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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刑法的思维导图
编辑于2022-03-10 20:52:48刑法
刑法的主要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
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犯意表示
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行犯罪
对比既遂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
犯罪未遂
已经实行犯罪
意志以外的原因 未能得逞
对比既遂犯可以从轻、减轻
犯罪中止
犯罪预备和实行过程中 ,放弃或自动有效防止
有效是指不会再发生犯罪结果 同伙犯罪自己退出不行,通过继续犯罪自己依然是犯罪
没造成伤害,应当免除
造成损害,应该减轻
犯罪既遂
犯罪人行为已经齐备犯罪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
共同犯罪
含义
两人(主体)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不属于
共同过失犯罪行为
一方故意一方过失
试试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
同时犯
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
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
例外
交通肇事罪
第三人指使逃逸造成被害人得不到救助死亡 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
种类
主犯
组织者,领导者(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处罚)
从犯
次要、辅助作用的
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
被逼迫参加犯罪的
应当减轻或免除
教唆犯
教唆他人犯罪
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按主犯处罚;次要作用,按从犯处罚 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可以从轻或减轻 教唆不满18岁的,应当从重处罚
刑罚概述
概念
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的人适用的限制或 剥夺一定权益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
刑罚的种类
主刑
一个罪只能用一个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
死刑
不适用对象
未满18岁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审判时已满75岁
执行、核准
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缓-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死缓执行
2年时间内没有故意犯罪,2年满后减为无期
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25年有期
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报请最高法核准,执行死刑
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重新计算2年时间,高级法备案
附加刑
一个罪可以用多个附加刑 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体领导的权利
适用对象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故意杀人、强奸、防火、爆炸、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可以剥夺
无期徒刑和死刑必须剥夺
执行与期限
附加管制:同时执行、期限相等
拘役、有期徒刑: 从主刑执行完毕或假释起算 1-5年
无期和死刑:终生;减为有期徒刑后,期限改为3-10年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只对犯罪的外国人)
刑罚的具体应用
假释
假释
有期、无期徒刑, 有条件的提前释放
条件
有期、无期图形的犯罪分子
有期徒刑执行一半以上;无期徒刑执行13年;经最高法核准,可以不受限制
老实听话
不得假释:累犯;暴力性犯罪+被判10年上的有期、无期犯罪分子
假释考验期
有期徒刑就是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10年
社区矫正
法律后果
听话执行完,认为刑罚执行完毕,公开宣告
不听话,撤销假释,收监并执行未执行完毕的
缓刑
对原判刑罚附条件的不予执行
分类
一般缓刑和战时缓刑
构成要件
拘役或者3年以下
情节轻、没再犯危险;18以下,怀孕妇女和75岁以上
累犯和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能缓刑
考验期间
拘役: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不得少于2个月
有期徒刑: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不得少于1年
社区矫正
法律后果
听话时间满,不再执行
不听话,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累犯
刑罚执行完或赦免后,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
一般累犯
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罪过条件)
犯前罪时年满18(主体条件)
前后罪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种条件)
后罪在前罪主刑执行完毕(假释期满)5年内(时间条件)
特殊累犯
前后罪都是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组织
前后罪的刑罚种类和轻重不受限制
前罪执行完毕任何时间再犯此三类罪的
法律后果
从重处罚、不得假释、缓刑
自首
一般自首
自动投案。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未被询问、采取强制措施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自首后又逃跑,不认定为自首
特别自首
被采取强制措施、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供述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法律后果
从轻或减轻;情节较轻可以免除
立功
数罪并罚
原则
吸收原则:针对死刑和无期
限制加重原则:总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 管制最高3年、拘役最高一年、有期不满35不能超20,满35不能超25
并科原则:附加刑任需执行
有期徒刑和拘役并罚,罚有期 管制等有期或拘役结束后,必须执行
刑法的执行
减刑
听话的减轻原判刑罚 减刑不等于改判
减刑后实际刑期不得少于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不得少于1/2 无期不得少于13年
减刑程序
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法院提出,法院裁定
追诉时效
司法机关在时效内有权,超出后无权
不再追诉的期限
法定最高刑
不满5年,时效5年
5-10年,时效10年
10年以上,时效15年
无期徒刑、死刑,时效20年;20年后追诉,报请最高检核准
追诉时效计算
一般犯罪:犯罪之日起算
连续或继续: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时效延长:立案了就不受追述期限的限制 应当立案不予立案,不受时效限制
追诉时效中断:追诉期内又犯罪,前罪追诉从犯后罪起开始计算
刑法分则
按照同类客体划分,犯罪分为10类 跟进对社会危害程度大小,从重到轻排列
危害国家安全罪
知道罪名就可以
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人身或财产安全
种类
危险驾驶罪(拘役并处罚金)
行为犯 不需要造成伤害,有上述行为就构成犯罪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校车或客车超载超速
危险化学品运输
交通肇事罪
必须在道路上 重大交通事故(重伤、死亡、财产受到重大损失)
判罚
出事 3年以下有期或管制
出事+逃逸 3-7年有期
出事+逃逸致人死亡 7年以上
构成
16岁以上
违反交通法规是故意,但交通肇事是过失
后果严重,应追责
肇事后逃逸
仅逃逸
从重处罚,7年以上
主动迫害
因为害怕对被害人做出行为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
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行为犯 只要实施就是犯罪
概括性罪名
对没有具体罪名的犯罪行为适用
投放危险物质最
危险犯
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等物质
重大责任事故罪
结果犯 有重大伤亡
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结果犯 有重大伤亡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集资诈骗罪
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假汇报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临时占用投资人资金,有意图还本付息
信用卡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行为方式
伪造信用卡,用虚假身份骗取信用卡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恶意透支
保险诈骗罪
严重情形数罪并发
概念: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
5种情形
故意虚构保险物
编造事故虚假原因或夸大损失
编造未曾发生的事故
故意造成财产损失
故意造成被保人伤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销售不合格或以假充真,销售额达5万以上;5万以下行政处罚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普通主体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提供便利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行贿人在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洗钱罪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
非国有是职务侵占,国有是贪污
逃税罪
通过各种方法逃避应缴10%以上构成犯罪
税务催缴补齐缴纳滞纳金后,不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因逃税受过一次刑事或两次行政的除外
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非法经营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杀人
死刑、无期或10年以上有期
情节较轻:3-10年
过失致人死亡
3-7年
情节较轻:3年以下
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
3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
致人重伤
3-10年
致人死亡或特别残忍重伤造成残疾
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强奸罪
强奸14周岁以上女性
3-10年有期
14岁以下幼女
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有下列情形,处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情节恶劣
强奸多人
公共场所强奸
二人以上轮奸
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强制猥亵罪 侮辱妇女罪 猥亵儿童罪
强制猥亵、侮辱
5年以下
聚众、公共场所、情节恶劣
5年以上
猥亵儿童
依照前两款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
以要债为目的是非法拘禁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年以下有期、拘禁、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有殴打、侮辱情节
从重处罚
绑架罪
以完成绑架行为就为绑架 绑架他人做为人质也构成本罪 以满14未满16,绑架他人并撕票,定故意杀人罪 假绑架真勒索,定敲诈勒索罪
普通情节
10年以上或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
5-10年,并处罚金
绑架撕票或伤害人质
无期或死刑,并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务为目的偷盗婴幼儿
按照前两款处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
妨害公务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诬告陷害罪
侮辱罪、诽谤罪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报复陷害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破坏军婚罪
虐待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遗弃罪
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
拐骗儿童罪;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拐骗14岁以下未成年人
侵犯财产罪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务
一般3-10年,并处罚金
严重: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盗窃罪
不以盗窃罪论处的情形
盗窃通信线路上的电线-破坏通讯设施罪
盗窃枪支、弹药-盗窃枪支、弹药罪+
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机密-侵犯商业秘密罪
诈骗罪
3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抢夺罪
趁人不备、伺机夺取
3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占罪
代为保管的财务、他人遗忘物或埋藏物
告诉才处理
职务侵占罪
普通单位职员。利用职业便利,将公财务占为己有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没有占有的意思
挪用资金
普通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超过3月未还 或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
挪用公款
国家公职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超过3月未还 或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
挪用特定款物
挪用扶贫抢险之类的,是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
清洁特别严重,3-7年
敲诈勒索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攻速前支付,并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公务罪
用暴力对抗
招摇撞骗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
聚众斗殴罪
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人
寻衅滋事罪
黑社会性质犯罪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伪证罪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窝藏、包庇罪
针对的是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所得收益罪
针对的是物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医疗事故罪
有执业资格
非法行医罪
无职业资格
污染环境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中止毒品原植物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淫秽物品类犯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
越权处理或不正确的行使职权
玩忽职守罪
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故意、过失泄露国家秘密
徇私枉法最
司法工作人员
让无罪的人有罪,让有罪的人无罪
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因严重不负责任
徇私舞弊不一觉刑事案件罪
公安机关应该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不移交
军人违反职责罪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
概念
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和本人
正在进行
构成条件
起因条件:现实的不法侵害
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主观条件:具有防卫的意图
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限度条件:没超过必要的限度
防卫过当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
特殊防卫(无限防卫)
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严重危及人身安全
紧急避险
概念
遇到危险而且不能采取其他措施 损失小的保护大的
概念构成要件
起因条件: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
对象条件:无辜第三者的权益
主观条件:具有避险意图
限度条件:损害的利益必须小于保全的利益
生命>健康>财产 财产按价值比较
避险过当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特殊人群
职务、业务有特殊要求的人
犯罪概述
犯罪的概念、特征
违法不一定是犯罪 犯罪是严重的违法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质特征)
刑事违法性
应受惩罚性
犯罪构成
任何一种犯罪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
自然人
刑事责任年龄
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12岁以下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12-14: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结果严重 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应负责任 14-16:烧杀淫掠、伤贩爆投(故意)
完全责任年龄阶段:16岁以上
年龄特殊规定
12-18,应当从轻或减轻
从轻:本档内降低 减轻:直接降档
16岁以下,责令大人管教或政府收容教养
75岁以上不判死刑,但残忍除外
75岁以上,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 过失:应当从轻或减轻
刑事责任能力
完全无...精神病人
全疯和12岁以下
完全有
间歇性正常时犯罪
醉酒的人
16岁以上
限制、减轻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指《刑法》中规定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主体
未成年
75岁
半疯
又聋又哑或盲人,应当负,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单位
犯罪的特征
主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为单位利益,做出决定的是负责任
刑事责任
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
双罚制:单位和直接负责人、负责任都罚
单罚制:只处罚个人
犯罪主观方面
心理态度
故意
直接故意:明知+希望(追求)
间接故意:明知+放任(不追求)
过失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遇见而没遇见
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但轻信能避免
无罪过事件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害结果
犯罪客体
抽象的,一般为XX权
分类
一般客体
同类客体
直接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刑法所规定的,说明侵犯某种客体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诸客观事实特征
危害行为
所有的犯罪都必须具备危害行为
特征
有体性
表现出外在的具体的行为
有意性
有危害的意图
危害性
有严重的危害性
分类
作为
不当为而为之 积极的身体表现
不作为
应当履行义务而不履行
当为而不为 消极的不作为
义务来源
法律规定的义务
母亲看着孩子饿死不喂奶
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把未成年人带去危险的地方玩耍
职业或业务要求产生的义务
医生有救死扶伤的义务
危害结果
大部分的犯罪都不要求产生相应的结果
一般作为定性、量刑的标准
因果关系
结果与行为之间必然有客观的联系
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影响量刑
刑法概述
刑法的概念
犯罪、刑事责任、刑罚
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处罚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的适用范围
空间效力
属地管辖原则
中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本法 船和航空器 行为和结果有一项再国内,也适用 例外:外交特权或豁免权
属人管辖原则 中国人在外国犯罪
最高刑3年下的可以不追究(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除外)
保护管辖原则 外国人在外国侵犯中国
所犯之罪在按刑法3年以上的 两地均为犯法
普遍管辖原则
国际犯罪 毒品 劫持民用航空器 恐怖主义 贩卖 战争
时间效力
溯及力:新法管旧事 从旧兼从轻
之前认为是犯罪新法生效之后不认为是犯罪的,新法生效前并没有判决的未决犯,适应新法的规定不予处罚。 之前认为罪重的犯罪新法生效之后认为是轻罪的犯罪,新法生效前未决犯适用新法规定的新罪。 之前认为不是犯罪的新法生效之后认为是犯罪的,新法生效前的未决犯还仍然适用旧法不认为是犯罪。这就是在维护刑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之前认为罪轻新法生效之后认为罪重的,新法生效前的未决犯依然以旧法中轻罪处罚。
器官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
5年以下,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5年以上,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未经同意摘取器官、摘取不满18岁、强迫欺骗捐献器官
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
对比
犯罪对象 不是犯罪构成必备要素
具体的物、生命、自由
犯罪客体 是犯罪构成必备要素
抽象的财产权、生命权、自由权
浮动主题
主刑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附加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中心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