞合,择一主张
先占
1无主物+2最先占有人=先占(不动产不能适用)
他人田里的菜是孳息。陨石是无主物
抛弃行为要件
具有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主观:有抛弃的意思
客观:与抛弃物脱离占有
占有的要件
主观:有占有心态
客观: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限制:违法事项、限制流通物、遗体
添附
新物归属
附合(钻石和戒指)
动产附合
擅自附合,归对方
未擅自附合,归价值大的一方
价值相当,归主物一方
动产与不动产附合:归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之间附合:土地是谁,房子归谁
混合(我的鱼蹦去你的鱼塘):归价值大的一方
加工(我把你的玉石加工成玉白菜):原则归原材料人,但加工价值大于原材料,归加工人
擅自添附构成侵权。不当得利要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