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是一种爱攀山的生命,可是山太高时,树也会爬不上去的。秋天的白杨,千树成林,在熟的不能再熟的艳阳下,迎着已寒的山风翻动千层的黄金,映人眉眼,使灿烂的秋色维持一种动态美。
可是一旦高逾一万二三千英尺,越过了所谓“森林线”,即高贵挺拔的柏树也不胜苦寒,有时整座森林竟会秃毙在岭上,苍白的树干平行戟立得触目惊心,车过时,像简约一长列死犹不仆的僵尸。
①把书本当做权威,认为学习的主要任务是从材料中找到答案;
③把书籍阅读数量直接视为收获,崇拜获得各种竞赛奖项的人;
石奇必拜,究竟是什么用意呢?拜它的清奇高古呢,还是拜它的头角峥嵘?拜它的坚贞不移呢,还是拜它的神骨仙姿?
人之为物,卑琐自囿得实在可悯。上了山后,于天为近,于人为远,一面兴奋莫名,飘飘自赏,一面又惶恐难喻,悚然以惊,怅然以疑。这是因为登高凌绝,灵魂便无所逃于赤裸的自然之前,而人接受伟大和美的容量是有限的,一次竟超过这限度,他就有不胜重负之感。将一握畏怯的自我,毫无保留地掷入大化,是可惧的。一滴水落入海中,是加入,还是被并吞?是加入的喜悦,还是被吞的恐惧?这种不胜之感,恐怕是所谓“恐闭症”的倒置吧。也许这种感觉,竟是放大了的“恐闭症”也说不定,因为入山既深,便成山囚,四望莫非怪石危壁,可堪一惊。因为人实在已经被文明娇养惯了,一旦拔出红尘十丈,市声四面,那种奇异的静便使他不安。所以现代人的狼狈是双重的:在工业社会里,他感到孤绝无援,但是一旦投入自然,他照样难以欣然神会。
我在寺钟女子学院的办公室在崔德堂四楼。斜落而下的鳞鳞红瓦上,不时走动三五只灰鸽子,嘀嘀咕咕一下午的慵倦和温柔。偶尔,越过高高的橡树顶,越过风中的联邦星条旗和那边惠德丽教堂的联鸣钟楼,落基诸峰起伏的山势,似真似幻地涌进窗来。在那样的距离下,雄浑的山势只呈现一勾幽渺的轮廓,若隐若现若一弦琴音。最最壮丽是雪后,晚秋的太阳分外灿明,反应在五十英里外的雪峰上,皎白之上晃荡着金红的霞光,那种精巧灵致的形象,使一切神话显得可能。
一下了超级大道,才进市区,嵯峨峻峭的山势,就逼在街道的尽头,举起那样沉重的苍青黛绿,俯临在市镇的上空,压得你抬不起眼睫。愈行愈近,山势愈益耸起,相对地,天空也愈益缩小,终于巨岩争立,绝壁削面而上,你完完全全暴露在眈眈地巉险之中。
京戏的一些,虽然怒目横眉,倒不怎么吓人,唯有一张歌舞伎的脸谱,石灰白的粉面上,一对似笑非笑的细眼,红唇之间嚼着一抹似齿非舌的墨黑的什么,妩媚之中隐隐含着一丝狰狞。只要一进门,她的眼睛就停在我的脸上,眯得我背脊发麻。
而把天挤到一边去的,是屹屹于众山之上和白雾之上的奥都峰本峰,那样逼人眉睫,好像一伸臂,就染得你满手的草碧苔青。
也许是心理作用,那夜的月色特别清亮,好像一抖大衣,便能抖落一地的水银。山的背后是平原是沙漠是海,海的那边是岛,岛的那边是大陆,旧大陆上是长城是汉时关秦时月。但除了寂寂的清辉之外,头顶的月什么也没说。
积雪成冰,枝枝丫丫就变成一丛丛水晶的珊瑚,风起处,琅琅相击有声。冰柱从人家的屋檐上倒垂下来,扬杖一挥,乒乒乓乓便落满一地的碎水晶。我的白车车首也悬满冰柱,看上去像一只大号白猫,狼狈而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