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原始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 董、监、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监、高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