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4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
这是一篇关于4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的思维导图。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三国法部分,是对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学科的统称,在客观题考试中,三国法依旧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能否拿高分的关键。虽然三国法的门槛较高、但却是所有部门法中最容易“讨巧”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复习!!
编辑于2021-05-31 20:33:13这是一篇关于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思维导图。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其一,法人具有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二,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非法人组织则掌控一定的财产,这种财产是否具有独立性,法律未作要求。 其三,从产生方式看,法人成立需要注册(机关法人等除外),非法人组织成立需要登记等。
这是一篇关于自然人的思维导图。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的法律概念。 每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都是指自然人。 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基本人权,某些权利,诸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
这是一篇关于基础理论的思维导图,包含了定义、性质、渊源、解释、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适用等内容,可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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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思维导图。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其一,法人具有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二,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非法人组织则掌控一定的财产,这种财产是否具有独立性,法律未作要求。 其三,从产生方式看,法人成立需要注册(机关法人等除外),非法人组织成立需要登记等。
这是一篇关于自然人的思维导图。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的法律概念。 每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都是指自然人。 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基本人权,某些权利,诸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
这是一篇关于基础理论的思维导图,包含了定义、性质、渊源、解释、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适用等内容,可收藏。
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
原则性规定
《法律适用法》的适用问题
意思自治原则
只有法律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当事人的法律选择才有效,且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不受实际联系原则的限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最晚时间为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 ,各方当事人援引相同法律 且 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视为已经达成意思自治。
国际条约(包括尚未对中国生效的国际条约)可以成为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对象,但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且不得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最密切联系原则
是确定准据法的兜底性原则
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的法律适用
本章关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也参照适用于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的解决
民事主体
自然人的法律适用
基本原则
在我国,与自然人密切相关的问题(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人格权内容等)原则上均适用自然人的 经常居所地法
例外
婚姻家庭和继承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按照有关婚姻家庭关系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规范确定
票据当事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
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票据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本国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 行为地法律
法人的法律适用
基本原则
登记地法
例外
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 或 登记地法
自然人用经居地,居无行有行为地。法人登记营业地,排除机构所在地
时效、代理和信托
时效
与基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一致
代理
委托代理 允许意思自治优先
代理内部关系(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
代理外部关系(代理行为效力之争)适用代理行为地法
信托
(按顺序)意思自治→信托财产所在地法 或者 信托关系发生地法
物权
原则
不动产:物之所在地法
动产:(按顺序)意思自治→法律事实发生时 物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特指 被诉方 获得该争议性动产的“法律事实发生时”的物之所在地
例外
船舶
原则:旗国法
例外:优先权适用于法院地法;光船(没挂旗)租赁以前或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登记国法。
民用航空器
原则:登记国法
例外:优先权适用于法院地法
运输中动产
(按顺序)意思自治→运输目的地法
有价证券
权利实现地法 或者 最密切联系地法
权利质权
质权设立地法律
债权
合同之债
顺序: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
依“特征性履行原则”确定最密切联系地
意思自治原则的例外
在中国境内履行 的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消费者合同
由消费者选择,且只能选择 商品、服务提供地 法
消费者无选择,看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有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有经营,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
无经营,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
劳动合同
劳动聘用合同
能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
不能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
劳务派遣合同
能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 或 劳务派出地法
不能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 或 劳务派出地法
如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适用中国的强制性规定
侵权之债
原则(按顺序)
意思自治优先
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
同一个国家
侵权行为地法
自治共居行为地
例外
船舶和民用航空器侵权
船旗国法:同一国籍的船舶碰撞
侵权行为地法:A.不同国籍船舶碰撞于内水或领海;B.民用航空器对地面、内水或领海水面第三人侵权
法院地法:A.不同国籍船舶碰撞于公海;B.海事赔偿责任限制;C.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侵权
船舶碰撞先看旗,旗不同看碰撞地。碰在领水侵权地,碰在公海法院地。碰撞限额要注意,只能适用法院地。
产品责任
被侵权人可选择法律,但只能选择侵权人主营业地法 或 损害发生地法
被侵权人无选择,看侵权人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有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A.有经营,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B.无经营,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或损害发生地法
侵害人格权
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
知识产权
(按顺序)意思自治(只能选择法院地法)→被请求保护地法(原告诉请保护的或双方讼争的其知识产权有效地)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按顺序)意思自治→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发生地法
自治共居发生地
商事关系
票据关系
票据行为
原则:行为地法
例外:支票出票 时的记载事项,经当事人协议也 可以 适用付款地法律
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
出票地法
持票人责任
付款地法
票据丧失时权利保全程序
付款地法
票据行为行为地,支票出票可协议。追索期限出票地,其他统统付款地。
海事关系
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
民用航空关系
其他可并入前面有关物权关系、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的内容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
被请求保护地法
知识产权转让与许可
适用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意思自治→最密切联系)
知识产权侵权
(按顺序)意思自治(只能法院地法)→被请求保护地法
内容归属保护地,许可转让是协议,侵权法院保护地。
家庭关系
婚姻关系
结婚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或者国籍国法的,均为有效。
结婚条件:(按顺序)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共同国籍国法→婚姻缔结地法(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
离婚
离婚协议:(按顺序)意思自治(只能选择一方经常居所地法或者国籍国法)→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共同国籍国法→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
诉讼离婚:法院地法
夫妻关系
人身关系:(按顺序)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共同国籍国法
财产关系:(按顺序)意思自治(只能选择一方经常居所地法、国籍国法或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共同国籍国法
结婚手续任你意,诉讼离婚法院地。协离财产自治地,共居共国行为地。
父母子女、扶养和监护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
(按顺序)共同经常居所地法→一方经常居所地法或国籍法中有利于保护弱者利益的法律
扶养
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国籍国法 或者 主要财产所在地法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监护
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 或者 国籍国法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父母监扶重弱者,父母先用共居地。
涉外收养
程序要求
外国人应通过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组织 转交申请,并提供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外国人应当 亲自 来华办理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当 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一方因故不能来华的,应 书面委托 另一方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送养人订立 书面 收养协议
法律适用
条件和手续:收养人 和 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
效力:收养时 收养人 经常居所地法
解除:收养时 被收养人 经常居所地法 或者 法院地法
收养程序转亲书,条件手续重叠居,效力适用收养居,解除被收法院地。
继承关系
法定继承
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法
动产: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
遗嘱
遗嘱方式:符合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国籍国法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均可
遗嘱效力: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或者国籍国法
遗产管理
遗产所在地法
绝产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
遗嘱方式任你意,效力国籍或居地,立时亡时皆可用,管理绝产遗产地。
国际私法