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资本论》第一卷辩证法探索
《资本论》是马克思首次把辩证法应用于政治经济学研究。本书的特点是按照《资本论》首卷的篇章结构顺序,全面阐述马克思所应用的辩证法,这在国内尚属首次;在逐一论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运用的每一种辩证方法和欧洲哲学史上的辩证法思想、特别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的历史联系的同时,又分析了它们的本质区别;着重探索马克思如何“从黑格尔那里吸取了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并且向前推进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
编辑于2023-03-01 22:35:44 湖南商法的思维导图,如商事关系是什么? 私以为:是实现产品或服务价值过程中发生的法律关系。
安提戈涅的两个兄弟在决斗中杀死了彼此,忒拜国王克瑞翁下令厚葬弟弟厄特克勒斯,而不允许任何人安葬哥哥波吕涅克斯,原因是前者是为保卫城邦而死,而后者正是通敌外邦围攻忒拜的叛徒。安提戈涅不惧国王的禁令,宁愿受刑被处死也要埋葬自己的哥哥。克瑞翁发现后将其囚禁,却遭到安提戈涅未婚夫、克瑞翁之子海蒙的怨恨。先知向克瑞翁预言道他将受到神的惩罚以至家破人亡,克瑞翁惊醒并决定收回成命。不料安提戈涅已经自杀,随后海蒙殉情,继而王后闻讯后自尽,克瑞翁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本图包含了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概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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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的思维导图,如商事关系是什么? 私以为:是实现产品或服务价值过程中发生的法律关系。
安提戈涅的两个兄弟在决斗中杀死了彼此,忒拜国王克瑞翁下令厚葬弟弟厄特克勒斯,而不允许任何人安葬哥哥波吕涅克斯,原因是前者是为保卫城邦而死,而后者正是通敌外邦围攻忒拜的叛徒。安提戈涅不惧国王的禁令,宁愿受刑被处死也要埋葬自己的哥哥。克瑞翁发现后将其囚禁,却遭到安提戈涅未婚夫、克瑞翁之子海蒙的怨恨。先知向克瑞翁预言道他将受到神的惩罚以至家破人亡,克瑞翁惊醒并决定收回成命。不料安提戈涅已经自杀,随后海蒙殉情,继而王后闻讯后自尽,克瑞翁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本图包含了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概述等内容。
《资本论》第一卷辩证法探索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改造、应用和推进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学习《资本论》第一卷的序言和跋
黑格尔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
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可以归纳为一个基本原则,即绝对精神又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抽象到具体的不断运动。按照这个原则,自然、社会和思维都被看成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没有终点的。但是在黑格尔体系中,这个过程却有一个终点,从社会方面,当时普鲁士王国就被黑格尔视为人类发展的最高阶段;从思维方面来说,黑格尔认为自己的哲学就是精神发展的最高阶段,发展也就到此为止。正是这种不可克服的矛盾,导致了黑格尔哲学的解体
马克思对黑格尔唯心辩证法的批判和改造
《资本论》的辩证法和黑格尔的辩证法根本不同,马克思在第二版跋中谈了三点
出发点不同。在在黑格尔那里,思维是第一性的,存在是第二性的,思维决定存在,存在只是思维的外化。马克思说:“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甚至被他在观念这一名称下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造物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而在马克思哪里,则把存在看作第一性的,把意识看作第二性的,认为存在决定意识,意识是存在的反映。马克思说:“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彻底性不同。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不彻底的,由于体系的需要,他不得不给绝对精神的发展安排一个终点;他虽然承认思维的辩证发展,却否定了物质自然界的辩证发展;他虽然承认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但却把对立面的统一看成是绝对,而斗争倒是相对的,过分强调矛盾的调和。所以,恩格斯说,在黑格尔那里,方法为了迎合体系就不得不背叛自己,“革命的方面就被过分茂密的保守的方面所窒息”。而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辩证法的发展原则则是一以贯之的,马克思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中同时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运动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和革命的”
阶级性不同。黑格尔的哲学反映了德国资产阶级的要求,客观上是为当时的普鲁士王国的君主专制制度服务的。德国资产阶级要求消灭封建割据,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使德国的工业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外市场上得以确立。但是由于自身的软弱,他们害怕群众,不敢革命,因此,决心和封建贵族妥协,希望在封建贵族领导下,走由君主政权实行自上而下地逐渐把地主经济转变为资本主义经济的改良道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正是处于矛盾地位的德国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
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842-1843年
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
马克思原来还相信黑格尔的观点,认为关于国家是整个社会利益的代表者,社会上每一个人的特殊利益都可以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
他得出了和黑格尔相反的结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他写道: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中,“理念变成了独立的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关系变成了理念所具有的想象的内部活动。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
第二阶段是1844年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辩证法中,“知道自己是绝对自我意识的主体,就是神,绝对精神,就是知道自己并且实现自己的观念。现实的人和现实的自然界不过成为这个隐秘的、非现实的自然界的宾词、象征。因此,主词和宾词之间的关系被绝对地相互颠倒了”。
《资本论》应用和推进了黑格尔的辩证法
异化和外化在黑格尔那里是不加区分的,外化等于异化。而在《资本论》中,外化和异化被严格区别开来,外化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而异化则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产物。
“商品在其自然属性上,既不是在任何时候可以交换的,也不是和任何其他商品可以交换的;它和其他商品可以交换,不在于它和它本身在自然上等同,而是设定为和自身不等同,设定为和自身不同的东西,交换价值。”在黑格尔那里,“设定”是指和无条件的、原初的、第一性的东西相区别的某种受制约的东西,不以自身为根据而以他物为根据的东西。
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方法探索——学习《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一、二节
从运动中认识事物的内部矛盾
黑格尔说:“矛盾……是一切自己运动的根本,而自己运动不过就是矛盾的表现。外在的感性运动本身是矛盾的直接实有。……运动就是实有的矛盾本身。”
使用价值和价值具有明确的界限,它们是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
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它体现人和物之间的关系
“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有量的区别”
使用价值“可以在不同的方面有用”,而且在人们的实践的活动中,它的有用性将不断地被发现,而作为同一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价值,在一定时期则是相对稳定的
使用价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费中得到实现,“就是说,在物和人的直接关系中就能实现;相反,物的价值则只能在交换中实现,就是说,只能在一种社会的过程中实现”
也不能把它们之间的对立绝对化,在一定的条件下它们又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
使用价值离不开价值。价值也不能离开使用价值。
在商品交换中,商品在能够作为价值实现之前,必须证明自己具有使用价值;而商品在能够作为使用价值实现之前,又必须先作为价值来实现。换句话说,卖者要想把自己的商品作为价值来实现,必须让渡使用价值;而买者想要得到卖者的使用价值,必须同时付出价值。
使用价值和价值都各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两者缺一不可。因此,商品的二因素既互相排斥和对立,又互相联系和依赖,共同居于商品这个统一体中。
由现象到本质,由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
一方面,生产者的产品归自己占有和支配,他们的劳动具有私人性,是私人劳动;另一方面,由于存在社会分工,每个人的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彼此为他人提供产品,他们的劳动又具有社会性,是社会劳动。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商品交换,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才能实现。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商品经济的其他矛盾,都是在这一矛盾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质和量的规定性:由质到量
“质是与存在同一的直接的规定性……某物之所以是某物,乃由于其质,如失掉其质,便会停止其为某物。”而量则是事物的外在规定性,它不决定事物的存在。”量虽然也同样是存在的规定性,但不复是直接与存在同一,而是与存在不相干的。且外在于存在的规定性。
抽象劳动的质,就是指撇开具体劳动特定形态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价值形式辩证法探索——学习《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三节
价值形式的发展是商品价值逐步外化的过程
“如果说,在等价物中,在价值中已经包含着私有财产外化这一规定,那么,这种外化在货币中就获得感性的,甚至是物质的存在。”
外化,又称外在化、对象化、客观化,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首先使用这一概念的是费希特,他用“外化”描述了主体创造客体的活动。他认为人的自我是一种原始的本原,自我的本质就在于它的创造性活动,因此,作为客体的“非我”即人周围的世界只是作为主体的“自我”的外化。后来谢林也应用过外化的概念。但是,在他们的哲学中,外化概念没有发生决定性的影响。真正把这个概念发展成为一种高度哲学概括的人是黑格尔。
黑格尔把绝对精神当作世界的本体和发展的主体,认为绝对精神是唯一能动的创造性的力量,是一切事物的推动者。绝对精神的第一个阶段是逻辑阶段,当它发展到这一阶段的顶点——绝对理念时,它已经不能以纯逻辑概念的形式继续发展下去了,于是就向外转化到同自己对立的方面去,即“自由地外化为自然”。这是绝对精神的第一次外化。但是,在自然阶段,绝对精神是不自由的,它受自然所束缚,因此,只能躲藏在自然的物质外壳后面,秘密地进行活动。
但是绝对精神由于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终于战胜了被动的无力的物质、自然,摆脱了和自己对立的外在形式,进入精神阶段,重新作为精神出现。在精神阶段中,绝对精神体现为人类社会历史,它的发展也要经历一个曲折漫长的过程。开始是所谓主观精神,黑格尔指的是个人意识。主观精神把自身投向外界,便产生了客观精神。客观精神指的是社会意识,它表现为法律、道德、国家等。这是绝对精神的第二次外化。随后,它又扬弃了这种外化,最后,回复到了自身,达到了完全自觉、完全认识自己的阶段。
黑格尔说:“理念的运动过程是这样的:即概念作为普遍性,而这普遍性也是个体性特殊化其自己为客观性,并和普遍性相对立,而这种以概念为其实体性的外在性通过自己内在的辩证法返回到主观性。“
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一针见血地指出:黑格尔哲学的”早在外化历史和外化的整个复归,不过是抽象的、绝对的思维的生产史,即逻辑的思辨的思维的生产史“。”因此,主词和宾词之间的关系被绝对地相互颠倒了“。
在两个商品的价值关系中,处于相对价值形式的商品,现在只是当作使用价值,而处在等价形式的商品,只是当作交换价值,它们相互依存而又相互排斥。但是,在简单价值形式中,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分离毕竟还只是初步的、个别的、偶然的。从总体上说,交换价值还没有取得独立的形式,它还是直接和使用价值结合在一块。因此,商品价值的外化并没有完成,还要继续向前发展。
在扩大的价值形式(简称第二形式)中,一种商品,例如麻布的价值不再只是同另一种商品发生社会关系,而是同整个商品世界发生社会关系。它的价值不再只是表现在另一种商品例如上衣上,而是表现在无数千差万别的、属于各个不同所有者的商品上。“这样,这个价值本身才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现在,每一种商品都用它的使用价值来表现麻布的价值。这表明,价值形式进展到第二形式后,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分离已不再是个别的偶然的现象,而是成了经常的普遍的必然的现象了。“从那时起……物满足直接需要的效用和物用于交换的效用的分离固定下来了。它们的使用价值同它们的交换价值分离开来。”但是,扩大的价值形式还是处于产品的直接交换阶段,那时,每个商品对于它的所有者直接就是交换手段,对于它的非所有者直接就是交换物。因此,第二形式也和第一形式一样,“交换物还没有取得同它本身的使用价值或交换者的个人需要相独立的价值形式”。所以,当我们从总体上来考察第二形式时,只能说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分离是逐渐疏远,商品价值的外化正在趋向固定。
在一般价值形式(简称第三形式)中,出现了和扩大价值形式相反的现象:这时处在相对价值形式上的不再是麻布这个商品了,而是除麻布以外的其他所有商品,它们都通过麻布来表现自己的价值。“每个商品的价值作为与麻布等同的东西,现在不仅与它自身的使用价值相区别,而且与一切使用价值相区别,正因为这样才表现为它和一切商品共有的东西。”商品世界的一般相对价值形式,使被排挤出商品世界的麻布获得了一般等价物形式。麻布的自然形态成了商品世界的共同的价值形态,它的物体形式则被当作一切人类劳动的可以看得见的化身,一般社会的蛹化。在一般价值形式阶段,直接的产品交换已被间接的产品交换所代替。这就表明,在第三形式中,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分离已经基本固定下来了,商品价值的外化接近完成。
马克思说:“一般等价物使一种商品作为某种特殊的东西与所有其他商品相分离……在这里按我们现在的观点,一般等价物还远没有固定。“它可以是麻布,也可以是上衣、斧子、牲畜等其他商品。但是,有一种商品在历史过程中夺得了这个特权地位,这就是黄金。当一切商品的价值都用黄金来表示时,一般价值形式就进展到货币形式(简称”第四形式“)。从这时起,统一的商品世界就被分裂为两个阵营:一方是纯粹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另一方是纯粹作为交换价值的货币,它们互相对立着,具有”客观的固定性“。黄金本来只是一种普通的商品,但它在成为货币以后,就变成了万能之物,一切其他商品必须间接地通过货币来交换,再也不能直接地互相交换了。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个人的产品或活动必须先转化为交换价值的形式,转化为货币,才能通过这种物的形式取得和表明自己的社会权力“,因此,货币”就成为某种与商品不同的、对商品来说是异己的东西“。至此,商品价值的外化宣告完成。
价值形态的发展作为商品价值的逐步外化过程,概括地说,就是:最初是”一个商品的价值性质通过该商品与另一个商品的关系而显露出来“,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开始发生空间上的分离,这种分离若即若离,还很不固定——这是第一形式;接着是这种分离的逐渐疏远和趋向固定——这是第二形式;分离基本固定(第三形式)知道最终固定下来(第四形式),其结果便是”商品交换价值在货币上的独立化“即货币成为商品”价值的可以看得见的表现“
马克思的商品价值的外化和黑格尔绝对精神的外化是有根本区别的,黑格尔所谓的外化是建立在纯粹思维自身活动的基础上,是脱离客观物质世界的纯主观活动。”概念最初只是主观的,无须借助于外在的物质或材料,按照它自身的活动,就可以向前进展以客观化其自身。“而《资本论》中商品价值的外化则不然,它是一个客观的物质转化过程。马克思指出:”只有人类劳动力在一定形式下被支出,作为一定的劳动,它才可能实现和对象化,因为,只有一定的劳动才和自然物质相对立,才与它本身对象化在其中的外界物质相对立,才与它本身对象化在其中的外界物质相对立。只有黑格尔的“概念”才自行完成,而无须通过外界物质使自己具体化。“
价值形式的发展是商品内在矛盾的展开和深化
“商品的交换价值在货币上的独立化本身,是交换过程的产物,是商品中包含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矛盾以及商品中同样包含的矛盾——一定的、特殊的私人劳动必然表现为同一的、必要的、一般的并且在这中形式上是社会的劳动——发展的结果。”
“商品二重性地存在这个简单的事实,即一方面商品作为一定的产品存在,而这个产品在自己的自然存在形式中观念地包含着(潜在地包含着)自己的交换价值;另一方面商品作为表现出来的交换价值(货币)存在,而这个交换价值又抛弃了同产品的自然存在形式的一切联系,——这种二重的、不同的存在必然发展为差别,差别必然发展为对立和矛盾。”
它表明:商品价值外化的根源就在于商品自身的矛盾性,商品价值外化过程所经历的各个阶段也就是商品内部矛盾的展开和深化过程,它依次表现为差别、对立和矛盾几种不同的形态
黑格尔认为,真正的同一是具体的同一,这种同一不排斥差异,不在差异之外,“二是在它本身,在它的本性中是有差异的“,”总是与差异联合的“。那种所谓排斥差异的同一是不存在党的。而真实的区别,包括差异和对立,也并非在同一之外。”差异物恰恰只有在其对立面中,即在同一中,才是它所是的那个东西“。黑格尔把差异和对立看成是一种尚未展开的自在矛盾,他说:”区别一般已经是自在的矛盾;因为它是那些由于并不是一才有的东西之统一——又是那些只作为在同一关系中被分离才有的东西之分离。“但是,自身具有矛盾性的事物是必然要转化的,自在的东西总要发展到自为的东西:”假如更仔细地看待实在的区别,那么,区别就将从差异变为对立,并从而变为矛盾,一切实在的总体也总之将变为绝对的自身矛盾。“黑格尔认为,只有当事物的矛盾性充分展开,达到自为阶段,事物才呈现出蓬勃发展的状态,才有质变和飞跃。他说:“多样性的东西,只有相互被推到矛盾的尖端,才是活泼生动的,才会在矛盾中获得否定性,而否定性则是自己运动和生命力的内在脉搏。”
黑格尔上述思想的巨大理论意义在于:他揭示了对立面统一即矛盾性乃是一切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内在依据;事物内部的矛盾有一个生成过程,同一、差异、对立和矛盾分别是对立面统一的各种不同形态。
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差异起初是内在的,它隐伏于商品中。可是,这种内在差异必然要显露出来,因为商品必须“随时准备不仅用自己的灵魂而且用自己的肉体去换取任何别的商品”,否则它就不成其为商品。一个商品一旦和另一个他种商品相交换,原来潜伏在商品内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差别就转化为外部两个商品间的差别,这时一个商品充当使用价值,另一个商品充当交换价值。从现象看,就是商品的价值外化了。
马克思说,简单的价值形式包含着“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这个“秘密”是什么呢?其实就是已经转化为外部差别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的对立统一关系。马克思指出:“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两个要素,同时又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两端即两极;这两种形式总是分配在通过价值表现互相发生关系的不同商品上。”
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的互相依赖和互为条件:
两个一定量的不同种商品能够发生交换关系,不论其交换的比例如何,它们总是包含这样的意思:它们都是价值量的同一单位的表现,是同一性质的物。两者本身都有价值,这是交换关系的基础。
任何一个商品都不能通过自身来显示价值,它的价值只能通过和它交往、充当等价物的另一商品的物体形式相对地表现出来;而一种商品成为他种商品的价值形式,也只能在同他种商品发生价值关系时,只有在这种关系中才能实现。马克思说:“这种反思规定是十分奇特的。例如,这个人所以是国王,只因为其他人作为臣民同他发生关系。反过来,他们所以认为自己是臣民,是因为他是国王。”总之,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双方各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失去一方,他方就不存在。
在同一价值表现中,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互相发生作用,但前者起主动作用,后者起被动作用。假如相对价值形式发生变化,等价形式亦随之变化。“等价形式的发展程度是同相对价值形式的发展程度相适应的。”
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的互相排斥、互相对立:
一个商品要能处在一个形态上,其他商品就必须处在和它相对立的形态上
一个商品只要处在一个形态上,它就不能在同一价值表现中同时处在另一个形态上
扩大的价值形式中,只有一种商品(例如麻布)处于相对价值形式,表现自己的价值,而其他一切商品则被排斥于相对价值形式,处于等价形式,和麻布对立,成为反映麻布价值的镜子。这时麻布可以完全展开它的相对价值形式,从而使两极的对立有了一定的确定性,不再像简单价值形式那样,可以随意把价值等式的两端互相换位而不改变其一般性质了。
扩大的价值形式虽然不能随便易位,但这只是相对于某种商品,例如麻布的价值表现系列来说才是这样。如果我们以上衣取代麻布,麻布则和其他商品一样,处于等价形式,充当上衣的价值物。这种情形是“必然会发生的”。因此,在扩大的价值形式中,每一种商品都有可能表现自己的相对价值,都有可能充当其他商品的等价物。换言之,就是没有一个商品能固定在相对价值形式上,没有一个商品能获得社会公认的等价形式。这表明,第二形式比起第一形式虽有本质的区别,但是,两极的对立程度还要继续向前发展。
一般价值形式使两极的对立尖锐化了。这时商品世界获得一般的社会的相对价值形式,是因为而且只是因为商品世界的一切商品都被排斥于等价形式或能直接交换的形式之外。一般的能直接交换的形式同不能直接交换的形式相对立,已经像一块磁铁的阴极和阳极一样分不开了。“因此,设想能够同时在一切商品上打上能直接交换的印记,就像设想能够把一切天主教徒都变成教皇一样。”相反的,处于一般等价形式上的商品,则被排斥于商品世界统一的、从而是一般的相对价值形式之外。如果麻布,即任何一个处于一般的等价形式的商品,要同时具有一般的相对价值形式,那它就必须自己给自己充当等价物,而“这是一个既不表现价值也不表现价值量的同义反复”。现在要强调价值等式的两端是不可能了。
但是,应该看到,在一般价值形式阶段,两极的尖锐对立还没有普遍化,无论在空间和时间上都受到一定的限制。这是因为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还不固定,在同一发展阶段的不同地域,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会有所不同;即使在同一地域内,各发展阶段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也不一样。随着生产的增长和交换范围的扩大,已经处于尖锐对立的价值表现的两极,必然要冲破种种限制,取得空间的广延性和时间的连续性,从而达到矛盾的顶端,求得矛盾的解决。于是,一般等价物最终固定在那种天然适于执行一般等价物这种社会职能的商品,即黄金身上,一般价值形式也就过渡到货币形式。马克思指出:“价值形式本身发展到什么程度,它的两极即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之间的对立,也就发展到什么程度。”商品交换使原先隐藏在商品内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差别表现为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的外部差别,这种“差别必然发展为对立和矛盾”,价值形式也就逐渐由低级形式发展为高级形式。货币形式是价值形式的完成形式,是商品内在矛盾展开和深化的结果。货币脱离商品而独立,由交换手段变成了交换目的;它通过使商品的价值同使用价值分离来实现商品的价值;通过使交换分裂,来使交换易于进行;通过使直接商品交换的困难普遍化,来克服这种困难。马克思指出,货币的这种“似乎先验的权力”完全是由商品交换本身的“矛盾和对立的发展造成”的。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不了解货币的产生是商品价值的外化,更不了解货币的产生是由于商品内在矛盾自己运动的结果。他们首先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就是世界上“一切现实之物都包含有相反的规定于自身”,商品自然也不例外。他们把商品看成是绝对同一的、不可分析的东西,把价值和价值形式混为一谈。他们“惯于从扩展的物物交换所遇到的外部困难中去寻求货币的起源”,而不懂得事物发展的真正原因在于内部的矛盾性。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企图从外部原因去寻求事物发展的动力,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牛顿的所谓上帝是地球运动的“第一推动力”就是一个证明。信奉形而上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情形也不会更好些。他们把货币看成是为了方便而巧妙地设计出来的一种手段。这表明他们黔驴技穷,最后也只好乞灵于造物主的智慧。马克思在批判穆勒时,指出:“在经济关系——因而表示经济关系的范畴——包含着对立的地方,在它时矛盾,也就是矛盾统一的地方,他就强调对立的统一因素,而否定对立。他把对立的统一变成了这些对立的直接等同。”马克思紧接着写道:“例如,商品隐藏着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对立。这种对立进一步发展,就表现为、实现为商品的二重化即分为商品和货币。”穆勒对此毫无所知,他只满足于纯粹的空谈。马克思比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高明之处,就在于他善于用对立统一的观点来分析经济关系。凡是人们只看到统一的地方,他就指出其中的矛盾以及矛盾的进一步发展。马克思对价值形式的分析是运用矛盾辩证法的一个杰出实例。
价值形式的发展是从个别到特殊、从特殊到一般的逻辑推论
列宁在研读黑格尔的《逻辑学》时,经常联想到《资本论》的方法。例如,他曾指出:“黑格尔对推理的分析(E.—B.—A.,即单一、特殊、普遍,B.—E.—A.等等),令人想起马克思曾在第1章中模仿黑格尔。”
黑格尔在“概念论”中,特别是在“主观性”这一篇中,企图克服形式逻辑的主观主义(主观脱离客观)、形式主义(思维形式脱离内容)和机械性(思维形式的辩证发展被排斥)的缺点,把形式逻辑的基本思维形式加以全盘改造,纳入自己所建立的思辨逻辑中。
“所谓推论的诸式……在通常的研究方式里只是依次列举出来,极少有人想到指出它们的必然性,更少人想到指出它们的意义与价值。因此无怪乎这些[形]式后来仅被当作空疏的形式主义来处理。但是它们却具有一个很重要的意义,这意义建立在这样的必然性上面:即每一环节作为概念规定本身都有成为全体并且起中介作用的根据的必然性。”
黑格尔首先分析的是质的推论(其形式是:E.—B.—A.,即个别性—特殊性—普遍性,也就是个别性通过特殊性而与普遍性相结合),认为这种推论虽然在实际生活中有一定作用,但切不可把它估价过高,因为“这种推论中的各项是完全偶然的”,因此,对于认识事物的真理、本质来说,价值很小。它必须过渡到反思的推论(其形式是:A.—E.—B.,即普遍性—个别性—特殊性,也就是普遍性通过个别性而与特殊性相结合)。反思推论不是抓住事物的某一偶然特性,它所揭示的内容比质的推论要更深刻一些,更接近真理。反思推论又包括全称推论、归纳推论和类比推论三种形式,黑格尔认为,在全称推论里,它的大前提事先就假定了结论的内容,但是结论本应事先假定大前提才对,因此“全称的推论便建立在归纳上面”。在归纳推论里,由于中项不可能把所有个别性都罗列齐全,“于是归纳的推论又建筑在类推上面”。黑格尔认为类推比归纳高一级,但是,类推“可能很深彻”,也“可能很肤浅”,因此由类推所得的结论不是必然的。为要获得必然的结论,就必须进展到必然的推论(其形式是:B.—E.—A.,即特殊性—普遍性—个别性,也就是特殊性通过普遍性而与个别性相结合)。黑格尔认为,这种推论“以普遍性为中项”,它所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和必然性。黑格尔说:“推论的活动可以说是本质上保持否定它在推论过程中所建立的规定性那种规定,换言之,推论的活动也可说是扬弃中介性的过程。”推论的前一式里就蕴孕着发展到后一式的必然性,并成为后一式的构成要素;推论的后一式渊源于前一式,是对前一式内容的进一步展开和说明,或者如黑格尔所说的,“表达出”前一式的“真理”。
马克思在谈到价值的四种形式的关系时,特别指出:“在第一种形式过渡到第二种形式,第二种形式过渡到第三种形式的时候。都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而第四种形式与第三种形式的唯一区别,只是金现在代替麻布取得了一般等价形式。”这就是说,第四形式和第三形式并无本质的区别。因此,价值的四种形式实际上可归结为前面的三种形式。第一形式经由第二形式向第三形式的过渡,从逻辑上说,就是从个别到特殊,从特殊到一般的推论过程。
个别价值形式的秘密,也就是一般价值形式以至货币形式的秘密。马克思详细剖析了个别价值形式,指出它的两极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研究了相对价值形式的质和量的规定性(分析表明,价值量的实际变化不能明确地,也不能完全地反映在相对价值量的变化上),揭示了等价形式的三个特点:上衣的使用价值成为麻布价值的表现形式的表现形式,生产上衣的具体劳动成为人类抽象的一般劳动的表现形式,生产上衣的私人劳动成为社会劳动的表现形式。由于个别价值形式的这些特点具有普遍使用性,所以马克思在分析其他几种价值形式时,就不再重复各个价值形式所共有的内容,而着重于分析价值形式性质的变化和相对价值形式与等价形式的发展关系。
“一看就知道,简单价值形式是不充分的”,它必须过渡到更完全的形式。如何过渡呢?马克思用了“自行过渡”的办法。在个别价值形式中,商品A的价值固然只是表现在一个别种商品B上,但是,这个商品B不论是哪种,是上衣、铁或小麦等,都完全一样。“随着同一商品和这种或那种不同的商品发生价值关系,也就产生它的种种不同的简单价值表现。”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发生质的变化,“这样,商品的个别价值表现就转化为一个可以不断延长的、不同的简单价值表现的系列”,即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由第一形式向第二形式的“自行过渡”,马克思实际上用的是归纳推理。
第二形式是由第一形式的总和构成的,因此,它保留了第一形式的各种规定性;但是,由于它是第一形式的更发展的形式,因此,它又具有和第一形式不同的特点和优点。从相对价值形式方面,它使一个商品的价值表现在商品世界的其他无数元素上,从而使商品,例如“麻布的价值才真正表现为价值,即结晶的人类劳动一般”。商品的价值量也摆脱了偶然性,得到了明确而具体的表现。从等价形式上看,这时等价形式上的商品不是上衣一个,而是许多个,它们都作为麻布的特殊等价物,共同表现麻布价值。因此,也可以说,第二形式是第一形式的一般形式。
但是细究起来,第二形式也有许多缺点。这表现在,商品的相对价值表现是未完成的、杂乱的、不统一的;无数的等价形式同时并存,彼此互相排斥,可是,作为等价形式的只能是一个商品,而且,人类一般劳动还没有统一的表现形式。因此,相对于一般价值形式来说,第二形式又是不完全的形式,只能是一种特殊的价值形式,是个别价值形式向一般价值形式发展的中间环节。
第二形式作为中间环节,既包含着第一形式的因素,也潜伏着向第三形式转化的可能。“事实上,如果一个人用他的麻布同其他许多商品交换,从而把麻布的价值表现在一系列其他的商品上,那么,其他许多商品的价值表现在同一个第三种商品麻布上。”因此,只要把扩大价值形式“倒转过来”,就得到一般价值形式。这种“倒转过来”的方法,实际上是一种演绎推理。
一般价值形式是成熟的价值形式,它总结了前两种价值形式的一切优点,而又克服了它们各自的缺点。在一般价值形式上,商品的相对价值表现是简单的和统一的,因为都是表现在唯一的和同一的商品上,因而是一般的;处于等价形式的商品,被赋予一般等价物的性质。一般等价物和个别等价物虽然都是单个商品,“仿佛是向旧东西的复归”,但这不是简单的循环,而是经过扬弃后,“在高级阶段重复低级阶段的某些特征、特性等等“罢了。马克思指出,一般等价物这时已”表现为所有其他商品等价物的属的形态,看起来好像除了在构成动物界分类为各种性、种、亚种、科等等的狮、虎、兔和所有其他真实的动物之外,还存在着作为整个动物界的个别体现的动物。在自身中包含着共性的所有实际存在的特性的这样一种个别的东西,就是一般的东西,如动物、上帝等等“。
马克思在划分价值形式时,并不是把它们平行排列,看成互不相干的,而是认为它们平行排列,看成是互不相干的,而是认为它们之间存在着互相隶属的内在联系,一种形式可以演化为另一种形式,低级形式必然发展到高级形式。
第一,历史和逻辑的一致,
第二,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是不同的。
第三,马克思的逻辑推论和黑格尔的逻辑推论也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唯物主义的,后者是唯心主义的
马克思能成功地解开货币产生之谜,首先就在于他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把货币看成是价值形式的发展,即商品价值逐步外化的结果,然后进一步指出,商品价值外化的根源和动力就在于商品内部的矛盾性,商品价值外化所经历的各个阶段是商品内部矛盾展开的逐渐深化的外部表现。而价值形式在逻辑上从个别到特殊、从特殊到一般的过渡,则是商品的现实的矛盾运动在观念上的反映。价值形式的逻辑推论是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历史过程相一致的,也是同人们的认识过程相符合的。因此,在价值形式的发展中,辩证法、逻辑学和认识论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了。恩格斯曾经公正地指出,马克思通过周密的分析,”论证了商品和商品交换怎样和为什么由于商品内在的价值属性必然要造成商品和货币的对立。他的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货币理论是第一个详尽无遗的货币理论,今天已为大家所默认了“。可以说,马克思的价值形式理论,不仅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光辉篇章。
马克思分析商品拜物教的方法探索——学习《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四节
马克思分析商品拜物教应用了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学说
商品的神秘性不是由使用价值发生的,因为,作为使用价值,无论是说它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或者说它的取得是人类劳动的结果,都毫无神秘之处;也不是来源于价值规定的内容,即作为价值实体的一般人类劳动本身,因为,无论就其质的规定和量的规定,以及劳动所具有的社会性来说,也并无神秘之处。那么,”劳动产品一旦采取商品形式就具有的谜一般的性质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马克思指出:”显然是从这种形式本身来的。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取得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的形式;最后,生产者的劳动的那些社会规定借以实现的生产者关系,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的形式。“接着马克思具体生动地描述了商品拜物教的内容和特点,如果我们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那就是:”物的人格化和人的物化“。
所谓”人的物化“,一是指人的属性变成了物的属性。人的劳动是具有社会性的,物是不具有社会性的,可是物一旦成为商品,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便转移到商品身上,成为商品这种”物的性质“。商品的这种社会性本来是人给予的,是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被”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二是指”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变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商品交换关系,本来是人们互相交换劳动的关系,”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由于这种关系是通过商品这个物的交换来表现的,所以,”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
”物化“一词在《资本论》中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人的劳动的具体实现和结果,同“外化”“对象化”相当。如:“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的状态中,在对象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黑格尔也说过:“我做成了某个东西,我就实现了外化;这种否定是积极的;外化也就是获取。”这里的“外化”也就是物化。显然,这种含义的“物化”是永恒的社会现象。还有一种含义则是指人与人的关系被物的外壳所掩盖,表现为物与物的关系,这是一种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现象。马克思所说的“人的物化”主要是指后一种含义。
所谓“物的人格化”,一是指本来是僵死的、无生命的“人手的产物”,一旦成为商品,就如同宗教世界中“人脑的产物”一样,“表现为富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东西”。比如用木头做成的桌子,不过是木头的形状改变罢了,桌子还是木头。“但是桌子一旦作为商品出现”,就“不仅用它的脚站在地上,而且在对其他一切商品的关系上用头倒立着,从它的木脑袋里生出比它自动跳舞还奇特得多的狂想”。“物的人格化”另外还表示:物本来是由人生产出来、由人支配,但一经成为商品,他就反过来支配人、控制人、统治人,就像宗教中的上帝,本来是人按照自己的模样造出来的,是“人脑的产物”,结果人反而受这个“人脑的产物”的统治和支配。马克思以商品交换的比例的变动来说明这一点。商品“按什么样的比例交换”是商品生产者所实际关心的问题。本来这种比例是由商品包含的劳动时间决定的,但这种比例一经取得了某种习惯的稳固性时,“就好像是由劳动产品的本性产生的”。特别是因为商品价值量不是由某个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所以“价值量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为转移而不断变动着。在交换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不是他们控制这一运动,而是他们受到这一运动的控制”。
如果说,“因为商品形式是资产阶级生产的最一般的和最不发达的形式……所以,它的拜物教性质显得还比较容易看穿”的话,那么,在比较具体的形式,例如货币形式中,拜物教性质则很难辨认。马克思说:“一种商品成为货币,似乎不是因为其他商品都通过它来表现自己的价值。中介运动在它本身的结果中消失了,而且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商品没有出什么力就发现一个在它们之外、与它们并存的商品体是它们的现成的价值形态。这些物,即金和银,一从地底下出来,就是一切人类劳动的直接化身。货币的魔术就是由此而来的。”“货币从它表现为单纯流通手段这样一种奴仆身份,一跃而成为商品世界中的统治者和上帝。”“正如商品的一切质的差别在货币上消灭了一样,货币作为激进的平均主义者把一切差别都消灭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货币成为绝对社会权力的象征。但是,“货币拜物教的谜就是商品拜物教的谜,只不过变得明显了,耀眼了”。
费尔巴哈把感性的人作为出发点,认为必须从人的本性中去解开宗教的谜。他明确指出: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人把自己的本质移到自身之外,对象化为一个独立的、自为的精神实体,这个精神实体具有很大的权威,是全知全能的化身,这就是上帝。费尔巴哈说:“人不由自主地通过想象力使自己内在的本质直观化,他使它离开他自己而显露于外。人的本性的这个被直观化了的、被人格化了的、通过幻想力之难以抗拒的力量而反过来对他发生作用的本质,作为他思维与行动的法则,就是上帝了。”又说:“上帝的人格性,本身不外乎就是人之被异化了的、被对象化了的人格性。”“上帝的活动、恩典,乃是人的被异化了的自我活动,乃是被对象化了的自由意志。”上帝本来是人们幻想的产物,是子虚乌有的东西,现在却获得了人性;人把自己的本质全部赋予上帝以后,人和自己的联系以及人和人的联系都要通过上帝来进行了,上帝也就反过来成为人的一种异己力量,成为束缚人、限制人、统治人的力量。人创造出了神,反过来人又成为神的奴隶。他说:“宗教是人和自己的分裂:他放一个上帝在自己的对立面,当作与自己相对立的存在者。上帝是无限的存在者,而人是有限的存在者;上帝是完善的,而人是非完善的;上帝是永恒的,而人是暂时的;上帝是全能的,而人是无能的;上帝是神圣的,而人是罪恶的。上帝和人是两个极端;上帝是完全的积极者,是一切实在性之总和,而人是完全的消极者,是一切虚无性之总和。”由于费尔巴哈以人为出发点,以异化概念作为思想武器,所以,他对宗教神学的揭露批判,比起他的前驱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要深刻得多。
“政治国家的彼岸存在无非就是要确定它们这些特殊领域的异化。政治制度到现在为止一直是宗教的领域,是人民生活的宗教,是同人民生活现实性的人间存在相对立的人民生活普遍性的上天。……君主制是这种异化的完整的表现。”
关于拜物教的理论,马克思早在1844年就已经提出来了。不过,马克思当时考察的主要是货币,这是因为货币“具有购买一切东西、占有一切对象的特性,所以是最突出的对象”。他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指出,由于货币成为交换的媒介,因此人“在这里只能作为丧失了自身的人、失去人性的人而活动;物的相互关系本身、人用物进行的活动变成某种在人之外的、在人之上的本质所进行的活动。由于这种异己的媒介……人把自己的愿望、活动以及同他人的关系看作是一种不依赖于他和他人的力量。这样,他的奴隶地位就达到极端。……这个媒介就成为真正的上帝。对它的崇拜成为自我目的。……最初关系的这种颠倒是不可避免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引用了莎士比亚在《雅典的泰门》中的诗句,描述了货币这个“有形的神明”的绝对权力,并且进一步指出:“因为货币作为现存的和作用的价值概念把一切事物都混淆和替换了,所以它是一切事物的混淆和替换,从而是颠倒的世界,是一切自然的性质和人的性质的混淆和替换。”马克思第一次提出了拜物教这个概念,他说:“那些被贵金属的感性光辉眩惑,因为乃是金属货币的拜物教徒的民族,还不是完全的货币民族。……例如,在拜物教上就可看出,理论难题的解决在何种程度上是实践的任务并以实践为中介,真正的实践在何种程度上是现实的和实证的理论的条件。”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和《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中,马克思对拜物教问题作了一系列深刻的论述,在《资本论》中则发展为完整的拜物教理论。商品拜物教是一切拜物教的最简单的、最基本的形式。
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理论和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学说有相似之处,表现在:他们都是从人的角度考察了人的本性、本质如何丧失以及为何丧失的问题;他们都大力谴责这种人和自己的创造物的关系的普遍颠倒的不合理现象,认为应当予以扬弃。这些相似之处表明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和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学说存在者不容忽视的渊源关系。
但是,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理论又是和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学说根本不同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马克思所研究的是“商品形式和它借以得到表现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关系,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现实的经济关系,而不是像费尔巴哈那样,仅仅局限于宗教这一意识形态领域。
其次,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费尔巴哈则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生物学上的“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费尔巴哈明确说过:“人自己意识到的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或者,在人里面形成类,即形成本来的人性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就是理性、意志、心。”费尔巴哈所研究的人是抽象的个人。
再次,马克思深刻分析了商品拜物教产生的原因就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是“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而费尔巴哈却始终未能注意到这一点。
最后,马克思认为要消除商品拜物教就必须改变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使“世俗家庭”不仅在理论上受到批判,“并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从而过渡到“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而费尔巴哈则只满足于对宗教的理论上的揭露和批判,认为这是扬弃宗教的最好方法;他还企图用所谓“爱的宗教”来代替旧宗教。
商品拜物教是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分离的结果
马克思指出:“商品世界的这种拜物教性质……是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什么是“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呢?笔者体会这里指的就是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分离和对立。
在生产领域,个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不能直接地表现出来,它只是潜在地存在于个人劳动之中。对于这一点,商品生产者心里是清楚的。可是在交换过程中,情况就不同了,为了使交换得以进行,包含在产品中的各种特殊劳动必须转化为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社会劳动,这样,原来潜伏在个人劳动中的社会劳动便分离出来,成为独立存在的物质实体。由于这种分离出来的社会劳动不可能被人的感觉所直接感觉到,如同马克思所说的,是“幽灵般的对象性”,是“不可捉摸的“,因此就带有很大的神秘性,为常人所不能理解;又由于这种分离出来的社会劳动是整个交换的基础,个人劳动反而要受它支配,这就更使人不可思议了。
马克思指出:”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一般的社会生产关系是这样的:生产者把他们的产品当作商品,从而当作价值来对待,而且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把他们的私人劳动当作等同的人类劳动来相互发生关系。“在1861-1863年写的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说:”劳动是表现在一定产品中的私人劳动。可是,产品作为价值应该是社会劳动的化身,并且作为社会劳动的化身应该能够由一种使用价值直接转化为其他任何使用价值。……因此,私人劳动应该直接表现为它的对立面,即社会劳动;这种转化了的劳动,作为私人劳动的直接对立面,是抽象的一般劳动,这种抽象劳动的一般劳动因此也表现为某种一般等价物。“李嘉图之所以陷入拜物教,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他”对表现在使用价值上的劳动和表现在交换价值上的劳动没有加以应有的区别“,因此,他不明白在商品交换中,”商品中包含的单个人的劳动转化为同一的社会劳动“,即社会劳动从私人劳动中分离出来了。
这种分离和对立又如何会产生商品拜物教呢?原来,从个人劳动中分离出来的社会劳动,虽然成为一种独立的存在,但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这种独立的存在”只能象征性地存在“,它”并不是作为一般的、与商品的自然特性相脱离和相分离(相隔绝)的交换对象而存在。……正是劳动(从而交换价值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的一般性即社会性的物化,使劳动的产品成为交换价值,使商品具有货币的属性“。这就是说,社会劳动必须以劳动产品作为它的物质外壳,由于社会劳动的物化,产品就转变成商品,因而一切真实的关系都被掩盖了:原来属于个人劳动的、与个人劳动紧密结合着的劳动的社会性,现在却变成了商品这个物的属性:原来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现在却变成了”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原来个人劳动同社会劳动的对立,现在变成了商品和人的对立。总之,”由于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由此也就产生了商品拜物教。
如果从个人劳动中分离出来的社会劳动物化在一种”具有特殊属性并与需求发生特殊关系的一定的特殊商品中“,那么,这种特殊商品也就成为货币。于是,人的属性变成了货币的属性,人的联系变成了货币的联系,人的权力变成了货币的权力。马克思说:”正是商品世界的这个完成的形式——货币形式,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如果我说,上衣、皮靴等等把麻布当作抽象的人类劳动的一般化身而同它发生关系,这种说法的荒谬是一目了然的。但是,当上衣、皮靴等等的生产者使这些商品同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麻布(或者金银,这丝毫不改变问题的性质)发生关系时,他们的私人劳动同社会总劳动的关系正是通过这种荒谬形式呈现在他们面前。“这就产生了商品拜物教。
费尔巴哈认为,在一切宗教中,人都是通过想象力把自己的本质异化为一种超现实的力量,这是共同的。但是,在不同的宗教中,人的本质异化的形式时不一样的。人最初的宗教时一种直接以某种自然力为崇拜对象的自然宗教。在自然宗教中,然的本质只有部分发生异化,而这部分异化出去的人的本质又必须以某种自然物为依托,这样在不同地区人们就崇拜不同的神灵,每一种神灵代表一种自然物,人在每一种神灵上寄托自己的一部分愿望。自然宗教属于多神教,每一种神灵只是在它们起作用的范围内才是权威,因此,没有一个统一的全智全能的神。至于在基督教中,情况就不一样。费尔巴哈说:“在基督教中,人唯以自己为念;他使自己脱离了世界整体,把自己当作一个自足的整体,当作一个绝对的、外于世界和超于世界的存在者。”就是说,人的想象力、人的本质并不依附于任何自然物上,而是成为脱离了任何附着物的自为的本质、纯粹的精神实体。因此,基督教是一神教。在基督教中,人把自己的全部本质异化出去,集中赋予这个独立的精神实体,从而使它具有极大的权威,成为全知、全能、全在的化身。费尔巴哈说:“无限存在者,不外乎就是人之被人格化了的、被表象成为一个存在者的神性或属神性。”又说:“上帝——作为抽象的、非感性的存在者——并不是感官或感性想象力之对象;换句话说,他只不过是理性之本质,只不过是那使自己对象化成为属神的存在者的理性。”
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分离“具有历史的特征”
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指出:“价格古已有之,交换也一样;但是,价格越来越由生产费用决定,交换渗入一切生产关系,这些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自由竞争的社会里,才得到充分发展,并且发展得越来越充分。“”如果把这种单纯的物的联系理解为自然发生的、同个性的自然(与反思的知识和意志相反)不可分割的、而且是个性内在的联系,那是荒谬的。这种联系是各个人的产物。它是历史的产物。它属于个人发展的一定阶段。这种联系借以同个人相对立而存在的异己性和独立只是证明,人还处于创造自己社会生活条件的过程中,而不使从这种条件出发去开始他们的社会生活。“马克思实际上把个人劳动的分离看作是”既不同于资本主义前的各社会形态又不同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资产阶级社会的一般特征“。未来说明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考察了其他社会形式中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关系。他说:”一旦我们逃到其它的生产形式中去,商品世界的全部神秘性,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笼罩着劳动产品的一切魔法妖术,就立刻消失了。“
“鲁滨逊和构成他自己创造的财富的物之间的全部的关系在这里是如此简单明了”,因此,不存在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分离
在农村家长制生产(可以把它看作是古代原始公社的缩影)中,家庭就是一个社会,家庭成员的各种具体劳动,在家庭范围内,直接就是社会劳动。马克思说:生产家庭所需要的物的“种种不同的劳动,如耕、牧、纺、织、缝等等,在其自然形式上就是社会职能……用时间来计量的个人劳动力的耗费,在这里本来就表现为劳动本身的社会规定,因为个人劳动力本来就只是作为家庭共同劳动力的器官而发挥作用的”。因此,这里也不存在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分离。
在欧洲的中世纪的封建社会中,生产关系是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但是正因为人身依附关系构成该社会的基础,劳动和产品也就用不着采取与它们的实际存在不同的虚幻形式。它们作为劳役和实物贡赋而进入社会机构之中。在这里,劳动的自然形式,劳动的特殊性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而不是像在商品生产基础上那样,劳动的一般性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因此,也不会发生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分离,人们在劳动中的社会关系并没有披上物的外衣。
在自由人联合体,即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是公有的,人们共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在那里,鲁滨逊的劳动的一切规定又重演了,不过不是在个人身上,而是在社会范围内重演。”“在那里,人们同他们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无论是在生产上还是在分配上,都是简单明了的。”既然那时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分离的现象已不复存在,商品拜物教也就消失了。
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指出:”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在发展的早期阶段,单个人显得比较全面,那正是因为他还没有造成自己丰富的关系,并且还没有使这种关系作为独立于他自身之外的社会权力和社会关系同他自己相对立。留恋那种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相信必须停留在那种完全虚空之中,也是可笑的。“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扬弃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分离所应具备的这些物质”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发展史的自然产物“。如果客观物质条件不成熟,那么,一切消除它的阐释都是堂吉诃德的荒唐行为。
古典政治经济学家虽然把价值归结为劳动,把价值量归结为劳动量,从而奠定了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提出过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劳动要表现为价值,用劳动时间计算的劳动量要表现为劳动产品的价值量呢?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们把”生产过程支配人而人还没有支配生产过程的那种社会形态“即”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误认为是社会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形式“,而不是把它看成”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类型,因而同时具有历史的特征“。从阶级根源来说,他们受资产阶级立场的限制;从认识根源来说,他们受形而上学观点的束缚。而马克思站在无产阶级的革命立场上,以唯物辩证法作指导,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在”凡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商品)的地方,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揭露了商品拜物教的秘密,论证了资产阶级制度的历史性。
《资本论》的逻辑起点探索——学习《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
黑格尔关于逻辑起点论述的合理性和局限性
黑格尔逻辑学的开端是纯存在(亦译作纯有),他认为这个开端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逻辑学的开端应该是最直接、最简单、最抽象的东西。
黑格尔说:”纯存在或纯有之所以当成逻辑学的开端,是因为纯有既是纯思,又是无规定性的单纯的直接性,而最初的开端不能是任何间接性的东西,也不能是得到了进一步规定的东西。“纯有这一特性,是由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决定的。在黑格尔看来,逻辑学应以“纯粹思想”为研究对象,而人们在“开始思维时,除了纯粹无规定性的思想外,没有别的”。就是说,在思维过程中,最初所碰到的是没有进一步规定和内容、什么也不是的直接性的纯存在、纯有,这种纯有是“绝对的”“抽象的”“不以任何东西为前提,必须不以任何东西为中介,也没有根据”,因此,它是一切中最单纯的东西“,毋宁说是”纯粹的无规定性和空。……实际上就是无,比无恰恰不多也不少“。如果不是这样,而以”包含着中介性“的东西作为开端,在黑格尔看来,这就不是”真正的最初开端,因为中介性包含由第一进展到第二,由此一物出发到别的一些有差别的东西的过程“。这样,开端“就不再保持纯粹了”。黑格尔批评费希特把“自我”作为哲学的开端,因为“自我”还不够纯粹、不够抽象,“是一个已知的、尤其是一个直接确定的东西”,是“一个具体物,或者不如说自我是最具体的东西”。而包含多样性和关系在内的具体的东西是不能作为开端的。黑格尔认为:“假如自我是哲学的开端和根据,那就须要去掉这种具体性”,就是说,对“自我”实行“净化”,把它变成纯存在。总之,黑格尔强调哲学的开端必须是“最初的、最纯粹的、即最抽象的”东西
黑格尔的上述思想有其合理之处,但他把“纯粹”“抽象”绝对化,一概反对把现实的具体物作为科学的开端,则是唯心主义的突出表现。费尔巴哈对黑格尔以纯有作为逻辑学的开端,曾给予详细、尖锐的批判。他说:“可是我正要问:为什么一般地要有这样一个开端呢?难道开端的概念不再是一个批判的对象,难道它是直接真实并且普遍有效的吗?为什么我就不能在开始的时候抛弃开端的概念,为什么我就不能直接以现实的东西为依据呢?黑格尔是从存在开始,也就是说,是从存在的概念或抽象的存在开始。为什么我就不能从存在本身,亦即从现实的存在开始呢?或者说,既然存在是被思维的,是逻辑的对象,把我直接引回到理性的,那么,为什么不从理性开始呢?……直接从现实的存在或理性开始进行哲学研究,那又有什么坏处呢?”费尔巴哈的批判虽然有些偏激,但确实是击中了黑格尔关于逻辑学开端的唯心主义要害。
逻辑学的开端应该是包含着以后全部发展的萌芽
黑格尔认为,作为逻辑学开端的“纯有”,虽然很抽象、很单纯、很贫乏,但是和谢林的“绝对同一”又是不一样的。在谢林的“绝对同一”中,主体和客体、思维和存在、意识和精神都融合为一,没有差别,而后来只是由于“绝对”这一不自觉的精神力量的盲目活动,才产生出主体和客体、思维和存在、意识和自然的差别和矛盾,从而产生出世界的万事万物。黑格尔批评在谢林的“绝对里,在A=A里……一切都是一”,取消了差别和矛盾,“就像人们通常所说的一切牛在黑夜里都是黑的”一样,“是知识空虚的一种幼稚表现”。黑格尔还批评谢林的所谓变化、发展,并“不是从自身发生出来的丰富内容,也不是各个形态给自己规定出来的差别,而毋宁是一种单调的形式主义”。黑格尔认为,他的“纯有”并不是A=A的绝对同一,而是包含着差别的同一,他说,“开端并不是纯无,而是某物要从它那里出来的一个无,所以有便已经包含在开端之中了。所以开端包含有和无两者,是有与无的统一”。他进一步指出:“在每一事例中,即在每一现实事物或思想中,都不难指出这种有与无的统一。……无论天上地下,都没有一处地方会有某种东西不在自身内兼含有与无两者。”因此,“这个有与无的统一,作为最初的真理,是一次便永远奠定了的,并且构成了一切后来东西的环节;所以除变自身而外,一切以后的逻辑规定,如实有、质等,总之,一切哲学的概念,都是这个统一的例证”。由此看来,在“纯有”中实际上包含着非常丰富非常复杂的内容,不过尚未显示和发展出来罢了。黑格尔把逻辑学的开端比之为萌芽,认为“它把全部发展都包括在这个萌芽中”。对此,列宁赞许地写道:“必须从最简单的基本的东西(存在、无、变易)(不要其他东西)出发,引申出范畴(不是任意地或机械地搬用)……在这里,在这些基本东西那里,‘全部发展就在这个萌芽中’。”
逻辑学的开端应该也是发展的终点
黑格尔认为,要真正完全地说明和认识世界,不能依靠直线式的方法,而应该用自身说明自身的方法,即圆圈式的方法。按照这种方法,在概念的发展系列(黑格尔的逻辑学就是一个有一定先后次序的概念系列)中,最初的概念潜伏着最后的概念,它是最后概念的根据和基础(这也就是上面所说的包含着以后发展的全部萌芽);最后的概念是由最初的概念经过正确的推论发展而来,它包含着最初的概念,并且是完全展开了的最初概念。因此,结果就表现为:“最初的也将是最后的东西,最后也将是最初的东西。”开端和终点相吻合了。黑格尔说:“哲学是由于思维的自由活动,而建立其自身于这样的观点上,即哲学是独立自为的,因而自己创造自己的对象,自己提供自己的对象。而且哲学开端所采取的直接的观点,必须在哲学体系发挥的过程里,转变成为终点,亦即成为最后的结论。当哲学达到这个终点时……哲学就俨然是一个自己返回自己的圆圈。……简言之,达到概念的概念,自己返回自己,自己满足自己,就是哲学这一科学唯一的目的、工作和目标。”黑格尔的逻辑学就是贯彻了这一方法。逻辑学在开端是“纯存在”,终点是“绝对理念”,这绝对理念“不是别的什么东西,正是向最初概念”纯存在“的返回。黑格尔说:”我们从理念开始,现在我们又返回到理念的概念了。这种返回到开始,同时即一种进展。我们所借以开始的是存在,抽象的存在,现在我们达到了作为存在的理念。“黑格尔还打了个生动的比喻:作为开端的”纯存在“和作为终点的”绝对理念“是同一个概念,犹如出自小孩之口和出自老年人之口的格言都是同一句格言一样。老年人说的格言,小孩也能说,可是对于老年人来说,这一格言包含着他全部生活的意义,是极为丰富和深刻的,而对小孩来说,这一格言的内容是空洞、抽象的,全部生活和整个世界都还在它之外。
黑格尔关于认识是一个圆圈、逻辑的起点同时也表现为逻辑的终点的思想是有其可取之处的,但黑格尔认为,逻辑理念从”纯存在“发展到”绝对理念“后,”一切欠缺和不幸就消除了,主体也就和世界和解了,在世界里得到满足了,一切对立和矛盾也就已解决了“,列宁指出这是”对发展的背叛“。
逻辑学的开端应当与哲学史的开端相一致
黑格尔认为,逻辑学的开端和发展同哲学史的开端和发展是一致的。在他看来,历史上各个不同的哲学体系都是对绝对的一个特殊规定,是逻辑理念发展的一个特殊阶段。逻辑理念的发展是由抽象到具体,同样在哲学史上,那最早的哲学体系往往是最抽象、最贫乏的。他认为早期的哲学体系与后来的哲学体系的关系,大体上相当于前阶段的逻辑理念与后阶段的逻辑理念的关系。他明确指出:“那在科学上是最初的东西,必定会表明在历史上也是最初的东西。”逻辑开始之初实即真正的哲学史开始之处“。他认为,哲学史开始于埃利亚学派,或者确切地说,开始于巴门尼德的哲学,这是因为”埃利亚派最早有了纯有这种简单的思想,尤其是巴门尼德把纯有当作绝对物,当作唯一的真理……他以思维的纯粹热情,第一次以绝对的抽象来理解有,说出:“唯‘有’有,而‘无’则全没有”。巴门尼德的这种“纯有”也就是逻辑学的开端。
埃利亚学派是古希腊的两大哲学派别之一,是唯心主义的,另一派叫米利都学派,是唯物主义的。米利都学派把水、土、气等感性具体物质看成是世界的本院,企图使万事万物统一在一种原初的物质中。这是唯物主义的,但是却是幼稚的、朴素的唯物主义,没有普遍性,这个缺点被埃利亚学派抓住了。埃利亚学派的巴门尼德等人认为,用水、土这些具体物质作为万物的根本,不足以说明问题,这些东西知识表明它们是“存在”的,是“有”的,所以只有“存在”“有”才是哲学的根本原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巴门尼德能够从具体事物中概括、抽象出“存在”“有”这一概念,这在人类认识史上,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巴门尼德的错误在于,他把从具体事物抽象出来的“存在”“有”这一概念加以绝对化,认为世界万事万物都是这个“存在”概念中派生出来的,这就陷入了唯心主义。巴门尼德是西方哲学史上唯心论的先验论的最早倡导人之一。
在黑格尔的眼里,像米利都这样的唯物主义学派在哲学史上是没有地位的,他竭力推崇埃利亚学派,推崇巴门尼德,把它“看成是哲学的真正开始点”,这就充分暴露了他的唯心主义的真面目。但是,黑格尔关于逻辑起点和哲学起点相一致的思想,则是很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多次谈到这一点,予以充分肯定。
作为《资本论》逻辑起点的商品的若干特征
《资本论》“从分析商品开始”,以商品作为整个逻辑体系的起点,是马克思得出的伟大成果之一。商品作为《资本论》的逻辑起点,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商品是一个“经济的具体物”,具有客观实在性。
在科学研究中,是从客观实际出发,还是从主观概念出发,体现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条根本不同的认识路线。黑格尔把“纯有”作为逻辑分析的起点,“这种‘有’是不可感觉,不可直观,不可表象的”,甚至是“一个不可言说之物”,因此,“它实质上是唯心的”。杜林效法黑格尔,把“存在”概念作为他的哲学体系的出发点。恩格斯在批判杜林时指出,“杜林先生的世界的确是从这样的一种存在开始的,这种存在没有任何内在的差别、任何运动和变化,所以事实上只是思想虚无的对应物,所以是真正的虚无。只是从这样的存在——虚无,才发展出现在的分化了的、变化多端的、表现为一种发展、一种变易的世界状态”。指出杜林“照搬纯系老黑格尔的‘序列’,而且对这种抄袭几乎不想作任何掩饰!”恩格斯强调:“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这是对事物的唯一唯物主义的观点,而杜林先生的相反的观点是唯心主义的,它把事物完全头足倒置了。”
马克思早在写作《经济学手稿(1857—1818年)》的《货币章》时,就提醒自己,在叙述时不要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好像交换价值转化为货币是从概念到概念的辩证运动。他写道:“往后,在结束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对唯心主义的叙述方法作一纠正,这种叙述方法造成一种假象,似乎探讨的只是一些概念的规定和这些概念的辩证法。因此,首先时弄清楚这样的说法:”产品(或活动)成为商品;商品成为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成为货币。”在手稿中,马克思曾经打算把第一章的标题定为“价值”,但在1859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就改为“商品”。马克思的这一改变,不仅是处于形式上的考虑,而且具有重大的方法论意义。
价值虽然具有客观实在性,但毕竟是一种抽象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只能借助想象。马克思说,“任何时候,在计算,记账等等时,我们都把商品转化为价值符号,把商品当作单纯交换价值固定下来,而把商品的物质和商品的一切自然属性抽掉。在纸上,在头脑中,这种形态变化是通过纯粹的抽象进行的”。又说:“在交换本身中,商品只是作为价值而存在”,价值“它表现一种关系,所以它最初存在于头脑中,存在于想象中,正如一般说来,要确定不同于彼此发生关系的主体的那些关系,就只能想象这些关系”。而商品则不同。“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具有“可感觉的粗糙的对象性”。正如列宁所说的“开始是最简单的、最普通的、最常见的、最直接的‘存在’:个别的商品”。毛泽东说:“商品这个东西,千百万人,天天看它,用它”,是个“普遍的存在”。其次,商品不仅是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而且还体现着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商品既是使用价值,又是交换价值,交换价值虽然不可感觉,但是,它可以通过商品的使用价值表现出来,因此,商品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马克思说,“事实上,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既定的前提,是某种特定的经济关系借以表现的物质基础”。
因此,马克思把商品作为《资本论》逻辑分析的起点,就使整个叙述行程奠定在唯物主义的客观基础上。
《资本论》第一版出版后,一些怀有偏见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无视《资本论》是从客观存在着的商品开始进行分析这个基本事实,而硬说马克思是从“价值”概念推论出使用价值和价值再进到货币的。例如,当时德国的庸俗经济学家瓦格纳就是这样。他写了一本《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这本书中,他歪曲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阐述的价值理论,把马克思说成是一个从概念出发的唯心主义者。马克思于是写了《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一文,予以驳斥。马克思说:“按照瓦格纳先生的意见,从价值概念中,应该首先得出使用价值,然后得出交换价值,而不是像我那样从具体的商品中得出这两者。”接着又指出,“[首先]我不是从‘概念’出发,因而也不是从‘价值概念’出发,因而也不是从‘价值概念’出发,所以没有任何必要把它‘分割开来’。我的出发点是劳动产品在现代社会所表现的最简单的社会形式,这就是‘商品’。我分析商品,并且最先是在它所表现的形式上加以分析。在这里我发现,一方面,商品按其自然形式是使用物,或使用价值,另一方面,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从这个观点来看,它本身就是‘交换价值’。……因而,我不是把价值分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把它们当做‘价值’这个抽象分裂成的两个对立物,而是把劳动产品的具体社会形式分裂为这两者”。
《资本论》由以出发的是客观存在着的经济关系,是作为“经济具体物”的商品,这就从世界观这个根本问题上和黑格尔、杜林、瓦格纳之流彻底划清了界限。
商品体现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具有历史的性质。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殊阶段,因此,反映这个社会经济关系的“经济范畴,也都带有自己的历史痕迹”。商品既然是“表现资产阶级财富的第一个范畴”,自然也不例外。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马克思指出商品的使用价值即物质方面,在极不相同的生产时期可以是共同的,例如小麦,不管是奴隶、农奴还是自由工人种植的,都具有同样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要成为商品,必须以历史上一定的经济关系为前提,“正是这种特定的关系给使用价值打上商品的印记”。在《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作为我们出发点的,是在资产阶级社会表面上出现的商品,它表现为最简单的经济关系,资产阶级财富的要素。对商品的分析也说明了它的存在包含着一定的历史条件。例如,如果生产者把产品只作为使用价值来生产,那么,使用价值就不会成为商品。这是以社会成员之间历史上的一定的关系为前提的。如果我们现在进一步研究究竟在什么情况下产品才普遍作为商品来生产,或者说,究竟在什么条件下产品作为商品的存在才表现为一切产品的一般的、必然的形式,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这只有在历史上特定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会发生。”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重申了这一观点:“产品成为商品,需要一定的历史条件。要成为商品,产品就不应作为生产者自己直接的生存资料来生产。如果我们进一步研究,在什么样的状态下,全部产品或至少大部分产品采取商品的形式,我们就会发现,这种情况只有在一种十分特殊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会发生。”马克思还设想在未来“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里,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人们同他们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分配上,都是简单明了的。因此,产品不表现为价值,不采取商品的形式。
作为《资本论》逻辑起点的商品,并不是永恒的,它体现了社会发展特定阶段的经济关系,反映了资本主义的历史性质。
同马克思的看法相反,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持的出发点是不变动的永远既成的东西。比如亚当·斯密就是从所谓“经济人”出发的。他认为人都是“经济人”,都在合理地追求自己的个人利益,但是,每个为自己利益打算的人不能不顾及其他为自己打算的人的利益,但是,每个为自己利益打算的人不能不顾及其他为自己打算的人的利益,从而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相互的和共同的利益,导致交换的联合。斯密认为,人的本质倾向于“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这种倾向,为人类所共有,亦为人类所特有,在其他各种动物中是找不到的”。斯密甚至以小孩为例,说小孩在学校中已经通常力图交换玩具、礼物等等。斯密从交换引出分工。因为人类既然倾向于交换,他们就应该持有别人所没有的某种东西,这只有在分工的条件下才有可能。他同样就应该持有别人所没有的某种东西,这只有在分工的条件下才有可能。他用同样的方法,又引申出货币,因为没有货币,交换就会发生困难。依此类推,斯密便从“经济人”的利己主义本性演绎出自己的整个经济理论体系。
亚当·斯密的“经济人”是个超历史的人物。斯密从“经济人”的利己主义本性来建立他的经济理论体系,因此,他把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看成“是社会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形式”,把表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各种经济范畴都看成是永恒的、超历史的。恩格斯在把古典经济学家和法国启蒙学家对比时说:古典政治经济学“可以和同时代的伟大法国启蒙学者的成就媲美,并且也带有那个时代的一切优点和缺点。我们关于启蒙学者所说的话,也适用于当时的经济学家。在他们看来,新的科学不是他们那个时代的关系和需要的表现,而是永恒的理性的表现,新的科学所发现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不是这些活动的历史地规定的形式的规律,而是永恒的自然规律;它们是从人的本性中引申出来的。但是,仔细观察一下,这个人就是当时正在向资产者转变的中等市民,而他的本性就是在当时的历史地规定的关系中从事工业和贸易”。古典学派所持的出发点带有典型的形而上学和非历史的性质。
商品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最简单、最抽象、最一般的形式。
上面讲到,马克思是从商品这个客观存在的经济具体物出发,而不是从概念出发开始分析的。那么,如何理解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说的一段话呢?马克思说:在研究政治经济学时,有两条不同的路。第一条道路是从具体到抽象,其出发点是具体的东西;第二条道路是从抽象到具体,其出发点是抽象的东西。马克思肯定“后一种方法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表面看来它们似乎是互相矛盾的,其实不然。
马克思在《导言》中所否定的从具体开始的那个“具体”,指的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的东西。这样的”具体“虽然是客观存在着的,但是,在人们为对它作进一步的研究之前,它却是一个抽象的东西。马克思说,”在经济学上从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的人口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如果我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如果我不知道这些阶级所依据的因素,如雇佣劳动和资本等等,阶级又是一句空话。而这些因素是以交换、分工、价格等等为前提的“。可见,马克思所反对的并不是”具体“的客观实在性,而是指表现为结果的、”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
商品虽然是一个具体物,但却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具体物。所谓简单就是说它是构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单位,如同动植物机体中的细胞、金属非金属中的化学元素一样。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开头就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在第一版序言中又指出:”对资产阶级社会说来,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或者商品的价值形式,就是经济的细胞形式。“
商品既然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细胞形式“和”元素形式“,那么,如何发现它呢?马克思认为,分析经济形式,和自然科学实验不同,必须借助抽象力。通过对资产阶级社会机体的抽象分析,终于发现商品形式是该社会的最简单的形式。所谓商品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抽象的形式,我理解是指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机体进行抽象分析所应当达到的最大极限。这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说的:”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如交换价值“,就是”作为一个既定的、具体的、生动的整体的抽象的单方面的关系而存在“。
商品是资本主义的最简单的、最抽象的形式,“也是最一般的形式”。所谓最一般,从哲学上说,就是要找出千差万别的具体事物的共同点,即多样性统一的基础。哲学中的“物质”就是宇宙的最一般形式,天上地下,尽管纷繁复杂,但归根结底它们都是物质的,具有客观实在性。资本主义社会是商品经济,一切都商品化了,甚至劳动力也成为商品,因此,商品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一般的规定。
但是,商品不仅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一般的规定,而且也是本质的规定。本质和一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黑格尔说:“一般乃是一个贫乏的规定,每个人都知道一般,但是不知道作为本质的一般。”凡是本质的东西,一定同时是一般的东西,但是某些一般的东西,却不一定是本质的东西。如人有五官四肢,这虽然说出了人的一般属性,却未触及人的本质一般。只有说人有思维能力、能制造工具并进行生产劳动时,才真正揭示出人的本质一般。
资产主义社会是历史上最发达和最复杂的生产组织,其中除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外,还保留了已经覆灭的以前各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的残余。这些残存的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只是处于从属地位,真正起支配地位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马克思说:“在资本处于支配地位的社会形式中,社会、历史所创造的因素占优势。不懂资本便不能懂地租。不懂地租却完全可以懂资本。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而商品则是资本的最一般形式,因此,它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一般”。
商品中蕴涵着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矛盾的胚芽。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和价值的对立统一。商品经济的一切矛盾,都是从这个矛盾中发生和发展起来的。比如:货币的产生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由内部对立转化为外部对立、逐步展开和深化的结果。马克思说:“商品的交换价值在货币上的独立化本身,是交换过程的产物,是商品中包含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矛盾以及商品中同样包含的矛盾——一定的、特殊的私人劳动必然表现为它的对立面,表现为同一的、必要的、一般的并且在这种形式上是社会的劳动——发展的结果。”货币之所以能转化为资本,最主要的是因为劳动力变成商品,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它的实际使用本身就是劳动的物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并且所创造的价值大于它自身。从商品内部矛盾出发,我们就能理解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点。马克思说:“正如商品本身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一样,商品生产过程必定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而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则“是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至于“工资和资本的对立”,那么,“在交换价值和货币的简单规定中已经潜在地包含着”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无非是商品内部矛盾的尖锐化和公开爆发。资本主义社会中出现的货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地租拜物教、利息拜物教,实际上都是由商品拜物教发展而来的,是商品拜物教的“比较具体的形式”。如果把资本主义社会比作一个“大宇宙”的话,那么单个的商品则是“大宇宙”中的“小宇宙”,它已经以萌芽、原始的状态潜藏着“大宇宙”中一切矛盾的胚胎。正如列宁所指出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萌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的总和中、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
商品作为逻辑起点同商品生产历史的起点相一致
1859年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出版后,恩格斯写了一篇著名的书评。在书评中,恩格斯针对马克思“从商品开始”的分析,写道:“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我们采用这种方法,是从历史上和实际上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初的和就最简单的关系出发,因而在这里是从我们所遇到的最初的经济关系出发。我们来分析这种关系。”“因为我们这里考察的不是只在我们头脑中发生的抽象的思想过程,而是在某个时候确实发生过或者还在发生的现实过程,因此这些矛盾也是在实践中发展着的,并且可能已经得到了解决。”
恩格斯的这段话向我们指明:作为《资本论》逻辑分析起点的商品是同商品生产历史的起点相一致的;后者决定前者,前者是后者的反映。这样,就同黑格尔的历史无非是绝对的规定和理念的实现的唯心主义观点彻底区别开来了。黑格尔的历史无非是绝对的规定和理念的实现的唯心主义观点彻底区别开来了。恩格斯的这段话实际上还告诉我们:作为《资本论》逻辑分析起点的商品,不仅同人类社会商品生产的历史起点相一致,而且还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的历史起点相一致。恩格斯所说的“从历史上……最初的和最简单的关系出发”以及“在某个时候确实发生过”的过程,应该是指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史。这是不是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呢?
马克思本人的论述
马克思在1861——1863年写作的经济学手稿中指出:“我们现在从作为资本主义前提的商品——产品的这个特殊的社会形式——出发。我们考察个别的产品,分析它们作为商品所具有的,也就是给它们打上商品烙印的形式规定性。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在以前的生产方式下——很大一部分商品不进入流通,不投入市场,不作为商品生产出来,不成为商品。另一方面,在这个时期,加入生产的很大一部分产品不是商品,不作为商品进入过程。产品转化为商品,只发生在个别场合,只涉及产品的剩余部分等等,或只涉及产品的剩余部分等等,或只涉及个别生产领域(加工工业产品)等等。……但是产品发展为商品,一定范围的商品流通,因而一定范围的货币流通,也就是说,相当发达的贸易,是资本形成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和起点。我们就是把商品看成这样的前提,因为我们是从商品出发,并把它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最简单的元素的。”又说:“货币和商品是我们考察资产阶级经济时必须作为出发点的前提。对资本进一步的考察将表明,事实上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的表面上,对商品才表现为财富的元素形式。”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又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就是说,考察商品是怎样转化为货币,货币又怎样转化为资本的。这实际上就是资本的产生和发展史。可见,作为《资本论》逻辑起点的商品,首先是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历史的起点相一致的。
至于《资本论》由以开始分析的商品同人类社会商品生产历史的起点相一致,马克思也有很多论述。马克思在第一章谈到商品的最简单的价值形式时,指出:“很明显,这种形式实际上只是在最初交换阶段,也就是在劳动产品通过偶然的、间或的交换而转化为商品的阶段才出现。”在第二章“交换过程”中,又进一步指出:商品交换关系在原始共同体的成员之间并不存在,”商品交换时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它们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但是物一旦对外成为商品,由于反作用,它们在共同体内部生活中也成为商品“。恩格斯写道,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从商品开始,即从产品由个别人或原始公社相互交换的时刻开始“,这”是在两个原始共同体之间的自然形成的物物交换中刚在艰难地发展着的商品“。
作为《资本论》逻辑起点的商品与两种商品生产的历史起点相一致,并不是自相矛盾的。其中前一个一致是主要的、基本的,因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考察的是充分发达了的商品“即资本主义的商品。当然在第一章中是暂时舍象去资本的关系,从它的纯粹形态上来考察,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是资本主义的商品。马克思说,“在研究经济范畴的发展时……应当时刻把握住:无论在现实中或在头脑中,主体——这里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都是既定的;因而范畴表现这个一定社会即这个主体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常常只是个别的侧面”。第一章的“商品”,也就是资产阶级社会这个主体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和“个别的侧面”,这是我们“应当时刻把握住的“。但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发生和发展也以浓缩的形式再现了人类社会商品生产和发展,正如现代社会个人意识的发生和发展的缩影一样。因此,作为《资本论》逻辑起点的商品,在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历史起点相一致的同时,自然也与人类社会商品生产历史的起点相一致了。
商品是资本运动的起点,也是资本运动的终点
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第一稿之前,就打算把分析的起点和终点统一起来。他说,“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它必须成为起点又成为终点”。当马克思把商品确定为自己分析的起点后,又把它作为分析的终点。他在1861—1863年的经济学手稿中写道:一方面,商品是我们分析的前提和起点,“另一方面,商品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产物、结果。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元素的东西,后来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产物。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商品才成为产品的普遍形式,而且资本主义生产愈发展,具有商品形式的产品就愈作为组成部分进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从资本主义生产出来的商品,与我们据以出发的、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元素的商品不同。在我们面前的已经不是个别的商品,个别的产品。个别的商品,个别的产品,不仅实在地作为产品,而且作为商品,表现为总产品的一个不仅是实在的、而且是观念的部分。每个个别的商品都表现为一定部分的资本与资本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承担者”。因此,商品“表现为资本运动的起点和终点”。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马克思在1863—1864年间写作了《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把它作为《资本论》第一卷的第六章,即最后一章。在这一章中,马克思把商品作为资本的产物来分析,他写道:“商品,作为资产阶级财富的元素形式,曾经是我们的出发点,是资产产生的前提。另一方面,商品现在又表现为资本的产物。”从这里出发,马克思为商品下了一个新的定义,认为它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它包含有剩余劳动。第二,商品的总量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结果,而耗费在每个商品中的劳动只是作为总劳动的一个观念部分。”在规定单个商品的价格决定时,单个商品只是表现为总产品(资本在这些总产品中再生产出来)的观念部分。“第三,作为单个产品,作为唯一的使用价值在成为资本的总产品,它的交换价值”表现为总价格,即这个总产品的总价值的表现“。资本的价值和它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实现的条件是实现全部产品。
在《资本论》的开头,商品的规定是十分简单、十分抽象的。实际情况表明,商品又是十分复杂、十分具体的。而这种复杂性和具体性只有伴随着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深入研究才能显示出来,才能被发现。因此,商品不仅是逻辑分析的起点,也是逻辑分析的终点,这个终点表面看起来是回复到原初出发点,却是在更高阶段上的回复。作为终点的商品已经”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矛盾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暴露。
货币规定发展的辩证法探索——学习《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章
一个特殊的结构序列
黑格尔关于否定之否定的基本思想
否定之否定在货币规定发展中的应用
不容混淆的本质区别
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辩证法探索——学习《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章
内容和形式的辩证法:比较法的应用
原因和结果的辩证法:归谬法的应用
偶然和必然的辩证法:特殊性的分析
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辩证法探索(续)——学习《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章
可能和现实的辩证法:抽象法的应用
目的和手段的辩证法:质与量的分析
货币转化为资本所体现的逻辑范畴的转化
绝对剩余价值生产质、量、度的辩证法探索——学习《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篇
度是质与量的对立统一
关节点是不同事物、过程之间的界限
量的比例是具有质的性质的定量
选择度在发展进程中的最优适度
单纯量变到一定点时就转化为质变
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中的系统方法探索——学习《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篇
系统观念:从古希腊到马克思
整体性原则是分析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前提
整体大于各孤立部分的总和
影响整体功能的几个重要因素
整体对部分的决定作用
整体和部分的相互转化
马克思分析工资的方法探索——学习《资本论》第一卷第六篇
运用逻辑推理论证:劳动不是商品
认识由本质到现象的推移:对工资“假象”的分析
中介在事物转化和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资本积累过程的辩证法探索——学习《资本论》第一卷第七篇
资本生产过程是间断性和连续性的辩证统一
资本生产中量的变化引起质的改变
资本主义积累是工人阶级和资本家阶级的矛盾日益激化的过程
资本主义生产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自然历史过程
《资本论》方法之我见
《资本论》方法的历史演变
《资本论》与黑格尔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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