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事诉讼法》专题六 共同诉讼
2022年法考《民事诉讼法》专题六共同诉讼知识总结,诉讼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同一,或者诉讼标的同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且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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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六 共同诉讼
一、共同诉讼的概念
诉讼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同一,或者诉讼标的同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且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
二、普通共同诉讼
1、概念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同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
2、特征
(1)诉讼标的同种类
(2)因为普通共同诉讼由若干个诉讼标的,所以其从本质上讲是数个可分之诉,知识为了实现诉讼经济而合并审理。
(3)是否合并需要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
3、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
各共同诉讼人之间行为独立,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没有效力。
三、必要共同诉讼
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同一,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且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
(1)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
(2)诉讼标的同一(只有一个诉讼标的)
(3)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
3、各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
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为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生效。
4、 常考必要共同诉讼人
是否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依据实体法规定油污共同或连带关系。
(1)挂靠关系,权利人主张挂靠方和被挂靠方承担连带责任的。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
(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
(4)企业法人分立,因分立前行为发生的纠纷,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5)企业法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为当事人。
(6)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单位为共同诉讼人。
(7)在追索赡养费案件中,应当将所有赡养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
(8)遗产基层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9)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10)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11)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原告起诉代理人和相对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代理人和相对人为共同被告。
(12)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13)连带保证合同。
(14)共同侵权、共同危险等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四、代表人诉讼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人数众多(10人以上)的情况下,由人数众多一方或者双方推举出代表(2~5)人,代表本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本质上也是共同诉讼
2、代表人的权限
(1)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2)代表人放弃、变更、承认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如果涉及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等),则需要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并且是全体同意,不是所谓的过半数同意。
3、分类
根据所代表的当事人人数是否确定,分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和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4、人数确定的代表人之诉
(1)特征
起诉时,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人数确定。
(2)共同诉讼形式
可以是必要共同诉讼,也可以是普通共同诉讼
(3)代表人的确定方式
①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代表人或者部分代表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
②选不出代表人如何处理
必要共同诉讼,选不出自己参加诉讼;
普通共同诉讼,选不出自己另行起诉。
5、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之诉主要考点
一定是普通共同诉讼,是数个可分之诉
(1)起诉时的人数
不确定
(2)共同诉讼刑事
只能是普通共同诉讼
①推选代表人;
②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
③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
不同意指定的,另行起诉
(4)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之诉的特殊程序
①公告
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向法院登记,公告期不得少于30日。
②权利人人登记权利
应证明其予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收到的损害,否则不予登记,但是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
③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
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法院裁定适用该判决、裁定。
有预决效率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法院的生效裁判仅仅对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对另行起诉的当事人没有预决效力。
诉的合并与分离
(一)诉的合并为主体合并和客体合并
1、诉的主体合并
将数个主体合并到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
2、诉的客体合并
将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提起的两个以上的诉,或者本诉与反诉合并到同一诉讼程序中审理,其核心特点是主体只有一对,但是诉讼标的(诉的客体)有多个。
(二)诉的分离
法院将原先合并审理的几个诉分开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