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初中政治-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全书
八年级下册 道法 道德与法治 人教版 全书 竖版
编辑于2020-08-12 15:25:21八下道德与法治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
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国家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保障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方法
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
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宪法规定了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
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人权广泛性的体现
主体广泛
我国公民,外国人,个人,群体。
内容广泛
平等权、人身权利、政治权利,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方法
总结版
用于记忆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
立法方面:科学立法
行政机关:严格执法
监察方面:国家监察委员会
司法方面:公正司法
普法方面:全民守法
标准版
用于答题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
立法规定了基本权利、具体权利、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审判机关,监察机关要依照宪法的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国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组织国家机构
宪法组织国家机构的方法
宪法规定各级机关的产生,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的方面
在国家机关与人民的关系方面
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
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
实行民主集中制。
补充
人民与人大的关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规范权力运行
宪法规范权力运行的原因
权力是把双刃剑,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必要性
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重要性
宪法规范国家机关权力运行的方法
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利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
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二课:保障宪法实施
坚持依宪治国
宪法是根本活动准则的原因
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原因
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无效。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总结: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加强宪法监督
监督权力行使的方法
机构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制度
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要完善军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公民增强宪法意识的方法
学习宪法。我们不仅要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还要再接五国宪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着重领会我国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同时还应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让宪法走近群众,深入人心,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贡献自己的力量。
认同宪法。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和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
践行宪法。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规范权力运行的原因
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增强法律意识的原因
加强宪法监督,即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更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
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
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
第三课:公民权利
公民基本权利
内容
政治权利和自由
内容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条件
年满18周岁公民
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意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政治自由
内容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意义
有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监督权
内容
对事:提出批评建议
对人: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意义
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意义
有利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重要体现。
人身自由
含义
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地位
这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的活着。
内容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
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住宅不受侵犯
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内容
财产权
含义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权益和进行处分。
意义
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及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财产。
劳动权
含义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地位和作用(意义)
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物质帮助权
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措施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受教育权
含义
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的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教育的重要性
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保障政策
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文化权利
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
补充
此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依法行使权力
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的方法
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力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力。
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维护权利的方法
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第四课:公民义务
公民基本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内容
遵守宪法法律
原因
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建设法治社会,我们要认识到法律即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方法
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定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
维护国家利益
原因
我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方法
每个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主权统一,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依法服兵役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我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依法纳税
作用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后果
任何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补充
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维护国家利益内容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依法履行义务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力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依法履行义务的方法
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不仅要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否则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违反义务需承担的责任
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单元:人民当家做主
第五课:我国的基本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
内容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地位
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性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意义
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怎么做
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经济经济成分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非公有制经济经济成分
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
补充
国有经济地位: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有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分配方式
按劳分配
在公有制经济中以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数量以及质量)为尺度对个人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多种分配方式
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
此外,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可以取得社会保障收入,获得社会公益事业的帮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效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发挥政府作用,进行科学宏观调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供保障
补充
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看不见的手)
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内容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意义
它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
它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实际、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怎么做
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
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人大代表
含义
和人民代表大会区分,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人大代表也称人民代表,是单个人
职权
表决权、审议权、提案权、质询权
义务
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为人民服务
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基本政治制度
内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多党合作的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原因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党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
党的地位
人民政协
性质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主题
团结和民主
职能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意义
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含义
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我国宪法第4条规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内容
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民族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意义
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
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
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含义
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地位
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意义
实行城市居民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补充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不是基层国家政权机关,也不是国家机关,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
权力机关
人民行使权力的国家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性质、产生原因、任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每届5年)
当选主席的条件
年满四十五周岁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
职权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任免权
荣典权
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
外事权
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地方政府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政府怎样依法行政
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享有、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法定职责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监察机关
含义
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成
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两级关系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
职责
监督职责(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
调查职责(经常性工作)
处置职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情节不同处置情况不同)
怎样行使职权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司法机关
审判机关
人民法院
性质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专门人民法院)
基本职权
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
工作要求
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检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
性质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组成
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职权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工作要求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
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Ps:要知道上述各个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第四单元:崇尚法治精神
第七课:尊重自由平等
自由
意义&作用
拥有自由,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个人)
拥有自由,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社会)
理解自由应受必要的限制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能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和伤害。
怎样珍视自由
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和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法治与自由的关系
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护自由。
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侵害。 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
平等
含义
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法律意义上的平等)
表现&内容
任何公民,不论民族、种族、性别等,都一律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特权。
怎样践行平等
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
践行平等,就要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
践行平等,就要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生存权利、发展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第八课:维护公平正义
公平
含义
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公平有着丰富的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
重要性
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保证个人应得利益,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得到应有的尊严。(对个人)
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缓和社会矛盾,有利于营造更好环境,推动社会持续发展。(对社会)
怎样坚守公平
个人维护公平。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待人处事。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p113)
制度保障公平。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正义
要求
要求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对受害者)
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社会)
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对弱者)
为什么要维护正义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正义作为人类社会的理想追求,往往被当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价值标准。作为社会制度中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更应体现正义的原则,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p111)
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有利于恰当地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p111)
怎样守护正义
个人守护正义。一方面要敢于斗争;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见义智为。
司法维护正义。司法是捍卫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