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新台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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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3-01-08 20:51:32 北京市新台币体系
定义
新台币(货币代码:TWD;货币符号:NT$)是中国台湾地区通用货币,1949年6月15日起开始发行流通,基本单位为圆(简作元)。
发行机构
概念
新台币由中华民国中央银行(台湾的中央银行,Central Bank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发行,它是负责发行新台币的机构,由行政院管理,总部位于中国台湾台北市,该银行成立于1924年,主要负责管理和监督货币流通,保持货币稳定,以及为台湾地区的金融体系提供服务。此外,它还负责执行政府的货币政策,以及管理国家储备等。
组织结构
中华民国中央银行设有监事会及理事会,下设总裁及副总裁负责营运,再下设所属部门及单位。其中:监事会(设监事5至7人,由行政院报请总统派任。行政院主计长为当然监事,监事会置主席1人,由监事互推之。监事***为3年,可续任);理事会(设理事11至15人,由行政院报请总统派任,其中5至7人为常务理事,组织常务理事会。总裁为当然主席、财政部长及经济部长为当然理事与常任理事,并为常务理事。理事***为5年,可续任);总裁(特任,***5年,可续任);副总裁(2人,职务比照简任第14职等,***5年,可续任)。其银行的组织结构包括:银行部、财政部、发行部、外汇局、财务检查部、经济研究系、秘书处、会计系、信息管理系、人事处、道德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等。
流通方式
现金流通
新台币的纸币和硬币是最常见的流通方式。其中,纸币的币值有100圆、200圆、500圆、1000圆和2000圆共计5种,而硬币则有1圆、5圆、10圆、20圆和50圆等。换算方式为:1圆=10角=100分。
电子货币流通
新台币也可以通过电子货币的形式流通。电子货币可以在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柜台办理,也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自动提款机办理。它具有流通方便、更加安全等优势。
发行规则
货币发行数量
新台币的发行数量由台湾的中央银行决定,具体的数量取决于市场的需求与货币政策的目标。它会根据经济增长情况、通胀水平、外汇市场情况等因素,调整其发行量。若经济增长较快,中央银行可能会增加新台币的发行量,以促进经济增长;若经济增长较慢,中央银行可能会减少新台币的发行量,以控制通胀水平。根据台湾中央银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新台币的发行量约为4.5万亿圆。包括纸币和硬币流通中的新台币,以及电子货币和外币兑换种的新台币。
货币品种
新台币有纸币和硬币两种品种。纸币有:100圆、200圆、500圆、1000圆和2000圆共计5种。硬币有:1圆、5圆、10圆、20圆和50圆等。新台币的纸币和硬币均由中华民国中央银行(台湾的中央银行)发行,采用安全技术,以防范被伪造的风险。此外,其设计也将不断地更新,以应对伪造威胁。
货币价值
新台币的货币价值是指它在交易中所能代表地商品或服务的价值。其货币价值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包括通胀水平、国内生产总值以及汇率波动等。当前,新台币的货币价值较高,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也会相对较高。
管理机制
货币政策工具
新台币的货币政策是由台湾的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的。中央银行会使用多种工具来管理货币政策,包括:1、利率调整:中央银行可以调整基准利率,以影响银行间拆借利率和其他市场利率,从而影响货币供应和需求;2、准备金率调整:中央银行可以调整银行的准备金率,以控制银行的贷款能力;3、操作性政策工具:中央银行可以使用各种操作性政策工具,包括购买和出售政府债券、设立吸收存款拆借利率等,以影响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和利率水平;3、监管政策工具:中央银行也可以使用监管政策工具,包括对银行的贷款审查、对外汇市场的管制等,以控制货币流通和保护金融稳定。
货币管理目标
台湾的中央银行通常优先考虑以下几个目标:1、促进经济繁荣:中央银行通过调整货币政策,以助力实现适当的货币供应和需求,促进经济增长;2、维护价格稳定:中央银行设定的另一个目标是维护价格稳定,即通货膨胀的平稳;3、促进金融稳定:中央银行可以致力于促进金融稳定,包括保护银行体系免受不良资产的影响,维护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中央银行可能需要在这些目标之间进行权衡,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货币管理手段
1、利率调整;2、准备金率调整;3、操作性政策工具;4、监管政策工具。新台币在台湾的外汇管制政策中没有特殊的规定,居民和企业在国内购买或出售新台币的时候,不受外汇管制政策的限制。
政策
根据台湾的货币政策,目前新台币并未与任何货币挂钩,台湾采取浮动汇率制度,即新台币对外币的汇率由市场供求决定,且不受其他货币的影响。外汇局规定了新台币兑换外币的汇率,但并不对汇率进行管制。因此,新台币与人民币、美元等之间的兑换利率需要参考外汇局发布的数据。人民币是2009年6月30日开始可在台湾本岛进行双向兑换,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兑换。目前,1元人民币可兑换约4.47圆新台币,1美元可兑换约30.58圆新台币。
流动性
新台币作为台湾的货币,在台湾地区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台湾的金融体系健全,银行业发达,信用卡普及率较高,这些因素均有助于提高其流动性。此外,台湾政府也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提高新台币的流动性,比如开展货币改革、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等。总体而言,新台币在台湾地区的流动性较高,可以满足台湾居民和企业的货币需求。由于台湾是一个中小型的经济体,国内生产总值和国际贸易额相对较小,导致其在国际市场上的流通范围有限。此外,由于台湾与中国大陆之间存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分歧,中国大陆是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但由于政治原因,中国大陆通常不会使用新台币,也不会将新台币纳入其外汇储备,这也是新台币在国际市场上流通较少的原因之一。尽管如此,新台币仍然在某些领域得到了一定的国际认可,如在某些国家和地区的旅游业、零售业和服务业种流通使用。此外,新台币还可以用于某些国家和地区的银行间市场流通使用。
历史发展(简史)
区域货币时期
前身为台币,又称为旧台币,在1945年5月22日开始发行。由于当时金融状况不稳定,因此台湾省未使用当时通行于中国大陆的法币、金圆券,另外发行了台币。
准国币时期
1961年7月1日台湾省中央银行在台复业,依照中央银行在台湾省地区委托台湾省银行发行新台币办法,由中央银行委托台湾省银行发行,纸币上印有“台湾省银行”字样,法定地位比照国币,成为今日中华民国的法定货币。自1970年12月21日开始,钞券上印有“中华民国”字样,以昭公信。
国币时期
1992年原银元及银元兑换券发行办法公告废止,2000年7月1日订颁中央银行发行新台币办法,停止委托台湾省银行发行,将新台币正式订为国币。2002年6月30日废止中央银行在台湾省地区委托台湾省银行发行新台币办法,2003年6月30日原委托台湾省银行发行之新台币停止流通。官方回应为:“自1961年7月1日中央银行在台复业起,新台币发行单位法定即为中央银行,中央银行依据该行组织法规定,委托台湾省银行发行,纸钞原印“台湾省银行”仅代表实际发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