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新固废法的某些重要要求
新固废对企业提出量那些要求?这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
编辑于2020-07-12 20:05:00新固废法
监管部门
国务院发展改革/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
工业和信息化
自然资源
住房城乡建设
交通运输
农业农村
商务
卫生健康
海关
监督管理
一般固废管理
1.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验收由环保部门验收改为企业自主验收(依法依规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
2.跨省转移固废利用的需报移出地生态主管部门的备案(第22条)
3.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应加强建立、健全从固废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建立台帐,实现固废可追溯、可查询。
4.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废的,应对受托方进行审查,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5.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危废管理
1.新增危废产生单位应建立危废管理台帐
2.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分类收集本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废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建筑垃圾、污泥、废弃电子产品、污泥监管
1.工程施工单位应依法履行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义务
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不得擅自倾倒、抛洒、堆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和污泥处理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
保证处理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污泥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排水和与污水处理规划。
3.电子电器、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以自建或者委托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有效回收和利用。
固废管理不合规的法律责任普遍加重
罚款金额加大
复查发现继续实施该违法行为的依规按日连续处罚。
加大了对法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处罚。
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固废及设施、设备、场所、工具、物品予以查封、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