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物权
算是很详细的图了,对于有些物权没法描述所以简单带过
编辑于2020-08-03 17:47:18物权 (有形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关系)
自物权--所有权
所有权取得
继受取得
买卖、互易、赠予、继承、受遗赠等
原始取得
生产 先占,事实行为 (无主物、动产、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遗失物不是无主物) 添附(附和、混合、加工) 拾得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义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 善意取得
共有
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
1、夫妻共同共有关系 2、家庭共同共有关系 3、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对遗产的共同共有 4、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特点
复合性 整体性 专有权的主导性 客体的多元性
内容
专有权
共有权
成员权(管理权)
相邻关系
他物权
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抵押 (合同生效时设立,互换、转让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经营权—可抵押
建设用地使用权 (自登记时设立)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不得单独转让
居住权 (自登记时设立)
为解决以下问题: 1、非继承人的居住问题 2、离婚后的经济帮助问题 3、长期非婚同居者的居住问题 4、政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有房屋中的居住问题等
地役权 (合同生效时设立,不需要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担保物权 (特征:优先受偿性;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
抵押权
质权
动产质权
权利质权
留置权
混合担保与担保物权的优先效力
占有
物权变动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生效法律文书、征收决定
形成判决直接导致物权变动 (不动产无须登记,动产无须交付)
1、行使离婚请求权所形成的分割财产的生效判决 2、行使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所形成的生效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 3、行使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所产生的生效裁决 4、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所形成的生效判决 5、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拍卖成交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书等
给付判决不能直接导致物权变动
确认判决不能直接导致物权变动
法定继承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合法建造、拆除房屋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物权变动模式 (仅针对法律行为引起的)
债权意思主义 物权形式主义 折中主义
债权行为的效力与物权变动效果的区分原则
1、债权行为是否生效,应依照法律行为制度确定 2、物权变动是否发生,应依照物权变动的规则确定 3、因欠缺公示手段导致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不因此而受影响 4、未登记或未交付并不影响债权合同的效力,债权合同不成立、无效或撤销,也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登记生效主义
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抵押权 居住权
登记对抗主义
土地承包经营权 (设立时,未登记亦可产生对抗效力;转让、互换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地役权 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
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
动产变动规则
一般规则
1、须有处分权 2、须债权行为有效 3、须完成交付(移转占有;有交付的合意)
例外规则
1、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交付时物权变动,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抵押权、动产浮动抵押权,抵押合同生效时物权变动,无须交付,登记是对抗要件。
交付方式
现实交付 观念交付 (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
不动产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
前提:不动产登记簿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 申请人须在异议登记之日起 15 日内起诉(一种临时性保护措施)
预告登记 (九十日内)
概述
概念、特征、种类
物权的基本原则
平等保护原则 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 公示公信原则
物权的保护
确认物权
请求确认物权 请求确认他物权
物权请求权
返还原物请求权 排除妨碍请求权 消除危险请求权 恢复原状
损害赔偿
善意取得
不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1、让与人系无权处分人但有权利外观 2、受让人是善意的 3、受让人以合理价格受让 4、已经办理了登记
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1、标的物须为占有委托物且为非禁止流通物 (不适用善意取得:占有脱离物 ;货币 ;禁止流通物) 2、让与人为无权处分人 3、受让人取得动产时出于善意 4、受让人以合理价格受让 5、已完成交付(不包括占有改定)
善意的认定
1、不知情 2、无重大过失
转让合同效力瑕疵与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