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三章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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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2-03-09 22:03:58消费税
交不交消费税
应税消费品
烟(可抵扣)
卷烟、雪茄烟、烟丝
生产环节、批发环节
酒
白酒、其他酒
啤酒、黄酒
高档化妆品(可抵扣)
影视演员化妆用的 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征收消费税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可抵扣)
金银铂钻
零售环节
鞭炮、焰火(可抵扣)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收消费税
成品油(可抵扣)
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
摩托车(250ml、50)
小汽车
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超豪华小汽车(130万)10%
生产环节、零售环节
高尔夫球及球具(可抵扣)
高档手表(10000元)
游艇(8~90,内置发动机)
木质一次性筷子(可抵扣)
实木地板(可抵扣)
电池
太阳能电池暂时免征消费税
原电池、蓄电池4%、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
涂料(420g)
自产自用的规定
直接出售,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移送时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
谁交消费税
个人
委托方自己交
单位
受托方代收代缴
委托方收回后(受托方:单位)
直接出售
不再缴纳消费税
用于连续生产
应税消费品
所缴纳的消费税准予抵扣
非应税消费品
不缴纳消费税
交多少消费税
自产
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组价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从量定额
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数量×单位税额
复合记税
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组价价格=(成本+利润+数量×单位定额税率)÷(1-消费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价×消费税率
委托加工
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进口
组价=完税价+关税+消费税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兼营税率分开算,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 从高适用税率。
“品牌使用费”纳入产品销售额
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赊销、分期收款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预收货款
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
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妥收手续的当天
其他方式结算
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凭证的当天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移送使用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提货当天
进口应税消费品
报关进口的当天
包装物押金
一般货物
逾期交
白酒、其他酒
取得交
啤酒、黄酒
不交
以旧换新
金银首饰
按“实际收取”的不含税销售额
非金银首饰
以 “新货物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基础,不扣减旧货物的回收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