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法
刑法
刑法概述
刑法的概念:以国家名义规定何种行为是犯罪和应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以有效对付犯罪和积极预防犯罪的法律。
刑法的任务: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
刑法的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处罚)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重罪重罚,轻罪轻罚)
刑法的适用范围
空间效力
属地管辖权
领陆、领水、领空,驻外使领馆,船舶、航空器,犯罪地(行为地、结果地之一即可)
属人管辖权(行为人即坏人是中国人)
保护管辖区(受害人是中国人)
普遍管辖权(Eg.贩毒、海盗、劫机、恐怖活动...)
时间效力(溯及力:从旧兼从轻)
犯罪概述
犯罪的概念(特征)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最主要)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性
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双罚制:罚负责人(主要)、单位)
自然人犯罪
刑事责任年龄
12以下、12~14、14~16、16以上——0个、2个(杀伤死或残惊动最高检)、8个(烧杀淫掠伤投爆毒)、尊老满75爱幼未18(应当从轻或减轻未成年人过失翁)
刑事责任能力(精神智力)
无刑事责任能力(全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半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正常)
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
直接故意:明知+希望
间接故意:明知+放任
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犯罪客体:权利(侵犯...权)/犯罪对象:具体的人或物
犯罪客观方面
危害行为:作为/不作为:有义务+有能力+不作为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义务来源:法律规定、职务职责、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故意犯罪的形态
犯罪预备(准备阶段)
犯罪未遂(实施阶段)
犯罪中止(全过程)
犯罪既遂(得逞)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保护自己、他人):现实的不法侵害(相反:假想防卫)、正在进行(相反:防卫不适时)、具有防卫意图(相反:防卫挑拨、相互斗殴)、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没有超过限度(相反:防卫过当)
无限防卫权: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防卫造成犯罪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对象:无辜第三者、限度条件: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否则避险过当)、不适用于:职务、业务有特定责任的人(医生、警察、消防员...)
刑罚
主刑
管制(3-2-3)不关押、社区矫正、1日抵2日
拘役(1-6-1)剥夺短期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1日抵1日
有期徒刑(6-15-25)1日抵1日
无期徒刑
死刑
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
核准:最高人民检察院
排除适用:犯罪时未满18周岁、审判时怀(过)孕的妇女、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残忍致死的除外(审判时:羁押→执行)
附加刑(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1~5年)
死刑/无期徒刑——应当剥终身、危害国家安全(间谍罪、叛逃罪、分裂国家罪...)——应当剥、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故意杀人、强奸、放火...)——可以剥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算起,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量刑情节
累犯(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
一般累犯(五年两有期,前后均故意)
特别累犯(国恐黑,任何时候)
自首(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可以从轻或减轻)
一般自首
特别自首(犯A说B)
立功
刑法分则
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
交通肇事罪(过失犯罪)——违反交通法发生重大事故
危险驾驶罪——追逐竞驶、醉驾、校车/大巴严重超载/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妨害安全驾驶罪——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客对司机使用暴力、抢控方向盘/司机擅离职守危及公共安全
高空抛物罪
冒名顶替罪
侵犯财产
盗窃罪(秘密窃取)
抢夺罪(公然夺取)——公然进行乘人不备、出其不意
抢劫罪(压制被害人反抗)
一般抢劫: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催眠、灌醉、麻醉...)
转化型抢劫:抢夺+携带凶器、盗窃/诈骗/抢夺+暴力、聚众“打砸抢”的首要分子
贪污贿赂
贪污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拓展:职务侵占罪(主体:普通人)
受贿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行贿罪(给予国家工作人员)
挪用公款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超过三个月未还
拓展:挪用资金罪(主体:普通人)、挪用特定款物罪(违反专款专用)
其他
催收非法债务罪、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公共场合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自愿与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老师、监护人、看护、医生、养父...)发生关系的(Eg.不自愿发生关系的都是强奸罪、不满14周岁自愿发生关系的是强奸罪、16周岁以上自愿发生关系的无罪)
52Hz
漏了一个刑法的解释 解释技巧和解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