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七章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法笔记 抽象行政行为 法学 法考 考研
编辑于2020-08-01 09:40:57第五章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
意义
减轻立法机关的负担
减轻立法机关的负担 现代行政国家的需要 “因地制宜”的需要
分类
授权立法
替代法律的
在尚未制定法律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这类授权立法可以被视为补救法律真空时期的权宜之计
特别授权
法条授权
在制定的法律中专设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就有关问题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
职权立法
职权立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组织法所进行的立法活动
权限和根据
国务院
行政法规
为执行法律的规定 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不得就《立法法》第 8 条规定的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属立法事项制定行政法规
根据宪法和法律
国务院各部门
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根据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规章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原则
依法行政
法律优越
法律保留
行政立法过程
立项
起草
行政法规
国务院起草
部门规章
国务院部门起草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起草
听取意见
审查
决定
公布
行政法规
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部门规章
部门首长签署命令
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首长签署命令
生效
清理
行政立法监督
立法机关监督
撤销
备案
质询
司法机关监督
行政法规和法律、地方性法规都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参照规章
行政监督
改变或撤销
上级撤下级
备案
制定规范性文件
概念
指除行政法规、规章外,各级政府及部门在履行法定职责的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
内容
裁量基准
解释基准
技术规范
指导纲要
组织规则
调整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规则。
程序规则
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
备案审查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人在就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对该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合法性提出复议申请。从该制度在行政复议制度整体中的定位而言,可以认为此处对行政规定的审查是一种行政的间接附带审查制。
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