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十讲新闻自由与新闻控制
这是一篇关于第十讲新闻自由与新闻控制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新闻自由、新闻事业与社会控制、新闻法治、互联网信息管理模式。
编辑于2022-04-16 18:07:37新闻自由与新闻控制
新闻自由
新闻自由具体内容

新闻自由的发展历程
出版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 "出版自由"是新闻自由最早的表述方式,1644年,约翰·弥尔顿发表了《论出版自由》,系统阐述了出版自由的思想。 (观点的自由市场、观点的自我修正) 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是现代化国家的两大基本标志。新闻自由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的自由流动。这是确保公民的知晓权,进而参与国家、地区公共事务的前提,也是国家政权、企业、家庭(个人)对外界变动及时做出决策的前提条件
资产阶级争取新闻自由经历三个斗争阶段
第一时期(16世纪至17世纪)∶封建王朝采取高压政策妄图扼杀出版自由 背景∶1450年德国人古登堡发明了金属活版印刷机(技术进步)+文艺复兴(思想进步),严重威胁到封建王朝。 主要内容∶ 在欧洲各封建王朝扼杀出版社的禁令中,最著名、最具影响力的是英国都铎王朝于1586年颁布的《星法院法令》,它成为欧洲各国王朝上百年出版禁令的范本。在该法令颁布后的近百年里,传播新闻仍以不定期的新闻书为主,宣传宗教改革、传播启蒙思想则以政论小册子为主,秘密印刷,暗中流传。 第二时期(17世纪至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报刊活跃 背景∶各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敌对双方需要使用报刊进行宣传。 主要内容∶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国会派与保皇派使用报刊宣传,如《信使报》;(1789-1794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最具影响力报刊,马拉《人民之友报》。 第三时期(17世纪至19世纪)为反对资产阶级政府控制,争取言论、出版自由的斗争("人民有知的权利") 背景∶欧美各国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后,都以不同的形式宣布出版自由、言论自由。 主要内容∶英国《权利法案》;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法国《人权宣言》;德国宪法条文。 遏制出版自由的方法 出版物的事先检查制度;制定煽动法、诽谤法;征收印花税、实行津贴制
新闻自由与人民
新闻自由属于人民所有 新闻自由权不是新闻媒介独有的,各国公民也拥有新闻自由权; 在中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均享有新闻自由权; 西方各国也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条文,要求国王国会不得干涉公民新闻自由,如英国《权利法案》;美国《人权》;法国《人权宣言》等。 新闻出版自由的美国意义,意味着发行人发表什么或不发表什么的自由,对公众来说仅是一种"被听到的自由"—— 一种消费者的自由。 新闻媒介与公民的新闻自由权 新闻媒介争取新闻自由代表人民的欲望和需求。这是因为新闻媒介为了生存发展,必须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 各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新闻自由权是不可转让的。但有不少新闻媒介阻碍了大众行使新闻自由的权利,如西方资本主义新闻自由是大资产阶级的垄断自由。 在现代,公众深深地依赖着新闻媒体。而新闻媒体却有意无意地掩盖或扭曲事实真相,误导受众,侵犯受众知晓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
新闻出版自由的特征
新闻出版自由的相对性
新闻出版自由从来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没有限制的。 新闻出版自由受到宪法和法律的制约。 新闻出版自由受到国家利益的制约。 任何一个国家都强调国家利益的重要性、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 新闻出版自由受到社会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制约
新闻出版自由的具体性
新闻出版自由是具体的阶级的自由 新闻出版自由的阶级性是由占有精神生产资料的特定阶级所决定的。(统治阶级) 新闻出版自由的内容是具体的 采访自由、传播自由、出版自由、表达自由 新闻出版自由总是处于特定的时空环境之中 其实现程度与具体的历史条件紧密相连。
新闻自由的实现
实现新闻自由的社会条件
经济基础是实现新闻自由的物质保证 民主政治是实现新闻自由的政治前提 法治社会是新闻自由实现的基本保障 文化发展是实现新闻自由的精神支撑——新闻自由是商品经济的产物 技术进步是实现新闻自由的有力杠杆 权利主体关系到新闻自由实现的实际状况
新闻自由实现的标志
新闻媒体有相对的独立性,包括经济的独立性、政治的相对自主性 新闻媒体要为公共利益服务,成为人民的耳目喉舌
两种社会形态的新闻自由
资本主义国家新闻出版自由
资本主义新闻出版自由是资产阶级垄断财团充分享有的权利 新闻媒体的创办和运转需要巨额资金 垄断财团和广告公司的大老板凭借充足的财力控制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传递信息 新闻媒体编辑部的编辑方针和对重大事件的报道,摆脱不了资本的控制和影响 资本主义新闻出版自由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资本主义新闻出版自由是西方某些发达国家利用新闻媒体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的重要工具(颜色革命;双标)
我国社会主义新闻出版自由
我国社会主义新闻出版自由的性质 社会主义新闻出版自由是最广大人民共同享有的自由 社会主义新闻出版自由是社会主义民主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新闻出版自由以剥削敌对阶级和敌对势力的新闻出版自由为前提 我国社会主义新闻出版自由的特点 社会主义新闻出版自由摆脱了资本的奴役 社会主义新闻出版自由强调充分自由和正确导向的统一 社会主义新闻出版自由坚持民主和法制、自由和纪律的统一
马新观对新闻出版自由的阐释
马克思、恩格斯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思想家,有丰富的新闻实践活动,创办了《莱茵报》和《新莱茵报》,为无产阶级新闻事业、新闻思想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对新闻出版自由提出了相应的观点∶ 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高度评价新闻自由的进步性。马克思说过∶"没有新闻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会成为泡影。" 批判资产阶级新闻自由的虚伪性。 (批评普鲁士的书报检查) 揭露资产阶级新闻自由的资本属性。 指出新闻自由对于无产阶级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武器 强调新闻自由的阶级性 强调新闻自由受法律保护。
新闻事业与社会控制
新闻事业的社会控制
新闻事业的社会控制,是指一定的社会阶级、集团、政治法律、思想观点、文化传统等对新闻事业所施加的影响,目的在于规范新闻传播活动,最终使传播内容更符合施控者的利益。 从新闻自由的相对性和具体性可引出新闻事业的社会控制问题。 对新闻事业的宏观控制 统治阶级及其政党为新闻自由划定一个统治阶级认可的范围,在此范围内新闻媒介享有应得的自由,这就是统治阶级对新闻自由的宏观控制。 政府对新闻事业的宏观控制是一种最严厉也是最有力的控制 对新闻事业的经济控制 它包括所有权的控制和广告的控制,相对于政府的宏观控制是一种微观层次上的控制。 对新闻事业的民族文化控制 它表现在发扬民族精神和维护民族尊严、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和传统习惯等方面,是一种更深刻、更广泛的社会控制。
简答
新闻控制的种类与方式
简答
新闻控制的种类
政治势力 政治势力对新闻媒介的控制是要通过新闻传播事业扩大和巩固自己的统治 法律控制∶指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令规定来约束、管理和监督新闻传播的内容和行为,以防止其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稳定、损害公众利益; 制度控制∶指政府建立相应的制度或管理机关,加强对新闻媒介的管理 信息来源控制∶指政府机关有意封锁、淡化一些新闻信息,或者故意公开,突出另外一些信息。 经济控制 大财团、大公司。想通过经济实力获取和支配新闻传播的事件和内容为其利益服务。 经济控制∶只通过经济力量对新闻媒介产生影响;(广告、赞助) 组织控制∶将自己的经济实力渗透到新闻媒介中,以组织形式控制新闻媒介(资金) 媒介所有者 媒介所有者控制是指媒介所有者直接指挥和决定新闻媒介传播的方针、政策和人事等重大事项。(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社会主义社会∶党和国家)
新闻控制的方式
控制生产报纸、期刊、广电节目的物质生产资料。依据各媒介机构能否承担社会责任进行数量、质量上的分配。 控制广告的流向和流量。广告是现代新闻媒介的血液,对承担社会责任的媒介多供给广告进行鼓励,即实行广告的垄断和分配。 控制新闻信息的采集和发布 控制节目的播出和接收。利用广告频段的分配,电视频道的配置。· 收取高额营业税和保证金。 控制发行,对下属机关单位等,号召甚至强制组织订阅相关的媒介产品。 制定新闻检查制度和惩处法规(最强有力手段)。 规定新闻宣传纪律 通过舆论力量倡导新闻职业道德,督促新闻媒介自律
新闻调控需注意的3个问题
• 问题1∶新闻调控的法制化与科学化
加强新闻传播法律调控体系的建设 新闻调控有多种途径,手段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新闻调控的法制化是科学化的前提,建立完备的以维护公民及新闻从业人员的新闻自由,以防止和惩罚滥用新闻自由为宗旨,维权和调控并举的新闻传播法律体系,十分必要。 公正执法,加强对新闻传播调控的监督 新闻调控要废除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暗箱操作,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做法; 要公开执法、公正执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加强法制意识。 建立和维护新闻媒介和新闻从业人员权利的组织 全国记协在帮助新闻工作者学习、业务、交流经验的基础上,也应成为新闻工作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组织。如全国记协和地方记协可通过设立法律顾问团等机构,为新闻工作者提供帮助。可以通过由法学界、新闻界、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的新闻评议会等机构,积极参与新闻官司的调处,以监督公正司法,确保新闻传播调控的合理与公平。 加强法治意识,提高新闻传播调控的科学性 调控者和被调控者应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一切经过法律,一切依据法律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其纳入法制轨道。 各地新闻媒介机构应设立法律顾问,用以自我把关和维护权益
• 问题2∶ 新闻调控的限度
防止新闻自由的滥用,保护新闻自由的实现 其实质就是对新闻自由的控制,因此关于控制的限度问题,实质上就是新闻调控与新闻自由的关系问题。新闻调控的内在精神是保护新闻自由的实现,而不是缩小其正当范围。 防止新闻控制的"欠度"与"过度" 政治控制的不适度可能直接损害新闻自由的正常实现。要么滥用,要么缺乏应有的新闻自由。 经济控制的不适度,可能使新闻传播活动成为赚钱的工具。 欠度控制容易导致混乱、缺乏秩序 过度控制容易导致铁板一块,死水一滩。 对新闻控制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和监督 是否符合新闻传播业发展的实际情况; 是否有利于新闻自由度不断提高、新闻自由范围不断扩大、新闻自由水平不断提升; 否有利于既有法律自由的实现。合理适度的新闻控制能够限制滥用媒介权力和媒介自由的现象; 在某种控制下的新闻传播业是否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与进步,是否有利于人们对新闻需求的满足、知情权的实现。 没有绝对的自由,也没有绝对的控制 自由和控制是相对的,发展着的。新闻控制应该是有限度的控制,作为新闻传播活动的一种支配、管理和"干涉",新闻控制必须在一定限度内进行控制。所谓的"一定限度"就是具有权威性的法律规范。即任何与法律相抵触的约束、限制、干涉都是不合理的控制。
• 问题3∶新闻自由与新闻调控的平衡
建构新闻自由与新闻调控的有序平衡· 保障新闻自由是目的,实施新闻调控是手段 新闻自由与新闻调控平衡的意义 通过必要的调控以确保新闻自由的实现,从而保证新闻自由的合法性和适度性。 使各种滥用新闻自由的言论和行为受到必要的抑制和反对。 通过从不平衡到平衡的调控,循序渐进地提升新闻自由的现代化水平,强化识别与反对滥用新闻自由言行的法制手段。 实施新闻自由与新闻调控平衡的途径 为广泛新闻自由的实现创造条件 努力发展生产力;切实加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建设,提供扎实的法治基础;新闻法、出版法、广播电视法、新闻记者法等新闻传播基本法制的完善 为新闻调控的合法性和制度化构件法律保障 废除不准异地办媒体、不准异地舆论监督等规定,并把传媒准入和退出机制改革开放新成果尽快法制化、制度化 研制新闻自由与新闻调控平衡科学评估机制 推进新闻体制改革,提升新闻自由与新闻责任统一的自觉性 弱化政府新闻调控,强化传媒自我管理 增强新闻传媒与新闻工作者的新闻责任意识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新闻体制改革,正确定位传媒与政府的社会角色
中外新闻调控对比
• 中外新闻调控的相同之处
硬性调控与软性调控 对新闻传播行为进行强制性管理(所谓硬性调控)和有效的引导(所谓软性调控) 新闻自由的保障和限度 人们在调控管理上形成的共识是,新闻自由是宝贵的,是民主的支柱之一,但新闻自由又不能滥用。 管理途径 法律调控(法律、法规,新闻检查,新闻审读)、政党调控(主要手段是政策、纪律、指示和审读)、行政调控(即政府调控)、集团调控(各种权势集团与压力集团)、行业调控(行业组织的自我调控)、资源调控(新闻生产资料、新闻信息、广告、资金的配置与主办人)
• 中外新闻调控的差异所在
中国以政党调控为主,西方以法律调控为主 新闻法制史表明,中国对新闻传媒的社会调控,既有法律的,又有行政的,但更主要是通过中共中央及宣传部通过的一系列文件,由党中央颁布的决议和决定,中央领导人的讲话与指示,对新闻传媒实施统一调控。 中国防范滥用新闻自由的法规比较详尽,西方保障新闻自由的法规相对完善· 中国在已经生效的有关新闻传媒的行政法规中,对于传媒应该恪守的职业操守和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诸如报刊的申请条件、禁载内容、政治规范、惩罚条款,规定得十分详尽,具体可行,这对传媒严格按办报办刊宗旨依法传播和经营是完全必要的。 中国政党调控司法解释不易,西方行政法规可操作性强 中国对新闻传媒的调控重在政党调控,而政党调控又倚重于文件与领导人讲话,其中的一些文件(关系到新闻调控的原则、政策、方针)不像法律法规那样明确、具体、可操作,一旦发生新闻官司和违纪违规案件,进行司法解释不易。 中国集团调控的态势日益显现,西方集团调控的力度越来越大 在中国,社会集团调控媒介的条件与气候刚开始形成,态势正日益明显,目前仍无法同政党及政府调控的力度相提并论。西方则不同,社会集团调控传媒的力度日益强大
我国实行新闻调控的规范
政党调控∶我国的新闻媒介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 政府调控∶各级政府通过行政执法、物资分配、广告统筹、财政拨款、新闻审阅等手段进行。 法律调控∶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新闻法,相关法律规章分为三个层次∶ 散见于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中有关于新闻传播的条文;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监管新闻传媒的专门法规和其他法规中的相关条文 各地新闻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新闻传播的规定与规章; 集团调控∶各社会集团,如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从不同角度,以各种方式监督新闻传媒。 行业调控∶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各地新闻大奖的评选,请受众评议等手段进行调控。
简答
新闻法治
新闻法治 VS法制
法治(rule of law)
是"人治"的对应概念,其基本含义是指依法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状态和手段。主要包括社会具有普遍遵守的法和保证法得以正确运用与遵守的国家权力机关与司法体系。
法制(rule by law)
法律制度的简称。一般来说,法治建立在法制基础之上。
新闻法治
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制度和管理体系,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状态与手段。 新闻法治首先要保障和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新闻法治的法律基础是宪法指导下建立的法律法规体系 新闻法治的实现是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各类新闻主体权利、义务的具体调整而形成的。
新闻传播活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公民、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从事新闻传播活动的权利 新闻工作者的采访权与公民的知情权 新闻媒体的报道权与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 公民、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与政府的信息公开义务 新闻作品的著作权 公民、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从事新闻传播活动的义务 新闻报道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 新闻报道不得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新闻报道不得妨害司法公正和司法秩序(媒介审判)
新闻法治的法律依据
国际条约和公约(《世界人权宣言》《世界版权公约》等) 中国的宪法 国家的基本法和一般法律(刑法、民法通则、行政许可法等) 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规则) 行政规章(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等发布的规章)
新闻法应包含的大体内容
总则 新闻传播媒体的创办∶注册登记制、无登记的追惩制、批准制(许可制)、保证金制 新闻工作者的权利与义务 法律范围内对传媒的管理 更正与答辩 新闻侵权与诉讼的程序和罚款条款 外国新闻机构驻在人员的管理 附则
新闻诽谤与"四权"理念
简答/名词解释
新闻诽谤
诽谤是指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构成诽谤的条件有三个∶ 陈述的事实是虚假的,而且这样的事实社会评价为绝对否定性的,,包括无意的图片传播 虚假的事实涉及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事实虚假的程度判断方面,严重失实或基本失实而损害当事人的名誉 评判标准∶一看报道是否真实 二看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
四权
公众对权力组织的"知晓权"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 二是完善依法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便民服务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维护公民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一般来说,公众人物(政治家和各方面的社会名流)不同于普通人,他们的隐私如果涉及公共利益,就不能再是隐私,而需要向公众公开。 为新闻来源保密的"隐匿权" 记者采访需要新闻来源的支持,同时,记者需要对新闻记者提供的身份、姓名等信息保密,以免他们生活受扰。("深喉事件") "更正与答辩权" 指新闻内容出现差错,如人名、地点、事实、事件本身说错了,当事人有权。提出要求更正或答辩。传媒也有责任主动更正错误,或允许当事人在报道的同一版面或时间段发表更正或答辩的声明。 《国际新闻错误更正权公约》(草案)1948 一是对滥用新闻出版自由作出限制;二是保障新闻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新闻传播立法
• 我国新闻法难以出台的原因
法的刚性与意识形态弹性的矛盾 法的权利的普遍性与传媒权利实际上的等级性的矛盾 法的稳定性与舆论导向的随意性的矛盾 法的普遍性与纪律的有限性的矛盾 对传媒随机控制和依法行政的矛盾
互联网信息管理模式
美国网络信息管理模式
• 美国网络信息管理模式的发展历程
9.11前放松管制 美国互联网实行的是30年代后流行的非民主模式,政策一直向商业利益敞开 9.11后加强管制 《爱国者法》赋予了执法部门调查个人或网络服务商的特权 2002年《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国土安全法》 2003年后适度管制 随着竞争不断深入,电信竞争规则设计了"设计一反思—再设计"的模式,由鼓励自由竞争向公平有效竞争转变。
特点
美国信息管理理念∶以"软"为主的多元管理模式 总体上,美国网络信息管理模式是在宪法权力至上、市场作用主导的指引下,通过行业和民间组织平台推动法律以保障公民言论、隐私及其他权力,赋予终端用户以有效技术和方法,使其在社会主流意识影响下自觉对网络传播内容进行有效控制。 多重标准的灵活性确保了管理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 美国网络信息管理模式的弊端。 法律和技术可能妨碍各方的自主权。 自律的力量在市场面前执行乏力。 自由协商的各方可从个体利益出发 各方根据自身价值判断来决定取舍可能不符合或损害社会整体利益 美国模式对我国的启示—现实的困境 我国宪法对言论自由权的保障远不如美国完善。行政集中式管理是中国特有模式; 我国网络行业组织是具有官方色彩的半政府机构,自由协调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网民整体年龄层次和素质偏低,观点易呈现集体偏执性; 多种经济利益、价值尺度及政治观点交融的转型社会背景
和谐网络模式
中国互联网治理模式
1. 互联网治理定义及内容
互联网治理∶政府及其他行为主体为了对不同层面的互联网进行有效管理而采取的政治性活动,以及针对国家-社会关系所做的结构性调整。治理(governance)则主要依靠共同的目标与各方的沟通协商。 治理内容 针对物理层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逻辑层(代码层)的通信协议与应用软件、内容层的互联网信息的治理。 互联网平台治理∶重点在逻辑层和内容层面的治理
2. 中国互联网治理的探索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从政府中心视角看,各阶段的重点任务分别是∶
互联网"赋能"(1994-1998)∶对互联网普及率的治理 "由点到面"的大众传播媒介(1998-2002)∶对网络媒体的治理 互联网"卷入"、"赋权"(2002-2009)∶对网民及集体行动的治理 "泛在化"的互联网(2009-2016)∶ 对互联网政治性使用的治理 "智能化"的互联网(2016至今)∶ 对互联网利益集团的治理。
3. 中国治理模式——多元治理模式
基本形成***总书记所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 以党委和政府居于核心,在互联网治理中扮演"元治理"角色,发挥主导作用;其他主体居于外围,不同程度参与其中,多元治理主体共同构筑了"同心圆"治理结构。 不同治理主体∶中央网信委员会(中央网信办)、地方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互联网平台企业、意见领袖、普通网民
简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