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知识产权
详尽的知识产权思维导图,持续更新
编辑于2020-08-05 11:01:59知识产权
概述
概念 (民事主体对创造性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广义的知识产权: 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狭义的知识产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客体的无形性
著作权
概念特征
概念:著作权亦称版权; 特征:权利内容的双重性(人身权&财产权);权利自动产生性
著作权的主体
1、原始主体 2、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人身权不发生转移)
作者的确定: 1、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2、单位: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著作权的客体
作品概念: 1、作品必须是人类的智力成果 2、作品须为能够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 3、作品须是具有"独创性"的外在表达
类型: 文字、口述、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美术、建筑、摄影、视听、图形、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禁止传播的作品: 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淫秽书刊、宣传暴力邪教书刊、淫秽电影等均属作品,在我国不得出版传播
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对象: 法律文件;单纯的实时消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须达到足以损害作者声誉的时候)
著作财产权
出版权
1、复制权 2、发行权(出售或赠予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 (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主体: 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者;表演者
4、展览权 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 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包括: 现场表演;机械表演
6、放映权
7、广播权(受众是被动的,实时的) 8、信息网络传播权(受众是主动的,可自行选定时间地点)上传至局域网也算
9、摄制权 10、改编权 11、翻译权 12、汇编权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如许可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报酬权
著作权的保护期
1、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发表权、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单位作品、特殊职务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保护期同上
邻接权 (作品传播者权)
出版者的权利
版式设计的专有权(版式设计权保护期为10年) 专有出版权
表演者的权利
表演者,包括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1.表演者的人身权 2.表演者的财产权 1)现场直播权2)录音录像权3)复制发行出租权4)信息网络传播权 3.表演者的义务 4.职务表演 5.保护期 (表演者人身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表演者财产权保护期50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租权;录像制作者具有许可电视台播放权;将录音制品用于无线或者有线播放,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传播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播放者的权利
许可他人转播;许可他人录制、复制;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保护期50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 (不许可,不付费)
个人使用;适当引用;时事新闻;时事文章(政治、经济、宗教);公众讲话;课堂教学;公务使用;馆藏复制(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免费表演;平面利用;汉语翻译;制作盲文(阅读障碍者)
法定许可 (不许可,须付费)
国家教育的;报刊转载的(作品必须发表在报纸和期刊上);录音制作者的;播放者的法定许可
专利权
概念特征
特征: 公开性:只有将专利技术予以公开才能被授予专利权 行政授予性:必须经专利行政部门授予才能取得
专利权客体
一、发明 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原始发明与改进发明 二、实用新型(小发明,小专利) 三、外观设计 四、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损害国家利益或公共秩序;自然规律、现象等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权主体
一般规定
职务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委托发明创造 无约定,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均属于研究开发人(受托人),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
合作发明创造 无约定,合作方共有;一方放弃扔可免费实施还专利;一方不同意申请,都不得申请
专利权内容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专利权取得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予的实体条件
1、新颖性 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即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创造性 3、实用性
外观设计专利授予实体条件
1、新颖性 2、区别性 3、非冲突性
授予专利权的程序条件
1、先申请原则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2、优先权原则 (解决外国人申请专利权、商标权方面的不公平竞争问题) 发明、实用新型:12个月 外观设计:6个月 国际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有国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有国内优先权、外观设计没有
专利权的期限、无效与终止
期限
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 起算点: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此处的申请日不适用优先权原则
无效
法律后果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无效的决定对已经履行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终止
专利权的保护
善意侵权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 能证明合法来源,构成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构成侵权,且须承担赔偿责任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权用尽 2、在先使用 3、临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的使用 (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权) 4、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使用 5、以医药与医疗器械的行政审批为目的的使用
专利权的强制许可
商标权
概述 (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有使用权)
分类: 商品商标(用于申请人生产、制造、加工、挑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的商标) 服务商标(用于申请人提供的服务项目上的商标) 集体商标(以团体、协会或者非法人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的,以表明使用者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
商标权的取得
取得商标专用权,必须进行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商标注册原则
申请在先与使用在先相结合的原则 (申请日: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为申请日)
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
优先权原则 国际优先权: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 国内优先权: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六个月内
商标注册的条件
任何能将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 1、显著性 (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可作为商标使用的: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2、非冲突性 3、可视性或可听性 (声音可以注册商标)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驰名商标的保护 (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
未注册驰名商标: 保护范围仅针对“相同或类似商品”,提供同类保护;不能主张损害赔偿
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 保护范围扩大到“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提供跨类保护;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驰名商标的认定
相关公众知晓程度;使用持续时间;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认定主体: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 驰名商标不得用于商业活动
商标权的内容
独占使用权
许可使用权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转让权 共同申请;一并转让;公告;转让不破许可
商标权的终止
注册商标撤销 (商标权人违反法律规定而被强制终止)
使用不当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阿司匹林)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 (公告之日起终止)
注册商标注销 (自动放弃或无人继承)
自动放弃; 无人继承商标权 (商标权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办理移转手续) 商标局收到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
注册商标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的,不予核准
商标权的保护
保护期及续展期 保护期:注册商标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续展权 : 期满前12个月内;没办的给6个月宽展期;每次续展有效期10年
商标侵权行为 假冒;仿冒;销售假货;造售假标;反向假冒;帮助侵权;其他侵权(装潢侵犯商标;侵犯驰名商标;域名侵犯商标)
善意侵权及正当使用 善意侵权:构成侵权,能说明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要承担停止侵害等侵权责任 正当使用:描述性使用;使用商品或技术形状;在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