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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思维导图,整理了行政主体、、抽象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公开、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
编辑于2023-03-04 14:29:01 山东省行政法
基本原则
合法
先立法→再执法
合理
合法的前提下
公平公正→不偏私/不歧视
排除干扰
比例原则
合目的→考虑公共利益 适当性→法律所必需,有必要 损害最小→调解/和解/裁量性行为→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
程序
公开/回避/听取意见
高效
集中办理
诚信
诚实→真实/准确/全面 信用→不能朝令夕改
权责
行政效能保障/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用权受监督
行政主体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国批司,部批处,司批科→跨级批准 建置管理→全国人大省部建,省政府管乡一切,其余全归国务院
国务院
组基直专局特
部委行属→基本职能,直属机构→专门独立智能,部管局→特定智能
部委行属→总理提请→全人大/全人常 其余全归→国务院
部门司级→部门提方案→国编办审核→国务院批准 部门处级→部门决定→按年度国编办备案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组成部门
部/委/行/署
发改委/司法部/央行/审计署……
国务院直属机构
局/署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证监会/气象局……
部管局
能源局/铁路局……
地方政府
新设上级政府/协商本级政府/内设本级编办/总额国务院
新设→设立/撤销/合并→本级政府提方案→上一级编办审核→上一级政府批准→本级人常备案 变更→变更规格/名称→本级政府提方案→上一级编办审核→上一级政府批准 协商→有异议→主动协商→协商一致→本级编办备案,协商不一致→本级编办提意见→本级政府决定 内设→设立/撤销/合并/变更→本级编办审批
编制管理
总额→省政府提出→国编办审核→国务院批准 平级调整→地方政府 跨级调整→省编报国编
公务员法
领导→职务
国省市县乡→10个正副职
非领导→职级
市厅巡视/县处调研/乡科主任科员
选任领导
人大/人常→选举产生→只针对领导
录用(委任)领导/非领导
不得录用→故意/过失刑事犯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失信名单 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考试不及格→可诉 取消录用→试用不合格→不可诉→可复核/申诉
试用期→应当1年
聘任领导/非领导
签合同→1-5年,可以约定试用期→1-12月,可仲裁→人事争议仲裁委
启动聘任→省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合同备案→本级公务员管理部门
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撤职=撤领导职务+降级
撤政府正副市长→上一级政府决定,撤正局长→本级政府,副局长→部门
处分期
A≤x≤A+B≤48个月
抽象行政行为
法
法律
条例
行政法规
立项
各部门报请国务院立项/司法部公开征集制定建议→司法部拟定国务院立法计划→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向社会公布
起草
部门/司法部起草→草案向社会公布30日→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听取意见→委托专家/组织起草→与各部门协商
审查
司法部审查→可以听证会
决定
国务院常委会审议→国务院审批/各部门传批
公布
国务院公报+全国性报纸+法制网站
施行
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可公布之日施行,其余30日后施行
解释
立法解释→国务院,执法解释→司法部
规定/办法
行政规章
联合制定/提请制定行政法规
对外公布→法定不公布
条件不成熟→退回/缓办
红头文件
规范性文件
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单向性/处分性/特定性/外部性/职权性
效力
拘束力
当事人接受/机关不更改/他人不干预
确定力
过了救济期→不可诉
执行力
强制执行
类型
无效
无资格/无依据/不可能
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受约束
可撤销
事实/程序问题
需废止
情况变化
分类
行政命令
行政征收
征收所有权
征收2倍排污费→不属于行政处罚→本该收2倍
行政征用
征用使用权
行政裁决
强制性
行政确认
现实存在的→公证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褒奖/减免义务
行政指导
柔性的→可以不听
行政公开
口头/书面→申请公开
申请不明确→释明→7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
当场答复/20个工作日内答复
绝对不公开→汇总分析 相对不公开→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得公开→同意/不公开影响公民利益的→可公开 可以不公开→过程信息/内部请示
行政许可法
分类
对人→资格证 对物→检测/检验/检疫 对法人→登记营业执照
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
书面/可委托/受理先后做决定
受理
补材料→当场告知/5日内一次性告知→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日
审查
听证
启动方式
依职权→公共利益→应主动
依申请→个人利益→应告知
听证期限
5207→5日申请/20日组织/7日告知
听证笔录
参加人签字/盖章→作为根据
决定
准予许可→应当公开,不予许可→不公开
发证
延续
监督
撤回
情势变更/法律变了→应补偿
撤销
要钱的/要命的→既遂(取得许可)3年/未遂(取得失败)1年→不可再次申请
撤销机关→自己撤/上级撤/被越权的撤
吊销
属于行政处罚
注销
撤销/吊销/失效→最终都要注销。属于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法
特征
增加→新的负担
种类
财产罚
罚款/没收
资格罚
暂扣/吊销许可证/降低资质
行为罚
责令→停产停业/限制生产/限制从业/关停
补充设定
行政法规→补充法律的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补充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罚规定
处罚权下放→基层迫切→省政府→下放→乡镇街道→公布评估
行政处罚主体
行政机关
名义+责任→行政机关
被授权组织
名义+责任→被授权组织
被委托机关/组织
名义+责任→委托机关
行政处罚规则
首违不罚
首次违法+后果轻微+及时改正→可不予处罚
一事不再罚
同一行为+同一类处罚→只罚一次
追究时效
一般→2年后才发现→不能处罚 特殊→要钱要命且既遂→5年
行政处罚程序
当场处罚/简易程序
公民→200以下/警告,法人→3000以下/警告
当场收缴
100元/无住所/主动缴
应告知听证
较大罚款/较大没收/降吊资格/停产停业关闭→应告知
治安管理处罚
唯一口头
情况紧急→可口头传唤
检查住宅
工作证件+证明文件
当场处罚
200以下罚款
当场收缴
50元/无住所/主动缴
副本抄送
决定书→被处罚人,副本→被侵害人
行政拘留
暂缓执行
不服的/申请的/审查无害/担保人/200保证金
行政强制法
行政强制措施
人身
盘问/传唤/扣留/检查/隔离/带离/紧闭
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
当场扣押的→查封扣押决定书/清单+24小时补办手续
行为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证据
登记保存
行政强制不听证
行政强制执行
直接执行→拍卖/划拨/拆房子
公安国安税务海关县政府
其他机关
申请法院执行
当事人三不→书面催告→10工作日仍不履行→当事人6个月起诉期届满→3个月内申请法院执行
权利人→行政机关申请期届满(第10个月)→6个月内→申请法院执行
管辖
不动产所在地→申请机关所在地→基层法院
其他机关
查封/扣押以后→当事人三不(不复议不起诉不履行)→拍卖抵罚款
间接执行→所有机关→代履行/滞纳金
代履行
送达代履行决定书→3日前催告履行→派员监督→代为履行
费用→原则当事人承担
立即代履行
清理遗洒物
滞纳金
复议/诉讼期间→停止计算
执行和解
可分阶段履行/补救措施可减免滞纳金
复议/诉讼→原则不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法
复议附带审查
审查对象
省部级以下→规范性文件
先抽象后具体→审查抽象时→中止具体的审查
能管就管/不能就转
复议机关对→本级/下级→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
被申请人和复议机关
交警大队=派出所→县公安局/县政府
行政复议程序
听证
依职权/依申请
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胜
维持决定
事实清+法律正+程序正
驳回复议申请
不合理的申请/合法的不作为
申请人胜
撤销决定
履行决定
变更决定
几乎所有的行为→除了程序违法
中间结果
案外和解
2人2章
申请人+被申请人→签名盖章
案中调解
3人3章
复议机关制作调解书→复议机关盖章+双方签字→生效
复议机关
省部级机关(省部委总局)→省部级机关
实在无法解决→国务院
复议前置
当事人已有/已取得→土地/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给别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征收村集体土地 税款及其滞纳金→是否缴+缴多少+怎么缴 经营者集中
复议终局
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限自由
行政诉讼法
受案范围
几乎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终局的不可诉
行政诉讼管辖
级别管辖
就低原则
海关政府→中院
复议维持→以原机关定级别
多个行为→只要有维持决定→按复议维持共同告
地域管辖
被关的人→告被关的事
原告户籍地/原告经常居住地/被限制自由地
违建/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案件
不动产所在地
复议不作为/复议改变/复议维持案件
原机关/复议机关所在地
定级别(有无政府)→定地域(不动产/限自由)
行政诉讼参加人
原告
中外合资
中方/外方→自己名义
股份公司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名义
民事合同案件
民事诉讼
被告
有权三所
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幅度越权→告三所,种类越权→告县局
授权
有效授权→被授权单位/组织 无效授权→授权机关
批准
诉讼看“名义”,复议看实际
临时机构
指挥部→组建它的机关
开发区管委
国务院/省政府批准设计
开发区管委/开发区部门
非国务院/省政府批准设计
有效授权→开发区管委
无效授权→市政府
复议案件
复议改变单独告
复议维持共同告
漏告的→应当通知追加→不同意→应当依职权列为共同被告
驳回复议请求/作出相同处理→都是复议维持
不予受理择一告
第三人
原告/行政相关人→互为第三人
上诉权→增加义务/减损权利→有权上诉
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
一个机关一个事实
法院应当通知追加/申请参加
普通共同诉讼
多个机关一个事实 一个机关多个事实
法院可以通知参加当事人同意/申请参加
代表人/代理人
行政诉讼证据
只有原告→可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鉴定意见
依申请/依职权
证明责任
复议维持共同告
原行为的合法性→原机关+复议机关→共同举证→可任一机关举证行为
行政诉讼程序
起诉
直接起诉
起诉期→6个月
复议后起诉
起诉期→15天
诉作为
全知道
起诉期→6个月
知一半
起诉期→6个月,保护期→1年
全不知
保护期→5年,不动产保护期→20年
诉不作为
立案
法院三不
不接收/不出具/不告知→上级法院→投诉→责令改正+处分
不立不裁
向上一级法院→飞跃起诉→上一级法院立案/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立案
审理对象
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都不是审理对象→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
一审
简易程序
法定简→当场/公开/2000
协商简→可协商简易→任何案件都有可能简
独任制,45天审限,传唤简,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文书,举证期可约定不得超过15日
行政诉讼附带赔偿
释明一并提起
行政诉讼→可能存在行政赔偿→法院告知→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分别立案→分别审理/合并审理
行政附民
分别立案→分别收费→一并审理→分别判决→选择撤诉→选择上诉→全案移送
二审
全面审查
判决→一审判决的合法性+被诉行为的合法性
再审
不能归责于本人未能参诉→有权申请再审
特殊制度
行政诉讼调解结案
赔偿/补偿/自由裁量(罚款)→可调解结案
生效日期→当事人“最后”签收调解书的日期
负责人出庭
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分管负责人→不能出庭→应委托工作人员(市局工作人员)
诉讼附带审查
省部级以下规范性文件
司法建议
法院→向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可跨级)提出修改/废止该文件的→司法建议
备案
报送上一级法院→备案→涉及国务院/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层报最高院/省高院→备案
先予执行
行政给付案件→可怜的人申请可怜的钱
一审开庭前/法庭调查中
原告举证期/行政附民/附带审查
行政诉讼裁判
一审判决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事实清+法律正+程序正
判决撤销行政行为
事实不清/法律错误/程序错误/滥用职权→判决撤销/部分撤销
判决重新作出行为
撤销后→可以判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判决恢复原行为
复议改变案件→复议改变违法被撤销→可重新复议/恢复原行为
判决变更行政行为
裁量行为明显不当/羁束行为确有错误
判决履行行政行为
不作为+履行有意义
判决确认行为违法
轻微违法/履行无意义/原告要说法/撤销损国家
判决确认行为无效
自始无效的行政行为→责令补救+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判决
维持原判
事实清+法律正+程序正
撤销原判,直接改判
事实清,法律错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漏人/漏判
漏赔→先调解→不成发回
新赔偿请求→先调解→不成另诉
撤销原判,可改可回
事实不清/程序瑕疵
撤销裁定,指令受理/继续审理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
行政诉讼执行
行政协议案件
与普通合同区别
行政优益权
行政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可单方解除/变更合同
二分法 其余同民诉
一头→起诉期→政府单方变更/解除→6个月起诉期→其他按民法→3年诉讼时效
一尾→判决
解除违法的→判决撤销解除决定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判决继续履行协议采取补救措施→原告有损失的给予赔偿
一中间→举证责任→行政行为合法性→政府举证→其他→谁主张谁举证
适用范围
行政协议所有过程→都可诉
管辖
不违反级别/专属管辖→可约定任何有联系地点法院
约定仲裁无效
行政许可案件
第三人的补救
证据→第三人→自行提供/申请法院调取
行政公开案件
行政公益诉讼
起诉人
检察院
步骤
检察建议→机关2个月内履行职责+书面答复→提起诉讼
检察建议
先建议再诉讼→相当于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国家赔偿法
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范围
人身权
损害人身自由/损害生命健康/精神损害
不可单独诉→被打→
财产权
损害财产权
不作为
赔偿义务机关
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公安局/工商局/税务局
复议加重案件→原机关赔原行为+复议机关赔加重部分
行政赔偿诉讼
释明一并提起
行政诉讼→可能存在行政赔偿→法院告知→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分别立案→分别审理/合并审理
可单独提起
行政行为→没有确认违法/没有先行处理→法院视为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赔偿复议
复议时也可以→提行政赔偿
司法赔偿
司法赔偿范围
非法拘留/错误羁押
未成年犯罪→宣判不负刑责→之后赔
司法赔偿机关
后置原则
最后限制自由的机关→吸收之前拘留/逮捕的行为
司法赔偿程序
公检三步走
公安/检察院→上一级公安/检察院→上一级法院(赔委会)申请赔偿
法院二步走
法院(赔委会)申请赔偿→上一级法院(赔委会)申请赔偿
救济
公民/赔偿义务机关→上一级法院赔委会→申诉
国家赔偿方式及计算
侵犯名誉权
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
侵犯生命健康权
半残
10年以下/6到8级轻伤
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残疾赔偿金
全残
10年以上/1到4级重伤
以上+向抚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生活费
死亡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无劳动能力人生活费
侵犯人身自由权
误工费→每日赔偿金=作出赔偿决定时→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
特殊问题
3种公告
许可公告
许可权的授权/依职权的听证
处罚权公告
处罚权的委托/处罚权下放/处罚的裁量标准/电子监控的位置
诉讼后公告
被告不出庭/被告不履行
4种听证
立法听证
依职权
可以
许可听证
依职权/依申请
应当
处罚听证
依申请
应当
复议听证
依职权/依申请
可以
5种收费
代履行/部分许可/频次不合理的公开/诉讼费/鉴定费
6种口头
口头传唤/信息公开/复议/诉讼/赔偿/限自由委托律师
行政法
基本原则
合法
先立法→再执法
合理
合法的前提下
公平公正→不偏私/不歧视
排除干扰
比例原则
合目的→考虑公共利益 适当性→法律所必需,有必要 损害最小→调解/和解/裁量性行为→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
程序
公开/回避/听取意见
高效
集中办理
诚信
诚实→真实/准确/全面 信用→不能朝令夕改
权责
行政效能保障/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用权受监督
行政主体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国批司,部批处,司批科→跨级批准 建置管理→全国人大省部建,省政府管乡一切,其余全归国务院
国务院
组基直专局特
部委行属→基本职能,直属机构→专门独立智能,部管局→特定智能
部委行属→总理提请→全人大/全人常 其余全归→国务院
部门司级→部门提方案→国编办审核→国务院批准 部门处级→部门决定→按年度国编办备案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组成部门
部/委/行/署
发改委/司法部/央行/审计署……
国务院直属机构
局/署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证监会/气象局……
部管局
能源局/铁路局……
地方政府
新设上级政府/协商本级政府/内设本级编办/总额国务院
新设→设立/撤销/合并→本级政府提方案→上一级编办审核→上一级政府批准→本级人常备案 变更→变更规格/名称→本级政府提方案→上一级编办审核→上一级政府批准 协商→有异议→主动协商→协商一致→本级编办备案,协商不一致→本级编办提意见→本级政府决定 内设→设立/撤销/合并/变更→本级编办审批
编制管理
总额→省政府提出→国编办审核→国务院批准 平级调整→地方政府 跨级调整→省编报国编
公务员法
领导→职务
国省市县乡→10个正副职
非领导→职级
市厅巡视/县处调研/乡科主任科员
选任领导
人大/人常→选举产生→只针对领导
录用(委任)领导/非领导
不得录用→故意/过失刑事犯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失信名单 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考试不及格→可诉 取消录用→试用不合格→不可诉→可复核/申诉
试用期→应当1年
聘任领导/非领导
签合同→1-5年,可以约定试用期→1-12月,可仲裁→人事争议仲裁委
启动聘任→省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合同备案→本级公务员管理部门
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撤职=撤领导职务+降级
撤政府正副市长→上一级政府决定,撤正局长→本级政府,副局长→部门
处分期
A≤x≤A+B≤48个月
抽象行政行为
法
法律
条例
行政法规
立项
各部门报请国务院立项/司法部公开征集制定建议→司法部拟定国务院立法计划→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向社会公布
起草
部门/司法部起草→草案向社会公布30日→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听取意见→委托专家/组织起草→与各部门协商
审查
司法部审查→可以听证会
决定
国务院常委会审议→国务院审批/各部门传批
公布
国务院公报+全国性报纸+法制网站
施行
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可公布之日施行,其余30日后施行
解释
立法解释→国务院,执法解释→司法部
规定/办法
行政规章
联合制定/提请制定行政法规
对外公布→法定不公布
条件不成熟→退回/缓办
红头文件
规范性文件
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单向性/处分性/特定性/外部性/职权性
效力
拘束力
当事人接受/机关不更改/他人不干预
确定力
过了救济期→不可诉
执行力
强制执行
类型
无效
无资格/无依据/不可能
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受约束
可撤销
事实/程序问题
需废止
情况变化
分类
行政命令
行政征收
征收所有权
征收2倍排污费→不属于行政处罚→本该收2倍
行政征用
征用使用权
行政裁决
强制性
行政确认
现实存在的→公证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褒奖/减免义务
行政指导
柔性的→可以不听
行政公开
口头/书面→申请公开
申请不明确→释明→7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
当场答复/20个工作日内答复
绝对不公开→汇总分析 相对不公开→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得公开→同意/不公开影响公民利益的→可公开 可以不公开→过程信息/内部请示
行政许可法
分类
对人→资格证 对物→检测/检验/检疫 对法人→登记营业执照
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
书面/可委托/受理先后做决定
受理
补材料→当场告知/5日内一次性告知→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日
审查
听证
启动方式
依职权→公共利益→应主动
依申请→个人利益→应告知
听证期限
5207→5日申请/20日组织/7日告知
听证笔录
参加人签字/盖章→作为根据
决定
准予许可→应当公开,不予许可→不公开
发证
延续
监督
撤回
情势变更/法律变了→应补偿
撤销
要钱的/要命的→既遂(取得许可)3年/未遂(取得失败)1年→不可再次申请
撤销机关→自己撤/上级撤/被越权的撤
吊销
属于行政处罚
注销
撤销/吊销/失效→最终都要注销。属于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法
特征
增加→新的负担
种类
财产罚
罚款/没收
资格罚
暂扣/吊销许可证/降低资质
行为罚
责令→停产停业/限制生产/限制从业/关停
补充设定
行政法规→补充法律的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补充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罚规定
处罚权下放→基层迫切→省政府→下放→乡镇街道→公布评估
行政处罚主体
行政机关
名义+责任→行政机关
被授权组织
名义+责任→被授权组织
被委托机关/组织
名义+责任→委托机关
行政处罚规则
首违不罚
首次违法+后果轻微+及时改正→可不予处罚
一事不再罚
同一行为+同一类处罚→只罚一次
追究时效
一般→2年后才发现→不能处罚 特殊→要钱要命且既遂→5年
行政处罚程序
当场处罚/简易程序
公民→200以下/警告,法人→3000以下/警告
当场收缴
100元/无住所/主动缴
应告知听证
较大罚款/较大没收/降吊资格/停产停业关闭→应告知
治安管理处罚
唯一口头
情况紧急→可口头传唤
检查住宅
工作证件+证明文件
当场处罚
200以下罚款
当场收缴
50元/无住所/主动缴
副本抄送
决定书→被处罚人,副本→被侵害人
行政拘留
暂缓执行
不服的/申请的/审查无害/担保人/200保证金
行政强制法
行政强制措施
人身
盘问/传唤/扣留/检查/隔离/带离/紧闭
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
当场扣押的→查封扣押决定书/清单+24小时补办手续
行为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证据
登记保存
行政强制不听证
行政强制执行
直接执行→拍卖/划拨/拆房子
公安国安税务海关县政府
其他机关
申请法院执行
当事人三不→书面催告→10工作日仍不履行→当事人6个月起诉期届满→3个月内申请法院执行
权利人→行政机关申请期届满(第10个月)→6个月内→申请法院执行
管辖
不动产所在地→申请机关所在地→基层法院
其他机关
查封/扣押以后→当事人三不(不复议不起诉不履行)→拍卖抵罚款
间接执行→所有机关→代履行/滞纳金
代履行
送达代履行决定书→3日前催告履行→派员监督→代为履行
费用→原则当事人承担
立即代履行
清理遗洒物
滞纳金
复议/诉讼期间→停止计算
执行和解
可分阶段履行/补救措施可减免滞纳金
复议/诉讼→原则不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法
复议附带审查
审查对象
省部级以下→规范性文件
先抽象后具体→审查抽象时→中止具体的审查
能管就管/不能就转
复议机关对→本级/下级→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
被申请人和复议机关
交警大队=派出所→县公安局/县政府
行政复议程序
听证
依职权/依申请
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胜
维持决定
事实清+法律正+程序正
驳回复议申请
不合理的申请/合法的不作为
申请人胜
撤销决定
履行决定
变更决定
几乎所有的行为→除了程序违法
中间结果
案外和解
2人2章
申请人+被申请人→签名盖章
案中调解
3人3章
复议机关制作调解书→复议机关盖章+双方签字→生效
复议机关
省部级机关(省部委总局)→省部级机关
实在无法解决→国务院
复议前置
当事人已有/已取得→土地/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给别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征收村集体土地 税款及其滞纳金→是否缴+缴多少+怎么缴 经营者集中
复议终局
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限自由
行政诉讼法
受案范围
几乎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终局的不可诉
行政诉讼管辖
级别管辖
就低原则
海关政府→中院
复议维持→以原机关定级别
多个行为→只要有维持决定→按复议维持共同告
地域管辖
被关的人→告被关的事
原告户籍地/原告经常居住地/被限制自由地
违建/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案件
不动产所在地
复议不作为/复议改变/复议维持案件
原机关/复议机关所在地
定级别(有无政府)→定地域(不动产/限自由)
行政诉讼参加人
原告
中外合资
中方/外方→自己名义
股份公司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名义
民事合同案件
民事诉讼
被告
有权三所
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幅度越权→告三所,种类越权→告县局
授权
有效授权→被授权单位/组织 无效授权→授权机关
批准
诉讼看“名义”,复议看实际
临时机构
指挥部→组建它的机关
开发区管委
国务院/省政府批准设计
开发区管委/开发区部门
非国务院/省政府批准设计
有效授权→开发区管委
无效授权→市政府
复议案件
复议改变单独告
复议维持共同告
漏告的→应当通知追加→不同意→应当依职权列为共同被告
驳回复议请求/作出相同处理→都是复议维持
不予受理择一告
第三人
原告/行政相关人→互为第三人
上诉权→增加义务/减损权利→有权上诉
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
一个机关一个事实
法院应当通知追加/申请参加
普通共同诉讼
多个机关一个事实 一个机关多个事实
法院可以通知参加当事人同意/申请参加
代表人/代理人
行政诉讼证据
只有原告→可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鉴定意见
依申请/依职权
证明责任
复议维持共同告
原行为的合法性→原机关+复议机关→共同举证→可任一机关举证行为
行政诉讼程序
起诉
直接起诉
起诉期→6个月
复议后起诉
起诉期→15天
诉作为
全知道
起诉期→6个月
知一半
起诉期→6个月,保护期→1年
全不知
保护期→5年,不动产保护期→20年
诉不作为
立案
法院三不
不接收/不出具/不告知→上级法院→投诉→责令改正+处分
不立不裁
向上一级法院→飞跃起诉→上一级法院立案/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立案
审理对象
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都不是审理对象→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
一审
简易程序
法定简→当场/公开/2000
协商简→可协商简易→任何案件都有可能简
独任制,45天审限,传唤简,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文书,举证期可约定不得超过15日
行政诉讼附带赔偿
释明一并提起
行政诉讼→可能存在行政赔偿→法院告知→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分别立案→分别审理/合并审理
行政附民
分别立案→分别收费→一并审理→分别判决→选择撤诉→选择上诉→全案移送
二审
全面审查
判决→一审判决的合法性+被诉行为的合法性
再审
不能归责于本人未能参诉→有权申请再审
特殊制度
行政诉讼调解结案
赔偿/补偿/自由裁量(罚款)→可调解结案
生效日期→当事人“最后”签收调解书的日期
负责人出庭
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分管负责人→不能出庭→应委托工作人员(市局工作人员)
诉讼附带审查
省部级以下规范性文件
司法建议
法院→向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可跨级)提出修改/废止该文件的→司法建议
备案
报送上一级法院→备案→涉及国务院/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层报最高院/省高院→备案
先予执行
行政给付案件→可怜的人申请可怜的钱
一审开庭前/法庭调查中
原告举证期/行政附民/附带审查
行政诉讼裁判
一审判决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事实清+法律正+程序正
判决撤销行政行为
事实不清/法律错误/程序错误/滥用职权→判决撤销/部分撤销
判决重新作出行为
撤销后→可以判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判决恢复原行为
复议改变案件→复议改变违法被撤销→可重新复议/恢复原行为
判决变更行政行为
裁量行为明显不当/羁束行为确有错误
判决履行行政行为
不作为+履行有意义
判决确认行为违法
轻微违法/履行无意义/原告要说法/撤销损国家
判决确认行为无效
自始无效的行政行为→责令补救+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判决
维持原判
事实清+法律正+程序正
撤销原判,直接改判
事实清,法律错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漏人/漏判
漏赔→先调解→不成发回
新赔偿请求→先调解→不成另诉
撤销原判,可改可回
事实不清/程序瑕疵
撤销裁定,指令受理/继续审理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
行政诉讼执行
行政协议案件
与普通合同区别
行政优益权
行政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可单方解除/变更合同
二分法 其余同民诉
一头→起诉期→政府单方变更/解除→6个月起诉期→其他按民法→3年诉讼时效
一尾→判决
解除违法的→判决撤销解除决定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判决继续履行协议采取补救措施→原告有损失的给予赔偿
一中间→举证责任→行政行为合法性→政府举证→其他→谁主张谁举证
适用范围
行政协议所有过程→都可诉
管辖
不违反级别/专属管辖→可约定任何有联系地点法院
约定仲裁无效
行政许可案件
第三人的补救
证据→第三人→自行提供/申请法院调取
行政公开案件
行政公益诉讼
起诉人
检察院
步骤
检察建议→机关2个月内履行职责+书面答复→提起诉讼
检察建议
先建议再诉讼→相当于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国家赔偿法
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范围
人身权
损害人身自由/损害生命健康/精神损害
不可单独诉→被打→
财产权
损害财产权
不作为
赔偿义务机关
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公安局/工商局/税务局
复议加重案件→原机关赔原行为+复议机关赔加重部分
行政赔偿诉讼
释明一并提起
行政诉讼→可能存在行政赔偿→法院告知→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分别立案→分别审理/合并审理
可单独提起
行政行为→没有确认违法/没有先行处理→法院视为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赔偿复议
复议时也可以→提行政赔偿
司法赔偿
司法赔偿范围
非法拘留/错误羁押
未成年犯罪→宣判不负刑责→之后赔
司法赔偿机关
后置原则
最后限制自由的机关→吸收之前拘留/逮捕的行为
司法赔偿程序
公检三步走
公安/检察院→上一级公安/检察院→上一级法院(赔委会)申请赔偿
法院二步走
法院(赔委会)申请赔偿→上一级法院(赔委会)申请赔偿
救济
公民/赔偿义务机关→上一级法院赔委会→申诉
国家赔偿方式及计算
侵犯名誉权
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
侵犯生命健康权
半残
10年以下/6到8级轻伤
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残疾赔偿金
全残
10年以上/1到4级重伤
以上+向抚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生活费
死亡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无劳动能力人生活费
侵犯人身自由权
误工费→每日赔偿金=作出赔偿决定时→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
特殊问题
3种公告
许可公告
许可权的授权/依职权的听证
处罚权公告
处罚权的委托/处罚权下放/处罚的裁量标准/电子监控的位置
诉讼后公告
被告不出庭/被告不履行
4种听证
立法听证
依职权
可以
许可听证
依职权/依申请
应当
处罚听证
依申请
应当
复议听证
依职权/依申请
可以
5种收费
代履行/部分许可/频次不合理的公开/诉讼费/鉴定费
6种口头
口头传唤/信息公开/复议/诉讼/赔偿/限自由委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