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务师备考自用
编辑于2021-09-29 16:33:45城镇土地使用税
概念
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在城镇、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未确定或有纠纷的,实际使用人
共有的,双方分别纳税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适用税额
四档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
每档最高和最低差20倍
经省级政府审批,经济落后地区可适当降低,降低额不超30%。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但要报财政部审批。
纳税申报
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
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购置新建商品房:房屋交付使用次月
购置存量房: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次月
新征用的耕地: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
新征用的非耕地:批准征用次月
出让或转让方式,招拍挂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同约定交付次月,未约定的为签订合同次月
计税依据
有土地使用证书:证书确认面积
无土地使用证书: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做调整
减免税优惠
法定免税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
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自行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五年到10年。
其他
其他免税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的
房开,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
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由省局决定)
与企业未加隔离的公共路线、铁路线和绿化用地
企业修建的厂区以外的绿化用地
盐场盐矿用地
矿山企业
电力行业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用地
交通部门港口用地、民航机场用地、司法部所属劳改高教单位用地
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土地、铁路行业自用的土地、核电站用地(核电站应税土地在纪检期内减半征收)、棚户区改造用地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用地
供热企业用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用地,民用航空发动机研制项目用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公共租赁房用地,养老托育家庭等社区家庭服务用地
小微企业,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