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这里为大家归纳了事业单位改革,人事管理条例,人事争议处理的相关内容。
编辑于2021-04-11 22:32:41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概述
含义
社会公益为目的,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社会服务组织
登记或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具备法人条件
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资格唯一合格证
特点
社会服务性(最基本,鲜明)
公益性(兼顾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
非公共权利机构(不具有行政职能)
人才汇集性(专业人才为主)
经费来源国家化(财政拨款占主导)
范围广泛——25种,教育事业为主体
事业单位改革
改革必然性
管理体制行政化,导致政事不分
财政负担沉重
机构人员膨胀
事业发展与经济建设脱节
布局结构不合理
规模效益不佳
改革思路
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体制
指导思想
要求: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目的:公益事业发展
基础:科学分类
核心:深化体制改革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分类指导
坚持开拓创新
坚持着眼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
改革目标
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
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行政职能
科学联合社,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博物馆
生产经营(服务类)
报纸,刊物,电视台,出版社
公益服务
公益一类(没钱赚)
公益二类(有钱赚)
人事制度改革
思想和目标
总体要求: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核心: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机制
重点:健全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
基本原则和思路
“脱钩,分类,放权,搞活”
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实行分类管理
合理划分职权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主要内容
聘用制为基础
分配激励机制
转为企业的,实行企业分配制度
经费完全自理的,自主决定内部分配
多层次,多形式未聘人员安置制度
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单位交20%,个人交8%
超过平均工资300%不计入工资基数,不到60%按60%算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可以依法继承
缴费满15年,退休后发给基本养老金
职业年金
单位交8%,个人交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概述
分级分类管理
制定或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意见
地位:首要职能
原则: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方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公开招聘制度
范围
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上级任命、涉密岗位除外
原则和主要方式
用人标准:德才兼备
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方法:考试考核,工勤岗位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直接考核方式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技师及以上工人技术职务
按经费来源平行流动和顺向流动人员
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
制定方案→公布信息→审查资格→考试、考察→体检(乙肝不检测)→公布名单(7-15日)→订立合同,办理手续
内部竞聘上岗
制定方案→公布信息→审查资格→考评→公示名单→办理手续
应聘人员条件
专技岗,管理岗,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工勤岗,中专,中技,高中及以上学历
民族自治区域和乡镇,适当放宽
回避制度(沾亲就不行)
同一单位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
其中一方领导的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的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政治岗位
招聘计划
国务院直属报人事部备案
国务院各部委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省政府直属报省政府人事部备案
地,县(市)政府直属报市政府人事部备案
聘用制度
基本原则
方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聘用合同
合同内容
条款
期限
一般不低于三年
工作满10年且距退休不到十年,签到退休
试用期
初次就业,3年以上合同,试用12个月
合同订立
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代为订立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无效合同
违法
欺诈胁迫
程序不合法,手续不齐全,权利义务有失公平
未经委托,他人代签
合同变更
不可抗力
法律政策已修改
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
退休
提前退休或退职
死亡
聘用单位被撤销
合同解除
聘用单位随时单方面解除
试用期内不符条件
连续旷工超过15日,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日
未经同意擅自出国,出国后逾期不归
严重违纪
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
聘用单位提前30日通知解除
患病且不能再从事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裁员
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聘用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
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丧失劳动力
患难以治愈的疾病
患病在医疗期内
女职工哺乳,孕期,产期
军队专业干部在3年内,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
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或结案
受聘人员随时解除合同
试用期内
单位暴力,威胁
单位未履行合同
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
考入接受高等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机构
依法服兵役
违反,终止,解除合同责任
违约金
补偿金
聘用单位被撤销
聘用单位提出解除合同
患病医疗期满后面不能从事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
裁员
强迫工作
合同未按规定履行或无法履行
其他
30日内出具解除合同证明,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岗位管理制度
岗位概念及设置原则
岗位概念
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设置原则
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事业单位自主设置本单位具体工作岗位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综合管理部门
岗位类别,等级及比例
管理岗位(50%以上)
10个等级——部,厅,处,科正副职,科员,办事员
专技岗位(70%)
13等级
高级岗——一至七级,正高级一到四,副高级五至七
中级岗——八到十级
初级——十一到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
工勤技能岗(50%)
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岗位,不再设置工勤岗
技术工岗
5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普通工岗位
岗位基本条件
管理岗
职员中专,六级以上专科,四级以上本科
新招聘专科,民族乡镇放宽
三级,五级分别在四级,六级任职满2年以上,其他3年以上
专技岗
一级岗国家专设
二级岗省重点设置
工勤岗
一级,二级在下一级工作满五年,并通过相应等级考评
三级,四级在下一级工作满5年,并通过相应等级考核
新招聘通过初级考核后,确定为五级
特设岗位
急需高层次人才
报设区的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专技二级岗报省人事厅
岗位核准制度
国务院直属报人事部核准,国务院各部门所属经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备案
省直属报人事厅核准,省政府部门所属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厅核准
地县市政府所属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核准
人员工资
原则: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范围:基本工资(岗位和薪级),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分类管理
全额拨款:固定70%,活动30%
差额拨款:固定60%,活动40%
自收自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人员培训
原则: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全面增强公共服务本领为重点
基本内容
培训类别:岗前,在岗,转岗,专项培训
内容
岗前:公共科目+专业科目
在岗:公共+专业科目(更新的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管理实务)
转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专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人员考核
含义
广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
狭义: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考核原则,范围和方法
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范围:职员,专技人员,工人
方法: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廉,重点在工作实绩
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聘期考核: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依据
年度考核不合格
当年不合格,不发年终奖,批评教育
连续两年不合格,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连续两年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服从后也不合格,予以辞退
人员奖励
奖励情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奖励原则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精神与物质结合,精神为主
定期与及时结合,定期为主
奖励种类
嘉奖,记功,记大工,授予称号
奖励比例
嘉奖20%,记功2%
奖励实施
嘉奖,记功,记大功颁发证书,其中记功,记大功同时对个人颁发奖章,集体颁发奖牌
给予一次性奖金
集体奖励的,对突出个人同时奖励,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
人员处分
处分种类和期限
警告6个月
记过12个月
降级或撤职24个月(判处刑罚)
开除(有期徒刑)
处分权限
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处分适用
警告——当年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记过——年度考核不能为合格及以上
降级——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
开除——处分决定生效
同时两种以上处分
种类不同,择重处分
处分相同,一个处分期以上,两个处分期以下
处分期间受新处分
期限合并,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复核、申诉、再申诉
受理情形
人事处理不服申请复核,再不服提出申诉,再申诉
情形:处分,清退,撤销奖励,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未按规定减扣工资福利
处理原则:合法,公正,公平,及时
时限规定
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时效30日
受理单位15日内做出受不受理决定
受理复核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申诉6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申请权限
本人申请,无能力由近亲属或监护人申请
管辖权限
复核——原单位
申诉
中央和地方直属——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
中央和地方各部门所属——主管部门
对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不服——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乡镇找县级人事
再申诉
主管部门找同级人事
人事找上级人事
处理机构
申诉公正委员会:单数,不得少于3人
执行与监督
回避申请
名誉受损赔礼道歉不赔钱,经济损失赔钱
人事争议处理
概述
概念:单位与员工纠纷
处理渠道
协商(不是必经程序)
调解(进入仲裁必经程序)
仲裁(进入诉讼必经程序)
诉讼
处理原则
合法,公正,及时
人事争议协商
原则:双方自愿,平等互信,合法原则
人事争议调解
原则:自愿,合法、合情、合理,尊重当事人申请权利
人事争议仲裁
特点
单方申请,双方地位平等
机构独立,一级仲裁——裁决不服,向原仲裁机构提出复议申请
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行政,司法双重性,不属于行政行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作为行政诉讼被告
原则:仲裁机构独立办案,合议原则,回避原则
受案范围:辞职,辞退,履行合同
时效:60日内申请
人事争议诉讼
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