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公共基础知识:法理学导图
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还不快收藏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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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概念:国家制定认可,强制力保证实施,反映由物质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义务为基础,保护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体系
特征:
规范性
国家意志性
普遍性
程序性
可塑性
作用
规范作用
指引(个体 确定的指引=义务;有选择的指引=权利)
评价(他人)
预测(当事人双方)
强制(违法犯罪者)
教育(一般人 通过案例)
社会作用
维持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
执行社会公务
要素
法律规则
内容
授权性规则(可选择)
义务性规则(必须)
确定性程度
确定性规则
委任性规则(由相应国家机关确定)
准用性规则(适用 参照援引其他规定)
限定范围程度
强行性规则(不能改变)
任意性规则(可以协商选择)
法律原则
为法律规则提供基础、原理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经济
法律=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决定法律,法律服务经济
政治
法律=政治=上层建筑 政治主导法律 相辅相成
道德
生成方式
法律:国家;
道德:自发
表现形式
法律:法典法条
道德:言论行为
评价标准
法律统一
道德不统一
调整范围
道德大于法律
实施手段
法律国家强制力
道德舆论自觉
执政党政策
意志属性
法律代表国家
政策代表党
法律法典法条
党 宣言通知
实现途径
法律 国家强制力
党 党章党纪
法律关系
概念
调整社会关系形成中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主体
权利的享有者 义务的承担者
自然人
机构和组织
国家
法律关系内容
法律权利
自主做出决定的许可和保障
法律义务
必须做出一定行为;不得做出某种行为的约束
法律客体
物
人身
智力成果
行为结果
形成变更消灭
法律规范(依据)
法律事实(条件)
法律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法律事件(不以人)自然出生死亡、自然灾害战争
法的效力
法律层次
上位法大于下位法
同一机关制定
特别法大于一般法
新法大于旧法
法律效力范围
对人
属人主义 (国籍)
属地主义 我的地盘我做主
保护主义(利益)
中国属地为主,属人和保护相结合
空间
领土领水底土领空
在外船舶境外飞行器
时间
生效时间
1、按时生效
2、立即生效
失效时间
明示 明确日期
默示 新法颁布旧法失效
溯及力
法的实施(应用)
执法
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
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公检法、审计、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
国家强制性
主动性、单方面性
司法
运用法律处理案件
主体:特定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 检察院,法院,某些情况下海关、国家安全机关、 军队保卫部门也有一定的司法权
严格的程序性及合法性
守法
主体:所有人、组织
范围: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违宪责任
刑事责任
立法、法律解释
立法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
国务院
行政法规
省级人大、常委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常委会
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部门规章
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地方政府规章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立法裁决
地方性法规VS部门规章
国务院提出意见
同意地方性法规
同意部门规章 交全国人常裁决
地方性规章VS部门规章、部门规章之间
国务院裁决
法的渊源
正式的法的渊源
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部门法
调整同一社会关系
法律体系
相关部门法组合
中国的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法律解释
正式解释
立法解释 人大、人常
司法解释 最高法、最高检
行政解释 国务院及相关部门
非正式解释
学理解释
任意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